今天又想起這件事情,一下子發自內心的意識到這真的是一件好事,如果沒有這事,我可能根本不承認自己有那樣的執著。師父告訴我們:「我得給你設一些關,讓你放下那些心、放下那些包袱。一關一關的你不斷的放下執著與人心,那些東西在不同的關中你都帶不進去。」(《2006年加拿大講法》)理解了這些,心裏不舒服的感覺沒有了。
從這件事情中,我還發現了自己的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就是對待同修有分別心。我會視某些同修是我的好朋友,而另一些則不是。最近我的好幾個「好朋友」同修都做出令我失望的事情,上述的那位就是其中之一。這些令我警醒。我們是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一起承擔著助師正法、救度眾生的責任,同修間的關係應該是神聖的,建立在修煉和對法的正信正念之上的,我怎麼能把常人間的那種「哥倆好」或小團體之類的情緒帶進來呢?隨之而來的是不能真正站在法上看問題,有時會沒有原則的對待我們遇到的人和事。我存在著這麼大的漏,哪可能不遇到這種事情呢?
寫出這些,是想和有同樣問題的同修交流,我越來越深刻的體會到,在修煉和證實法中摻進任何人的情都是不行的。
個人體悟,不足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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