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建中,男,35歲,湖南株洲茶陵縣人,99年4月得法,2000年因為法輪功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半,關押在新開鋪勞教所,因他不配合惡人指使,絕食正念抵制迫害,並宣傳大法,講真相,使邪惡不敢迫害他,將他與人隔離關押,於2002年釋放。出來後,陳建中在長沙市某網絡公司工作。
2005年10月25日,陳建中在銀華大酒店約見一位客戶後,在下樓的電梯中給一個保安講真相時,被保安強行扣留並叫來韭菜園派出所惡警,一起將他綁架到派出所,兩天後被劫持到市看守所,未經過調查審理程序,於11月1日由市勞教委非法勞教兩年,現關押在新開鋪勞教所。
陳建中的家屬為了營救自己的親人,於2005年11月24日向長沙市政府法制辦提出申請覆議,要求撤消非法決定,無條件釋放自己的親人。而法制辦及勞教委則以各種藉口相互推脫,一次次堅持非法決定。
在幾個月多次被無理拒絕的情況下,陳建中的家屬於2006年3月20日向長沙市天心區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並聘請兩位律師代理訴訟,希望通過法律程序公正解決。
在調查取證事實的過程中,法院、派出所等一直阻撓和迴避,律師也受到上級司法部門的壓力和干擾。在家屬等人不懈的堅持和正念下,2006年4月19日下午2點30分,天心區法院第一次開庭,但是直到當天中午,法院才把開庭時間讓律師通知家屬。
開庭後,主要當事人陳建中竟沒有出現在法庭,這明顯不符合法律訴訟程序。在家屬和律師的強烈要求及質疑下,法官理屈詞窮,閃爍其辭,勞教委方亦無言以對,始終不敢正視當事人家屬,整個庭審沒有涉及實質內容,草草結束,法院宣布休庭,下次開庭日期再定。
再次開庭是2006年5月16日下午,但這次法院根本就沒有通知家屬出庭,直到下午6點後,律師才打電話告訴家屬已開庭的情況。第二天,家屬與律師見面詢問「為甚麼不通知我們出庭?」回答是「法院不准通知」。更令人可鄙可笑的是:開庭是在百餘名全副武裝的警察的包圍監視下進行的,入場的每個人都要搜身檢查方可進入。證人在這樣的場景下推翻了第一次證詞,做出違心的回答。律師因上級壓力表示無奈和歉意。
這次開庭更進一步暴露出邪惡勢力已經到了驚弓之鳥、惶惶不可終日的最後掙扎時刻了,它們只有靠武力恐嚇來維持內在的邪惡能量,它們所有的一切都是見不得人的,怕曝光的。
陳建中的家屬還在繼續努力營救被非法關押的親人同修。其家屬從親人被抓捕開始,就沒有停止過對親人的營救,每月都去勞教所看望親人,理智的用法律手段制止迫害,尋找有正義感的律師協助,在一定程度上,曝光和削弱了參與迫害的邪惡力量,希望其他有同樣遭遇的家屬借鑑和思考。
同時,呼籲所有大法同修正念加持和社會各界良知正義之士勇敢站起來,伸出援手,揭露邪惡迫害,讓大法弟子陳建中與其他50多位一同被非法關押的弟子早日脫離魔窟,和親人團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