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00年初,景安物業公司的八名保安在楊洪金的指使下,私設刑堂,毆打大法弟子的胸部和腹部,狠命地抽打他的耳光,打得嘴角鮮血直流仍不住手,抓住他的頭髮把頭猛勁地往牆上撞,把大法弟子當靶子練打猴拳,等等,反覆毒打長達三個白天,兩個晚上,不讓吃飯,不讓睡覺,不讓閉眼…… 楊洪金還叫嚷:「對你法輪功,我可以關你十年、二十年,我有的是人力和物力。」
2、景安物業公司有一個法輪功學員原來是開轎車的司機,楊洪金讓他開垃圾車。儘管如此,該法輪功學員仍然任勞任怨地工作,在2002年社區安全科到景安物業公司汽車隊突擊檢查時,當時全車隊的車輛,只有他開的垃圾車各項檢查都合格。即便這樣,後來垃圾車也不讓他開了,讓他去裝垃圾;再後來他被迫去看大門(崗位工資最低)。
3、該法輪功學員在平時的工作中經常遭到刁難和恐嚇,如2006年農曆新年前夕,沒有任何理由就被單位扣了一部份錢,有關人員說這是給他敲敲警鐘。近來又強行搬走了他放在門衛值班室的床,致使他連續值班24小時晚上卻無法休息,並要求他對進出車輛發放出入證,還有哪個單位能做出這樣沒有人性的事情?
4、有一次單位連續扣兩個月的工資、獎金,連生活費都不給。2003年單位通知說每月只發給400─500元,由於種種不公正的對待,致使他一、兩年無法正常上班,無生活來源。後來社區等有關部門同意補發以前扣的工資,但楊洪金仍然以各種理由推托,只發給了生活費,目前仍然拖欠上萬元。
天網恢恢、神目如電,善惡有報是天理。在此正告楊洪金之流,為了自己和家人的未來,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