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7-20後的一天晚上九點鐘左右,歡喜鄉派出所王某和其他幾個警察到李海春的家中,強行將李海春帶到派出所,非法審訊到後半夜兩點多鐘,一個姓孫的警察還踢李海春一腳。從這天起他們幾乎天天騷擾李海春,有好幾次要送李海春去拘留,因沒有理由未得逞。後來安排村人擔保,並24小時監視,派出所老王還經常帶人到李海春家非法搜查,嚴重干擾了李海春的正常生活,家裏的親人也受到巨大的精神壓力。
2004年7-20的當天,歡喜鄉派出所所長(姓王,男,40歲左右)和另一個警察來到房淑賢家到處亂翻,強行抄走了一些私人物品(法輪功師父的兩個小法像、大法書還有煉功帶),並且還要非法抓捕房淑賢,房淑賢跟他們理論,並要求歸還被抄走的私人物品。房淑賢的兒子也從西屋出來幫助索要,並對那些警察說母親自從修煉後身體的變化。惡警急了,說房淑賢的兒子妨礙公務,還騙房淑賢說到派出所後,就把東西還給她。房淑賢的兒子為了保護母親,被派出所的警察帶走。派出所姓王的警察又打電話來以兒子回不來和兒子的工作來威脅房淑賢。直到房淑賢的女兒、女婿回來了,幾經周折,最後由房淑賢的老伴借了三千五佰元錢拿去了,才把兒子贖了回來。
姜麗和幾個功友進京上訪。回來後,歡喜鄉派出所王帶領幾個警察到姜麗家騷擾,逼迫姜麗寫書面保證,即「不進京、不煉功」,姜麗覺得煉功沒有錯,就沒寫。之後姜麗再次進京為法輪功討公道,結果到東車站就被抓,回來的路上正念走脫。從那之後歡喜鄉派出所多次到姜麗家騷擾,讓姜麗寫三書、照像、按手印,姜麗都沒有配合它們。還有一次歡喜鄉派出所老王帶領船營區派出所等人,拿著所謂的搜查令,到姜麗家強行抄家,所有的東西全都翻一遍,甚麼也沒有翻到,它們就對姜麗使用欺騙伎倆,目地是想要非法抓捕姜麗,但被姜麗識破,沒有得逞。
2006年2月15日晚上8點30分左右,歡喜鄉派出所所長領一幫人來到宮雲勝家到處亂翻,把法輪功書籍、煉功帶還有錄音機都給搶去了,然後把宮雲勝及其妻子非法綁架,帶到船營區分局非法關押14個小時,家人被逼拿了2000元錢,又勒索宮雲勝600元飯錢,事情導致宮雲勝家庭破裂,宮雲勝的妻子和宮雲勝離了婚。
昝秀蘭也被歡喜鄉派出所多次騷擾,不讓她煉功,更強制不讓她去北京上訪。有一天,歡喜鄉派出所老王和另外二個人拿著所謂的調查令到昝秀蘭家,把昝秀蘭家的櫃子翻了個底朝天,搶走九本大法書籍,致使昝秀蘭夫妻兩人心疼的好幾天沒睡好覺,精神遭到嚴重打擊。
1999年秋季的一天,王瑞芬正在自家地裏割稻子,歡喜鄉派出所的幾個人來到王瑞芬家地裏對王瑞芬進行騷擾,強制不讓王瑞芬煉功。自此以後船營區派出所的警察多次對王瑞芬進行騷擾、恐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