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6月7日,德陽市610指使德陽市天山路派出所(柳恆等)夥同德陽市郵政局分管局長葉紹銀、黨群辦副主任張良華、人力資源部趙俊方、旌陽區郵政局黨支部書記張頻、督察白光及王高雲、劉曉霞、司機陳某等,將正在上班的大法弟子龔星燦綁架到廣漢市禾興鎮所謂的「德陽市崇尚科學教育學校」。
2005年7月,德陽市郵政局分管局長葉紹銀、黨群辦副主任張良華、人力資源部趙俊方、旌陽區郵政局黨支部書記張頻、督察白光及王高雲、劉曉霞、司機陳某等到廣漢洗腦班要求龔星燦在該610基地「好好學習」,拿到「畢業證」,並暗示不放棄信仰就開除公職,難中施壓。
2005年8月王文武到洗腦班找龔星燦「談話」,說「越寫越不像話」(指不放棄「真善忍」信仰,寫「法輪大法好」、「堅修到底」)「我不敢讓你回家,以免引起你母親反彈」,意思說:他們費了好大功夫才使被綁架關押在德陽市東湖山洗腦班的大法學員──龔星燦的母親寫了妥協的東西。後來王文武又再次到洗腦班對大法弟子說:這裏環境「太好了」「我們有監獄,有軍隊,有國家機器,不轉化就給你換個地方(關押)」。
8月底王文武領頭,夥同什邡市601特務劉躍、吳光華、周珉瑾3人及德陽市公安局旌東分局國保隊610特務周波、廣漢禾興鎮610洗腦班基地包夾劉桂蓉(住於德陽市廬山路金穗小區)、德陽市財政局人教科幹事趙家淑(女)、鄭某等,在未通知任何家屬的情況下,撬開兩道防盜門非法闖入大法弟子龔星燦家中,在趙家淑指點下徑直找到主寢室隱蔽在牆上的保險櫃,撬開保險櫃把裏面的東西全部堆到地上並拿走全部生活積蓄(活期存摺)。王文武說「你要跟李洪志去了,用不著生活費了」。接著這群人又下樓到地下儲物室撬門,王文武還說撬門費應該由大法弟子付錢。然後王文武又指揮這夥人驅車到該大法弟子單位找到旌陽區郵政局局黨支部書記張頻要非法抄大法弟子辦公室,張頻安排王高雲領他們去,結果一無所獲。龔星燦要求通知親屬,610特務周波說「這要領導們研究後決定」。
因不放棄信仰,大法弟子龔星燦隨後被非法判勞教兩年。在勞教決定書上該大法弟子的家庭住址、工作單位、身份證號皆故意偽造或錯寫,工作單位寫成無業人員,不知是何用意。
在勞教所內因龔星燦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惡警不准她上廁所、不讓睡覺、不准眨眼睛,當包夾在管教唆使下準備用所謂「耶穌造型」的刑罰時,龔星燦轉身跑出嚴管禁閉室從4樓樓梯口跳到三樓造成小腿脛腓骨粉碎性骨折。後保外就醫,於漂泊中,2006年4月26日,龔星燦在老家樂山與另一同修被惡人非法綁架,詳情待查。
寫出這些曝光邪惡,同時希望所有參與的人都能從新審視自己的行為,返出本性,棄惡從善,有個從新擺放自己生命的機會。
註﹕王文武(德陽市公安局)2511136(宅)、135080085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