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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林子惡警趙爽對法輪功學員的奴役和酷刑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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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6年5月1日】長林子勞教所五隊惡警趙爽凶殘下流,野蠻的奴役和折磨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以下是一位遭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的自述。

我是2004年2月17日被非法關押在長林子五隊的,第二天,隊長趙爽把我們新來的三個人叫到走廊,用電棍電了一頓,之後說,以後好好幹活,不聽話就用這玩藝(他叫電牛子)捅你們,不聽話就收拾你們。

五隊挑牙籤,每人每天四箱,大多數人完不成任務,能完成的也是來時間長的,年輕人一般都得幹10──12個小時左右。7、8天後讓我們也完成任務,我這50多歲的人是根本完不成的,慢了,管生產的刑事犯董合斌、林海洋就打人,罵人就像說話一樣,嚴重的一次董合斌用拳頭把我的牙打掉一個。我們挑的最少的幾個人得幹到凌晨四點,早五點起床,這樣一連有7、8天,我們說困,燈暗看不見,趙爽說:坐也得坐到三點。

每當趙爽值班他都喝得醉醺醺的,在車間罵人,言語下流,不堪入耳。有一天我看太不像話了,我就說誰也沒說甚麼,你總罵人。沒等我說完,他一看我敢吱聲,就讓董合斌、林海洋、鐘春龍把我拖到走廊,他們幾個都打我,趙爽用電棍電我,看我不服,就把我拖到隊部,按倒搖胳膊(叫划船),趙爽叫推、掰、撅。起來後我疼痛難忍,不敢使勁,幹活胳膊抬不起來。

以後幹活慢了,董合斌、林海洋連罵帶打。

2005年元旦我喊了一聲法輪大法好,趙爽叫人把我鎖在鐵椅子上一天。 幾天後我正在幹活,一個管教到我跟前拿一張紙說 :你寫的保證書不對,沒寫好,不行。我看了之後說:不行就撕了吧,這樣管教就叫楊磊、董斌合、林海洋、鐘春龍把我拖到鐵椅子上,並給趙爽打電話。趙爽帶了兩個管教,讓楊磊把我上衣扒下,褲帶解開,按著我 ,趙爽用兩把電棍電我,直到兩把電棍沒電,從脖子到大腿全身是黑點子,嚴重的地方起泡,也是黑的。之後趙爽拿塑料袋掐我的睪丸,掐的我疼痛至極,他們還大笑。第二天,趙爽上班又拿電棍電了我一頓,大罵一通,此時我的身心受到極度的傷害,精神恍惚。

有天晚上睡覺時,他們說我又喊了法輪大法好,管教和刑事犯打我後把我鎖在鐵椅子上,楊磊用掌砍我喉嚨,董合斌林海洋鐘春龍對我大打出手,我當時被打蒙了,不知咋回事,掙扎中他們說不老實,用繩子把我綁上,雙手用銬子銬在鐵椅子上,然後打得更歡了。我的臉、頭、身上被打得青一塊紫一塊的,左眼青黑色,充血。第二天,強隊長拿電棍電我,並問服不服等話,之後他們把我關到禁閉室(小號)銬在鐵椅子上,他們向後搬我頭,砍我喉嚨,用皮鞋踹我頭,楊磊、董合斌用大鎖頭砸我腳,兩個大腳趾蓋全被砸黑了,腳背腫得像饅頭。用牙籤往頭上栽,彈眼睛叫彈炮,董合斌掐我睪丸,說是趙隊長就是這樣整你的。在禁閉室看管我的兩個人實在看不下去眼,就商量他們少打我兩下或別打了,人都這樣了。

到現在我洗衣服走路快一點就心跳加速,氣不夠用,兩個膀子天天酸疼,天天頭暈,有時陣疼。這都是五隊趙爽及刑事犯對我的迫害。在五隊被迫害的豈止我一人啊。吳佔春因為不能幹活,被趙爽打後用電棍電。金珠德63歲,趙爽有時喝完酒醉醺醺的就罵他,一次把他電的嗷嗷叫。周培宏被搖胳膊,把膀子掰壞了,用布帶吊著兩隻胳膊,到所外去看病。於恩祥耳朵被打聾了,後到所外去看病。這是2005年被趙爽迫害較重的人。

在五隊每當趙爽值班,都喝得醉醺醺的,在車間罵人,盡是污言穢語下流至極,還大講,這院裏別人不敢喝酒。有時罵著罵著,在車間就當眾撒尿,讓伺候他的人鄭雲剛拿痰盂給接著。這就是所謂的人民警察。

在五隊法輪功學員打電話,市內收5元,外地收10元。我和來寶江打了三個電話,刑事犯鄭雲剛收了30元錢,我說太貴了,他說隊部規定的。

趙爽開會大講:給我好好幹活,想不幹活得支門子,別人說我是流氓惡棍,我要知道我就整他,我社會上有的是人,我有朋友。旁敲側擊,用來嚇唬人。在五隊,趙爽開會就是一個醉鬼在罵人。

在此我控告長林子五隊隊長趙爽
1. 對法輪功學員打罵動刑致人傷殘
2. 濫用警械(電棍)造成身心傷害
3. 超時奴役,體罰(最長時間幹20 多個小時活)
4. 謾罵法輪功學員,侮辱人格
5. 當班喝酒,酒後無德
6. 利用打電話,勒索錢財
7. 車間當眾小便,並讓人接著,作風敗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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