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六人被用車拉到了派出所,又被分頭審問。把我帶到戶籍室,由一女戶籍員看著我。我就跟她講真相,後那個最邪惡的傢伙進來就給了我一耳光,用手在我頭頂亂劃拉。那女戶籍員可能明白了真相,示意那惡人不要打我了。我當時也沒覺得疼,也不害怕,就覺得他們只不過是跳梁小丑,甚麼也不是。接著又問我幾個問題,我一概不配合。後又問我們在一起說甚麼,我就告訴他,就說真、善、忍,按真善忍做,事事找自己哪裏沒做好。後來把我們六人又弄到一塊,我們互相鼓勵,要正念正行。後來三位老年同修被領回家,剩下我們三人被戴上手銬,分別押上兩輛麵包車。我和C同修在一輛車上,不告訴我們要把我們拉到哪去。在車上,我和C同修向他們講真相,講法輪功叫人按真善忍修心做好人,我問他們:你願意讓你的孩子成為真誠善良的人,還是謊言欺騙者?市公安局那人假惺惺的說甚麼叫你說的我好感動。
他們把我三人帶到了昌樂看守所。一進看守所,把我們全身上搜了個遍,不叫我穿鞋,光著腳走進犯人的房間。好多犯人都趴在門窗往外看我們。這時我想起師父的話:「大覺不畏苦 意志金剛鑄 生死無執著 坦蕩正法路」(《正念正行》),心想,我們走的是證實法的路,沒有錯。到了女犯房間,我們立即向她們講真相,她們都很同情我們。看管的人叫我們給家裏打電話,我們三個都不打,我們不承認這一套,過兩天就回家。晚上我發正念,基本一晚上沒睡,各自找自己的漏,互相找漏在哪裏,就是有漏他們也不配來考驗我們,我們一定正念正行,決不配合邪惡。
第二天早上都要排隊,我們三人不理他們,繼續發正念除惡。白天所長叫犯人幹活,我們三個也不幹。20日上午,把二位同修叫去審問,她們回來後又把我叫出去,有一惡警問我叫甚麼名,我說上邊不是有嗎?他就拿張空紙給我看,並說沒有。他問為甚麼叫你到這裏來?我說不知道。他說不是因為你煉法輪功嗎?我說煉法輪功有甚麼錯,學真善忍,做好人多好。他還問了幾個問題,我只是給他講真相。最後叫我簽名,當時我動了人的一面,在上面簽了名。回監房的路上他說:「判你的刑就有你哭的了。」我忽然腦子裏想起「你說了不算,師父說了算。」回來後一說,我們三個都簽了名,都覺得在這方面沒在法上,配合了邪惡,沒做好,很對不起師父。我們都哭了。我們繼續發正念除惡,求師父加持把看守所另外空間的一切邪惡、黑手爛鬼、共產邪靈全部解體滅盡。
我們發正念效果非常好,明顯感到師父在加持我們,我想不讓巡警走過來,結果一夜他就沒過來,早上站隊,俺三個沒出去站也沒人管了,我們三人發正念、煉功都沒人管了。21日上午有個邢所長叫C同修去談話,俺倆就給C同修發正念,正念正行,向他們講好真相。大約有一個多小時,C同修回來說講真相講的很成功,我們三個都很高興。下午我們就想要回家,不能在這裏消極承受,要正念闖出去,現在救人時間這麼緊,我們不能呆在這裏,這不是我們呆的地方,我們和外邊的同修是一個整體,誰也不配考驗我們。我們三個是一個粒子團,大法弟子是一個整體,我們一定要正念闖出魔窟。我們商量決定絕食抗議迫害。並公開告訴他們:不放我們回家,就絕食抗議。下午3點多市局那個人找我們談話,把我叫了去,說拘留加期,我心想你說了不算,師父說了算。他又說了好多,我甚麼也沒說,最後叫簽名,我也不簽。7點多我家屬去給我交了300元錢,才把用的盆、鞋給送進去。9點多說放我們回家。看守所裏邊走到大門要走很長一段路,當時我帶著腳銬子,割的我那腳後跟的筋特別疼,每走一步都很難受,好不容易走到大門口。回到家,發現大法書、錄音機、煉功帶都沒有了,我心裏很難過。過了幾天我才聽孩子說他到市公安局要人,惡警出口要3萬元。結果我們在師父的呵護下正念闖出魔窟。
回家後,由於學法煉功沒跟上,起了一個很大的怕心,不敢出門,一出門就覺得好像有人跟蹤,不敢與同修接觸,加上戴腳銬子割的腳後跟裂一個大口子,整天淌血流水,疼的不敢走,拖了一個多月。雖然自己心想老是想著不承認舊勢力的安排,但是行為上已經承認了。腦子裏整天翻騰的都是這次被非法抓捕的這件事。後來在同修的幫助下,通過學法才走出這個狀態。寫出嚴正聲明,揭露了邪黨的迫害,與舊勢力決裂。
自己又反覆認真向內找,總結被邪惡鑽空子的原因,找出了自己的不足和執著:
第一,學法不深,不能在法上認識法,學法走過場、求數量,所以在法上提高不上來。遇到事依賴別人,願意聽同修講,盲目崇拜同修,也就是學人不學法。結果造成對法不堅定,沒有做到堅信師父、堅信大法;
第二,愛面子。看到問題不說,說出來怕得罪人,這也是邪黨文化對自己的影響,使我麻木。例如,我們當時學法說好輪著念,一人念一段,結果輪到一個同修念,她念起來就沒完沒了了,別人想念也沒法念,她要念的好,同修們聽著還好受點,念的又不好,掉字落字的,都很不願聽。這事我應該跟她說一說就行,但就是因為面子沒說,弄得一同修說別輪著念了,一起念吧。就這樣四、五個人一塊念,念的聲音很大,加上天熱,門窗都敞著,可能在外邊就能聽見,沒有安全意識,沒有維護好學法環境,被邪惡鑽了空子;
第三,執著情和利。幾年前一位老年同修的老伴沒了,她很孤獨,我就去跟她一起煉功、學法。她也很高興我去,一不去她就找我。她自己沒有兒女,對我就像自己的女兒一樣,我自然對她也很好,像對母親一樣照顧她,關係非常親密,動了人情。後來她外甥覺得她年齡大了一個人生活不放心,她自己也起了常人心。把法和修煉忘了,執著自己,去外甥家過起了常人生活。她走後把她家的鑰匙留給了我。我有時叫同修一起去她家交流或學法。後來我就執著這房子,想組織個學法小組,還想以後環境寬鬆了,有新得法的也可以在這裏教功,成立個煉功點。想法是好的,但是帶著很重的人心、私心、顯示心等執著心,這是根本不行的。所以事沒辦成反而被邪惡鑽了空子,給大法帶來了負面影響,對我們幾個修煉人的家庭也帶來很大壓力。本來這些同修年歲已很大了,怕心也較大,從7.20迫害以後一直不敢出來,這次好不容易把她們叫出來學法,結果還被邪惡非法抓了去,使得這些同修不敢再出來了。
我自己很後悔,覺得對不起師父、對不起大法、對不起同修及家人。今後我要堅信師父,堅信大法,按師父安排的修煉道路走到底,紮紮實實的修好自己,做好三件事,學好法,去掉自己的根本執著,緊跟師父,堅修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