決對不能承認邪惡的迫害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6年4月18日】我多次聽到同修有這樣的說法:說某某就不該判那麼多年,他(她)也沒發幾張資料呀,也沒造成甚麼社會影響。聽起來好像在為同修抱不平,可是我覺得他的基點不太對。這話的意思是做的少不該判這麼重,那言外之意是不是做的多就應該重判?

有的同修在高壓下把所知道的都講出來了,給大法造成很大損失。有的在邪惡面前軟弱無力的推托責任,說甚麼從來沒有出去發過資料,是別人給我一點要我去做的等等,拐彎抹角的在為自己開脫,並沒有堂堂正正的證實大法、講清真相。輕言細語的把自己說的一乾二淨甚麼都沒做,把證實大法、講真相、發真相資料當成了邪惡迫害的可怕證據和精神壓力。這不是自己在否認自己證實大法的正念正行嗎?當然,我們要理性的不讓邪惡加重迫害,但決對不能否認大法弟子救度眾生的偉大行為啊。

同修啊,正法時期的大法弟子的責任就是講清真相、救度眾生。大法的真相資料是為了救度眾生而來的呀,我們要珍惜呀!發資料被抓,被關押,被判刑,那是我們心性有漏,被舊勢力鑽了空子而遭迫害,並不是我們不該這樣做。今天世人都被邪惡的謊言欺騙、毒害了,所以講清真相,救度眾生才是我們大法徒助師正法中的真正使命。怎能說擾亂社會,造成社會影響?這不是自己承認了邪惡的迫害嗎?

所以我們千萬不能認同邪惡的邪說,不能在邪惡的邪說中認識大法的事情,我們要歸正一切不正的,全盤否定舊勢力的一切安排。在任何環境下都要堅定正念,正念正行,揭露迫害,講清真相,救度眾生。

不妥之處,請同修指正。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