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修煉以後,不光啥病都沒有了,我還從一個自私自利、只顧自己的人,轉變成能為他人著想的好人。法輪大法,是能使人類道德回升、身心健康的高德大法。就這麼好的法,卻被江氏一夥政治流氓集團迫害,不許人們修煉。
由於堅持修煉,2001年3月12日我被乾安縣大布蘇派出所惡警蔣雲龍綁架至乾安縣看守所,並被非法勞教一年。由於沒有真正學好法,怕心大,在勞教所裏被迫寫了所謂「保證書」。寫完後心裏非常的難過,我按照師父的教導修大法,做好人,到底錯在哪裏?寫了不修煉的「保證」不就是承認自己做好人不對嗎?這是誰家的理呢?我不能辜負師父對我的慈悲苦度,我要為師父和大法說句公道話。我知道自己做錯了,馬上寫了聲明,交給管教。
非法勞教期滿剛剛到家不到十天,2002年3月2日,乾安縣大布蘇派出所惡警李東洋帶領手下一夥到我家騙我說:凡是練法輪功的都要到派出所辦個手續,馬上就回來。可上車後直接把我送到乾安縣看守所。由於我不放棄修煉,又被非法判兩年勞教。
兩年期滿回家後,在家呆了也就三個多月,2004年3月20日,乾安縣刑警大隊長又帶領一夥人闖入我家,強行綁架了我。我當時不配合他們,刑警隊長吼叫著說:拖走!出事算我的。他們把我從屋裏一直拖到車上,拖了幾十米遠的路,我的內褲都被拖壞了,鞋也拖掉了,褲子裏面全是小石頭塊。在看守所,我以絕食抗議他們對我的非法關押。二十多天後,他們把我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體檢後勞教所拒收。乾安縣610去的人對勞教所的醫生說:咱們都是乾安縣的,看在面子上收下吧,我們從家裏來時,局長一再說一定讓你們收下,千萬別拉回來……。那個醫生說:她在這已經呆好幾年了,她既不幹活,也不轉化,不收。他們使盡了招數,勞教所就是不收,最後只好把我拉回來放回家。
2004年7月12日乾安縣刑警隊隊長帶領4-5人闖入我家強行把我綁架,嚇得我80多歲的老母兩眼發呆、不會動了;嚇得我那正發著高燒的5歲的小孫女抓住我大哭。這些沒有人性的惡警,根本不管這些,硬是把我強行拖上車,直接送長春黑嘴子勞教所。這是我第四次被非法送黑嘴子勞教所了。
在勞教所我依然絕食抗議無理迫害,後在師父呵護下堂堂正正闖出來了。可邪惡還是不甘心,經常到我家騷擾,這沒完沒了的迫使我不得不走向流離失所。但是不管在哪裏,我都要按照師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走正修煉的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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