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年得法時是為了治病走進大法門的。在北京天安門證實大法被邪惡抓進看守所,醫生問我有沒有病時,我說沒病,可心裏卻執著病不讓他們知道。師父在美國西部法會上講法說:「無論你抱著任何一顆心走進這個大法來的,那麼都會針對你這顆心進行考驗。」因此,病業經常出現。順著執著找下去,發現病不去的原因是由爭鬥心所致,爭鬥心又是由嫉妒心所致。
幾年過去了,我的爭鬥心遲遲不去。無論是證實法還是在家庭上,經常與人發生爭鬥,只要人家說的話不符合自己的觀念,就不高興,直到爭的面紅耳赤,甚至說一些不入耳的話,做出一些不好的事,完全降於常人,甚至連一個常人都不如。當家人指責我「還修大法真、善、忍呢?簡直給大法抹黑」時,我的心也被觸動,可是為了自己的執著心不受到傷害,總是用大法來掩蓋自己的爭鬥心,還振振有詞:我是做的不好,可比你們強,你們要趕上我,還了不起了呢!憤憤不平。
我個頭不高,長的又不起眼,人家說我長的醜,更有醜福(指有個好家庭),我表面上不生氣,可心裏卻回擊:我師父不嫌我醜,你們說算甚麼?我是大法弟子,你們怎能和我比?當同修說我傻,腦袋不轉個,沒有智慧時,我很不服氣的回擊:你說我傻,我就傻了,大法不嫌我傻。遇到矛盾問題從不向內找,為甚麼?特別是跟同修A的矛盾最突出。在法上,我倆一直有分歧。同修A屬於聰明、比較智慧的人,在一個問題上有幾種想法,而且一下就能認識到。而我頭腦簡單、直性、屬於比較笨的人,不思前想後,認準的事就去做,對一個問題是漸漸認識到的。當同修說「我應該這樣認識,那樣做」,不符合我的觀念時,我就不高興,總是找大法為自己辯護,你的認識不能強加給我。後來發展到你修你的,我修我的互不干涉,這樣的事情經常發生,在法上溝通不起來,互相不服氣。
爭鬥心、嫉妒心在另外空間越積越大,直到我的漏洞大,連累了同修,讓邪惡鑽了空子,我和A被抓進看守所,給大法造成了損失,給同修帶來了魔難,給家庭造成了痛苦。在師父的慈悲呵護下,在同修和家人的整體配合下,闖出了魔窟。
通過這次血的教訓,我暗自下決心一定和同修A在法上配合好,再不讓邪惡鑽空子,去掉爭鬥心。可是後來,又出現了爭鬥。
在2005年9月份,本地多名大法弟子被抓,每個同修都主動的去營救,做自己該做的事。同修A為了我的安全,儘量的跑前跑後,我又不認可。認為同修A做的一些事情是用常人的尖滑在做(其實是智慧)導致A又提到了上次因我才被迫害的事,覺得很委屈。我聽了又不服氣,認為那是同修A應該過的關。我遇到矛盾問題不能容忍,不能為他人考慮,只要自己不受到傷害就行,不是用法來衡量對與錯,而是用人的辦法來解決。A還再說甚麼呢?不行我給你磕一個頭,從此再別提此事,於是做了大法弟子不該做的蠢事。
對於發生的事,彼此都很後悔,在師父的法像前痛哭:求師父幫助弟子去掉爭鬥心!我的不服氣、爭鬥心、嫉妒心,通過學法找到了自己的不足,主動認錯,矛盾自然解開,因為大法能破開我的一切執著。當靜下心來真正的找自己時,發現在法上同修A給了我許多的幫助和鼓勵,我想不到的A能及時的提醒我。
同修B和愛人發生矛盾,我不在法上幫助B,找修煉人的不足,矛頭卻指向其不修煉的愛人。認為其愛人脾氣不好,是迫害同修,跟邪惡的警察沒有甚麼區別,說出很刺激的話,覺得才為同修B出了氣(其愛人認同大法好,也付出承受了很多)。
回顧幾年的修煉過程,發現自己把學法當成常人的理論在學和實踐脫節。爭鬥心、嫉妒心,在實踐中沒有真正的從內心修掉,使我和同修A、B的家庭之間的矛盾接連發生。舊勢力抓住我的執著往下拽,一動念,一開口,就是我,放不下自我,說白了就是「私」,只想改變別人,不想改變自己;而師父利用此機會讓我提高層次昇華上來,「修成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正覺」(《佛性無漏》)。
我卻被魔利用,放不下自我,錯過了一次次提高的機會,拖了幾年也沒走出這個層次。就像師父說的:「長期以來大法中的眾生,特別是弟子一直對法在提高心性方面存在著一種不同層次的誤解。每當魔難來時,沒有用本性的一面來認識,完全用了人的一面理解,那麼邪魔就利用了這一點沒完沒了的干擾與破壞,使學員長期處於魔難之中。」(《道法》)。
在證實法救度眾生的過程中,無論出現的任何事情都與我們修煉者有關,同時也是因為自己有這顆心造成的。那麼舊勢力就利用另外空間的黑手、爛鬼、惡黨邪靈抓住我們執著不放的心才進行迫害的。師父說:「我過去講過,我說實際上常人社會發生的一切,在今天,都是大法弟子的心促成的。雖然有舊勢力的存在,可是你們沒有那個心,它就沒有招。你正念很足,舊勢力是沒有辦法的」(《在2002年美國費城法會上講法》)。
找到自己的根本執著後,現在在法上和同修們基本上能溝通協調了。在今後證實法,救度眾生的修煉路上,我要和每個接觸的同修配合好,珍惜我們這千載難逢的萬古機緣,做好師父交給三件事。
層次有限,望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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