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2月9日8時30分左右,我(賀秀玲的丈夫)和親屬去看賀秀玲遺體,煙台殯儀館的人說:「不知道這個人,要找公安開介紹信。」我和親屬又趕到看守所,門衛不讓進。我把情況講給他,並拿出當時簽定的協議書。門衛看後講張福天早已調離看守所。我說:「現在誰在任我找誰。」門衛打電話聯繫,辦公室的人講只能找所長,所長不在。我們和他聯繫也聯繫不上,只得回家。
當時協議規定家屬可以隨時看望,公安局、看守所等有關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可是煙台公安違背協議,使我們不能看望親人。中午我又打電話給看守所所長丁顯峰,向他講明情況。他說不知道此協議。他問我想甚麼時間看,我說下午,他說不行,他得向上請示,星期一給答覆。
賀秀玲2003年9月1日被煙台芝罘區公安610綁架到煙台罘芝區洗腦班迫害後,又被非法關押在煙台市南郊看守所,遭到刑訊逼供,雙手被反銬在床欄杆上,蹲不能蹲,站不能站,連續5-6天不讓睡覺,不讓上廁所。2004年3月10日晚5時許,煙台芝罘區610李文光說賀秀玲在煙台毓璜頂醫院。丈夫徐承本到毓璜頂醫院後,只見賀秀玲一隻手被銬在床上,下身赤裸,不能言語,呈痴呆狀。徐承本在醫院不到20分鐘,被看守所的男看護訓斥,趕了出來。3月11日早,賀秀玲被迫害致死。
徐承本曾多次找芝罘區610頭目李文光、南郊看守所大隊長張福田交涉,追究致死責任,二惡人一口推脫。案件被外界曝光後,徐承本又向地方檢察院、法院起訴,均無一受理。後610不法之徒為「擺平」此事,提出賠償10萬元了事,被徐承本嚴詞拒絕。
希望國際、國內正義機構與人士關注賀秀玲被迫害致死一案,認清惡黨邪惡本質,早日覺醒。
下面是當時賀秀玲被迫害致死時的存放遺體協議:
1、 對於賀秀玲的遺體冷凍期間,她的家屬親人隨時可以看望,公安局、看守所等有關部門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看望。
2、 法醫鑑定時必須提前通知家屬,沒有家屬在場鑑定無效。
3、 沒有家屬同意不得火化。
經手人簽字:張福田、同意以上意見
2004年3月13日
現任煙台芝罘區看守所所長:丁顯峰
手機號碼:7923568,辦公室電話:0535-6015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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