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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撫順市清原縣大法弟子薛殿奎遭迫害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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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我叫薛殿奎,遼寧省撫順市清原縣紅透山鎮樹基溝村,離異後和6歲的女兒相依為命,身體非常的不好,有心臟病,腰椎病非常嚴重,不能幹體力活,每天的生活和心情感到非常的壓抑。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幾個月後,身體各種疾病完全消失,常年的精神壓力煙消雲散,心情也變好了,也能幹一些體力活了。父母、哥哥、姐姐看到我的變化感到非常高興。在此我無法用語言來表達我對師父的感激之情,同時我更希望有更多的人來修煉法輪功。

以下是我七年來被迫害的經歷。我希望全世界所有善良的人們,和國際人權組織來了解中國政府迫害法輪功的真相,給予制止。

1999年7月20日早5點,我地區公安派出所警察非法綁架當地兩名法輪功負責人,我聽到消息後到派出所要求放人,警察說這不關我們的事,是上邊通知讓抓的,結果卻等來了撫順市公安局調來大批警察,我們和警察講:我們修煉法輪功的是在做好人,對國家及政府是有百利而無一害的。警察不但不聽我們講,也不放人,還對我們大打出手,非法抓人,當時打傷很多法輪功學員。我被警察用警棍、拳頭打傷頭部。直感到頭昏、噁心、衣服被撕破,站不起身,頭部至今留有傷痕。

7月21日我翻山越嶺逃出警察的追捕和堵截,歷經磨難,來到北京信訪辦,為法輪功和平上訪講清真相。因為我不認為上北京是干擾任何人,這是一個合法公民的最基本權利。在北海公園附近,我被北京警察圍住,他們問我是不是學法輪功的,我說是,他們就對我連抓帶打被關到公園門裏面。當時裏面有好幾百外地法輪功學員,我們被警察持槍圍住,當時北京氣溫高達40度。把我們幾百名法輪功學員曝曬,不許說話、不許喝水、上廁所,到晚上我趁警察不注意時逃離險境。

1999年10月20日我再次到北京上訪,講清法輪功真相,在北京大學附近被警察綁架,打倒後,把我兩隻胳膊用力向後掰,猛踹我的後背,拿我褲腰帶把我兩隻胳膊綁起來,一腳踹進警車,警察又對我進行拳打腳踢,使我疼痛難忍,無法站起,我的胳膊已被勒成黑紫色並失去知覺。當時車裏還有幾個外地學員,其中有一個外地學員從我背後把褲腰帶解開,他們都被警察打得非常嚴重,有的被打的頭破血流,有的打得鼻青臉腫、遍體鱗傷。

我們被拉到一個不知名的地方下車後,順著斜坡階梯一直下走30米深,裏面非常龐大,好像過去的防空洞,裏面一間一間的屋子,能裝滿上千人的法輪功學員,我被警察關進一個小黑屋裏,警察強行扒光衣服非法搜身,搶走人民幣1000元及身份證,然後警察用電棍、軍警帶對著我的臉及頭部不斷的進行施暴,並說:「在這裏打死你也沒人知道」,還說:「我再讓你上北京來」,並問我:「你知道我為甚麼打你?以後你見到警察要知道害怕」。我說:警察打好人肯定是不對的。當時我心裏無法形容我身體上的劇痛和恐懼感,更沒想到北京警察這麼沒有人性的邪惡。

早上我被押送駐京辦,被撫順來的警察一頓暴打,當天晚上被清原縣公安局政保科徐金榮、劉書理押回縣公安局,以擾亂社會秩序罪給刑事拘留15天,並罰款人民幣1500元、押金2000元、共合計人民幣3500元,工作單位礦610主任於造起、耿會文給予開除礦籍處罰,然後押送清原縣大沙溝拘留所繼續迫害。

警察劉某對我嚴刑逼供,問我誰通知你上北京去的?與北京甚麼人聯繫?我說沒人通知我,他們就用警棍對我進行暴打,腳踹小腹,然後把我送進監室,管教艾剛唆使刑事犯人叫馬新等幾個人用皮鞋跟猛打我的臉及全身,然後強行扒光衣服,用冷水長時間澆身,使我全身傷痛更加劇痛難忍,北方11月份天氣非常寒冷,水幾乎結冰。他們還讓我蹲馬步進行體罰,不讓睡覺、上廁所,不准講話,每天要長時間一個姿勢趴著,只要一動和打鼾聲,刑事犯就對我大打出手,致使我整夜不能正常入睡。他們還讓我睡在衛生間旁邊,兩邊各有2名刑事犯人看著,使我在精神和肉體上受到極大的摧殘,期滿15天後我被當地派出所警察和政法委610主任耿風文、廠長張書平等接回我礦,繼續在單位辦洗腦班對我進行迫害,每天逼迫我看詆毀大法的書,還要強迫寫保證書,放棄法輪功信仰。

2000年12月16日,我再次進京上訪證實大法,講清真相,27日我走上天安門廣場打出橫幅,喊出我壓在心底已久的呼聲「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當場被一群警察和便衣用警棍猛擊我的頭部及全身,身體被打得遍體鱗傷,極其痛苦,當時警棍都被打成兩截,後被一群警察連踢帶打踹上警車,在警車上警察把窗簾拉上對我又一陣暴打。

我被押送到前門派出所的大鐵籠子裏,然後又被押送到海澱區看守所。下車後看守所警察對我強行扒光衣服,進行非法搜身,搜出法輪大法好條幅和法輪章,人民幣500元,然後對我進行提審,讓我打出橫幅給我拍照,取證,問我是哪個省,姓名和住址及單位,我拒絕回答,他們就恐嚇我:「你看過給手指頭釘竹籤嗎?你十個手指能挺過幾次。」我說:「我來到北京就是來講法輪功真相的」,他們對我強行按手印,進行簽字畫押,然後警察把我押送到監室,警察唆使刑事犯人對我又進行施暴,長時間澆冷水,然後讓我躺在水泥地上由3─4個人看著我,不讓我睡覺、上廁所、說話等,如有不服從就會被刑事犯人暴力毆打,共4天。

清原縣國保大隊警察徐景榮、王殿元和朱××認出我後,把我押送駐京辦,那裏有我縣公安局長李永志,還有六個警察和北京一名新華社記者,記者拿著錄像機對我進行採訪,記者問我你來北京幾次?我說算這次三次,他又問我你這次為甚麼要到北京來?610政法委及當地保衛科王殿元、方××對我不斷進行跟蹤、騷擾讓我簽字,我拒不簽字,他們不斷對我的親人進行騷擾施壓,親人們在邪惡的壓力下代我簽了字。他們就要對我進行非法綁架,我在被迫無奈之下,才再次到北京講清法輪功真相,記者又問我:北京天安門這麼神聖的地方是母親心臟,你們都跑來,她能受得了嗎?我說既然是母親,我們作為兒女向母親說說心裏的委屈這有甚麼不可以?我師父教導我們以「真善忍」做好人,做一個社會中更好的人這有甚麼錯?不是好人越多越好麼?如果政府做的絕對的對,為甚麼不能和平和我們對話呢?非要抓、要打、要迫害嗎?記者聽後非常生氣,對我說我又不是江澤民、六四大學生層次高不高,不也照樣血流成河嗎?我問他你作為一名記者,你為甚麼不把天安門警察及便衣對法輪功學員連抓帶打、帶搶,每天近幾千人,你作為一名記者為甚麼不把這些好人被抓、被打的真實事件報導出來?你不感到心痛嗎?如果這些人裏有你的親朋好友,你會問我這個問題嗎?所以你不配當記者。他氣急敗壞對警察說這個人欠打,讓他亂講話。

我當晚被縣國保大隊警察徐景榮等押回到縣公安局。縣公安局警察提審我,問誰通知去北京,我說沒人通知。最後以擾亂社會秩序罪,拘留27天。在拘留所裏警察艾剛對我進行體罰,蹲馬步,每天要一個姿勢長期趴著,不許隨便上廁所,要拖地板、刷廁所,如不服從會被刑事犯人隨時暴力毆打,27天後被教養三年。

2001年1月23日被押送撫順教養院嚴管大隊繼續迫害,每天強迫坐板、背監視、不許說話、上廁所。下到大隊後,惡警吳偉、江永風、關振和強迫讓我們看詆毀法輪功的「自焚」錄像及電影,並強迫我們寫「三書」,強迫我寫污衊師父、污衊大法,放棄修煉的材料。為了達到95%的轉化率他們強迫我們寫「保證書」,如不轉化就威脅、恐嚇我。10月份的一天,警察關振和讓我到醫院去護理絕食的法輪功學員。我正好看到已經絕食十多天的法輪功學員趙雲山,為了不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被幾個警察用電棍猛擊他的頭部,已經被折磨的生命垂危,真是慘不忍睹,這就是中國勞教所的所謂的「春風化雨」。2001年12月27日我被提前釋放。在此期間我已被單位停發工資兩年多,後通過對礦610和礦勞服、保衛科等講清我們因學法輪功信仰而遭到的一切迫害真相後他們才同意每月給生活費最低標準130元人民幣。

2002年3月,我礦政法委、610、派出所警察只是對我懷疑傳送法輪功真相資料,就對我不斷的跟蹤、騷擾迫害。27日晚11點30分,我們當地派出所所長梁大明、警察單學超等三人拿著相機闖入我家中對我進行抄家綁架,當時我和十歲的女兒正在睡覺,他們不讓我穿衣服,只讓我穿著短褲,光著腳。目的是怕我跑,我被警察拽著頭髮扭著胳膊,對我進行綁架,女兒被驚嚇得哇哇大哭,一直喊著爸爸、爸爸,我用盡全身力氣掙脫跑掉,警察追捕過程中,我不幸摔倒,腿被劃破(至今留下傷痕),被抄走物品(大法書、真相資料還有所有被迫害的證據、拘留票兩份、教養票一份、各種罰款收據等)全部被收走。

幾天後聽說警察到父母家中抓捕我,我70歲的父親當時被嚇得昏倒在地,經醫院搶救,被診斷為腦血栓。孩子由我多病的母親和癱瘓在床的父親來撫養(母親有嚴重的糖尿病),母親在長期恐怖的精神刺激下身體造成多種疾病,最嚴重的是糖尿病導致小腿萎縮,孩子也面臨著失學,生活非常艱難。

在我被迫流離失所期間無法照顧病重的父母親及孩子。父親由於長期的恐懼和驚嚇使病情加重,於2005年6月去世。臨終前我都沒有見到我父親最後一面。

我被迫過著居無定所的流離生活,至今已近五個年頭。因無身份證明,租房、打工都被中共惡黨限制。即使租到房子,也面臨著隨時被查的危險。每日都在為一日三餐奔波、勞累,加之惡警不斷的搜查我的下落,致使我精神壓力達到了近乎崩潰的邊緣。

2002年我被撫順公安一處、國安特務及縣公安局到處追查我的下落,被列為內部通緝,公安一處及縣公安局,得知我在新賓縣一所敬老院參與製作大法真相資料,被撫順公安及新賓當地派出所進行抓捕,被抓走的學員有劉霞(被判刑7年)徐寶霞、徐寶玉(被判刑4年半)隋立英(教養3年在馬三家)劉桂英(判刑7年保外就醫)。當時我被8個警察堵在屋裏,趁洗漱之機逃離險境。

2003年,邪惡公安一處及縣公安得知我在吉林省梅河口市鐵北小區一處樓房,拿著我的照片到我住處進行抓捕,因為我當時在市場買菜,屋內有兩名當地法輪功學員石××(男)、周××(女)為逃避警察抓捕從三樓跳下,石某被摔腰和腿粉碎性骨折,(現被判刑8年明慧有報導)。

2005年9月,我和法輪功學員李鳳珍在一家工廠打工,由於法輪功學員代守同被撫順公安一處抓捕綁架(明慧有報導),代守同沒有承受住公安一處的酷刑折磨和迫害,把我所在的工廠住處說了出來,撫順公安一處,便用各種形式對我們進行抓捕,從此我再也沒有安身之處。

2006年中共邪黨追捕迫害法輪功從表面轉入地下秘密進行,加大力度通緝所有流離在外的大法弟子,事實證明國安、公安派出所、社區等組織的大量人員正在聯合通緝、追捕我,目前我仍在他們的追捕中,在中共邪黨的殘酷迫害下,目前我非常惦念家中的母親和孩子。我現在已無法回到中國,如果我回去隨時都面臨著被綁架、被迫害送進監獄被各種酷刑折磨,甚至被送進類似瀋陽蘇家屯地下集中營,活體摘除器官,或失去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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