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過去的幾年中,您的國家擁有巨大的努力,在國際舞台的經濟,政治,軍事等方面正逐漸的參與進來。然而,缺乏對基本人權的尊敬仍然是阻礙您的國家充份溶入到國際社會的巨大障礙。就我個人而言,對人類生命的尊敬是至高無上的,正如我所相信的那樣,所有的人都被他們的創造者賦予了某些不可剝奪的權利。您的政府或是任何其它機構肆意虐待無辜的人,這是令人不能接受的,我敦請您盡最大努力停止這些反人類的罪行。
正如您所知,《世界人權宣言》(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以及《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venant on Civil and Political Rights)二者都承認,所有的人都享有生命、自由和安全的權利,並且闡明,任何人都不應該被任意拘捕或拘留、酷刑折磨,或遭受殘酷的處罰。根據許多報告表明,您明確的觸犯了人權宣言,以及《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中的條款,特別是《公民權利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您的國家是簽署國之一。
我特別關注的是近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這一團體的中國公民決不是充滿暴力,或叛逆的人群,他們也沒有任何政治企圖。他們有權利表達其宗教和精神信仰,他們有權實踐其思想自由。對他們的非法抓捕和酷刑折磨完全是錯誤的,國際社會對此決不會視而不見。我還十分關注針對您的政府參與了強行摘取犯人身體器官,其中包括法輪功學員身體器官的指控。
請允許我提醒您,您的國家主辦二零零八年奧林匹克運動會的前提條件是您的政府明顯改善了中國人權狀況。隨著國際社會越來越關注中國主持奧林匹克運動會,我建議您履行這一協議,並採取積極的措施,尊重您的人民所享有的權利。行動之一就是釋放被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並讓他們享有真正的信仰自由。我要求您立刻採取行動。中國公民是令人讚歎的財富,我敦促您和您的政府給他們應有的尊重和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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