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刑及無辜 罪孽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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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零六年十月二十四日】以前,有個人叫李若水,他擔任淮南司理。當時,他所管轄的地方有五個盜賊被抓獲,盜賊說他們的同伙中還有一個僧人。五個盜賊都被處死後,又抓來了一個僧人,僧人一直辯白說:「我真的從來沒有當過盜賊!」但李若水非常頑固,執意把他當作是那五個盜賊的同伙,並對他嚴刑逼供,最終導致這個僧人被殘害致死。

這件事過去了一月有餘,獄卒李能突然大呼大叫,喊道:「和尚,這不關我的事啊!這都是司理李若水讓我幹的啊!」說完沒多久就暴斃了。第二天,推司劉元也突然死亡。沒幾天,李若水和他的家人也都紛紛因故死亡。

看來,如果做了傷天害理的事,那麼無論是指使、謀劃之人,還是聽命具體實施之人,都是有著不可推卸的責任的,都是有罪的,對他人造成的所有傷害他們都將一一償還,如果殘害修佛修道之人,那麼罪孽將更加深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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