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改時叔公被劃為地主,伯父因房子大些劃為中農,我父親劃為貧農。因為殺人是共產黨的本質,它的做法是挑動一部份人鬥另一部份人,叫一部份人殺另一部份人。所以土改一開始,被惡黨利用來作打手的人就叫被叔公施捨過的這些人給叔公加上不該有的罪名,甚麼「壓迫、剝削、收買人心等」為藉口、理由鬥「打」叔公,不願意打的就被說為同情地主,沒與地主分子劃清界線,而受到株連,所以不願打也得打,他們也逼我父親打叔公。當時我年紀很小,但那恐怖的場面我還記憶猶新。他們天天鬥打叔公,鬥了一段時間,也就是它們想叫誰都打了,甚麼罪名都扣上了,就把叔公拖去槍斃了。
叔公死後,他兒媳因受不了被株連挨整的痛苦,與他兒子離婚了,這個家就這樣家破人亡了,剩下年老的叔婆和他的兒子,房屋、土地和耕牛都沒收分給別人了,她母子倆住在他原來的牛欄裏,從此過著挨整受批的可怕日子。
我有一個朋友,她父親在反右時被惡黨劃為「右派」,就是被惡黨稱為革命小將、造反派的這些人的重要批鬥對像,全家人受株連,被監視,挨整受批,她母親受不了而與其父親離婚了,她跟母親,她弟弟跟父親,姐弟兩均未成年(十歲以下)。家破以後,她父親感到無罪挨整家破碎,抱著一絲求生的希望,在家貧如洗、沒錢作路費的情況下,帶著年小的兒子步行到北京申冤。
惡黨、江賊迫害法輪功,她不肯放棄修煉,被多次抓進看守所、洗腦班,惡人用盡各種辦法迫害她,逼、利誘、製造謠言欺騙等手段都無法改變她修煉大法的信念,惡人就採取株連手段,不讓她丈夫升職,還受批評指責,她丈夫承受不了而提出與她離婚,就這樣,她兩代人、兩個家庭被惡黨利用同樣的株連手段逼散了。她孩子成了單親家庭的孩子,實際是惡黨迫害了她家三代人。
還有一個朋友,她原來是得了腸癌的,修煉大法後病好了,她對大法的心如金剛一樣甚麼也動不了,邪惡無法轉化她,就把她勞改,她丈夫不願意受株連而與她離婚了。
99年7月20日至今,在我認識的法輪功學員有5人被迫害致死,一個是女學員,其餘4人是男學員。在修煉前,他們都是有病的,煉功後他們病症消失,身體健康。迫害開始,單位、或街道辦,或派出所就要他(她)們寫保證書,不讓煉功,有的單位領導還利用開除職務的手段威脅他,他(她)們的精神受到摧殘,又不讓煉功,從2000年至2003年這5人相繼死去,這幾個家庭被迫害破碎了。其中一個人才40左右歲,孩子還在讀中學。
另外,在我認識的法輪功學員中至今還有4人被判刑監禁,都是判4年以上的,他們都是中、青年人,家裏有老有小無法照看,其中一個學員孩子才4歲。在邪惡抓捕迫害中,還有許多學員流離失所,其中一個學員已懷孕8個月,邪惡迫害她,她不敢回家,流落他鄉,生孩子的時候無人照顧,現在這孩子已3歲了,母子倆從未敢回過自己的家。這些學員雖然未算家庭破碎,但長期有家不得歸、有家不能歸,夫妻不能團圓,老人、孩子無人照顧。
在文革期間有因夫妻觀點不同離婚的、有被迫害致死的,有在武鬥中戴著毛澤東像章,口裏叫著「造反有理」互相殺打致死的,這些家庭都屬於非自然家庭破碎,這又該是誰的罪責?
像以上這種家庭破碎的事例,在我們地區我不認識的人中還有多少?全國到底有多少?這可是無法計算啊!惡黨自吹「照到哪裏哪裏亮」,實際上這些惡黨是惡魔,它到哪裏哪裏人遭殃,所以神要清算惡黨,冤鬼不放過惡黨,世間的人也要(必須)離開惡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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