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2005年9月16日下午4點30分,敦化市巡警大隊惡警和舉報人賀洋一行四人帶著勞動教養書,又到八家子市場幼兒園再一次把鄭秀琴強行帶走,並非法勞教一年。
以下是參與迫害的單位和部份參與迫害人的名單和電話號碼:
舉報人 賀洋 敦化市出租車司機
敦化市巡警大隊:6360358
敦化市巡警大隊教導員:13304478100
曹姓惡警:13844301385
惡警甲:13341530666
敦化市看守所:6682301
敦化市610 辦公室:6252610
鄭秀琴告敦化市公安局有關幹警
我叫鄭秀琴、女、漢族,1963年9月15日出生,家住吉林省和龍市八家子林業局四分會。
我控告敦化市公安局巡警大隊警員酷刑逼供毆打我,使我嚴重致傷,非法侵犯了我的人身權利。
在2005年8月31日,我去敦化市送女兒上學。晚上6點鐘左右,我和女兒一起被敦化市公安局巡警大隊二中隊綁架到敦化市公安大廈,他們說就是問一些情況,我和女兒在門口分開後就再也沒有見過面。
他們把我領到二樓,進了一間屋子,坐在凳子上,屋裏有一個男民警跟我談話。談了一會,又換了一個民警。過了不知幾點了,忽然聽見走廊裏女兒大聲叫喊媽媽。我急了,想出去看一下,那個民警把我拽住不讓我動。我問他們把我女兒怎麼樣了?他們說「送你女兒走,你女兒不走,要找你,她是一個孩子,我們家都有孩子,我們對小孩能怎麼樣。」就這樣,我以為女兒被送回學校去了,後來才知道這些心狠手辣的惡人連一個小孩子都沒放過,把我女兒也毒打致傷。
過了一會兒,他們把我用手銬子銬到了樓下一間屋子,屋子中間有鐵柵欄,鐵柵欄裏面有一個鐵凳子,讓我坐在鐵凳上,把雙手背過去用銬子銬住,腳也用腳鐐銬住,從前胸再穿過去一個鐵棍,用鎖頭鎖住。這時他們開始對我搜身,隨便摸我的身體,還將我的鞋也脫了。開始時問話,問了一會後,一個男惡警忽然用尿罐舀了一罐水澆在了我頭上,其餘惡警用拳頭猛打我的頭部。打一會兒後,又往我頭上澆了一罐水,再打。當時我被打的頭像裂開似的疼,頭暈、眼花、神志不清,眼前甚麼也看不清。他們這樣毒打酷刑逼供了3個多小時,甚至連我要上廁所的權利都被剝奪,經過一夜的刑訊逼供,最後將我送往看守所時天已亮了。當我指著牆上標語問:「你們警察對人就這樣嗎?」他們還用下流的話罵我。
9月1日下午,他們又把我從看守所帶到公安大廈,還是那間刑訊逼供的屋子。把我全身都用銬子銬住後,一個惡警一把抓住我的頭髮,另一個惡警用拳頭猛打我的頭部,我忍不住大喊:「警察打人了…」,他們趕緊找了個抹布把我的嘴勒住,不讓我喊,還兇狠的對我說:「今天我就廢了你,昨天往你身上澆水,準備電你,可惜電棍沒電了,今天我就讓你死在這兒。」這時,那個昨天打我的民警從外面拿了一根鐵棍子,一側插在鐵凳子的眼裏,另一側壓在我的腿上用腳踩住,使勁往下踩。當時我的腿就被踩的鑽心的痛、渾身直突突、一點力氣也沒有,腦袋直迷糊。
就這樣他們又用各種酷刑手段迫害我很久,最後我終於被他們折磨的暈過去了。也不知過了多久,當我醒過來時,我看到他們就坐在我對面,由於他們的酷刑逼供,我被折磨的神志不清,對他們問話答的胡言亂語,我自己也不知道說的是甚麼。當他們把我從鐵凳子上放下來叫我簽字時,我拿起紙發現他們寫的根本不符合事實,我就把紙撕了。
這時又過來一幫惡警瘋狂的對我猛踢猛打,一下把我踢倒在地,並且使勁的用皮鞋踢我的腰部,我的腰立刻像折了一樣再也站不起來了。他們又把我毒打了很久,最後我在他們的酷刑逼供下,違心地在他們偽造好的文件上按了手印。此時我明白了那些被冤枉的刑事犯為甚麼能在一夜之間伏法認罪,那是因為酷刑逼供使他們像我一樣屈打成招。
又回到了看守所,可是我被毒打致重傷一直躺在地板上,再也沒起來。飯、水全部不能進食。而且小便失禁,大腿被嚴重壓傷致無法行走,頭痛欲裂。因為怕我死在裏面,在我的強烈要求下,他們直到9月3日晚7點,才同意讓我家人將我保外就醫。哥哥來公安局接我,一看我被折磨得不成人樣,跟警察說你們把人弄成這樣,出去後我怕擔責任,我不敢接。後經過我的要求,哥哥才把我領回家。
回家後,我一直在治療。可還是每天都頭痛、腦袋迷糊、思維混亂、大腿淤血不能走路、右肩膀不能動、腰部受損不能翻身,並且由於這些不能工作。
以上就是他們侵犯我人身權利的全部過程。
侵犯我人權有以下幾方面:
毆打婦女、進行刑訊逼供,製造冤案。
在沒有女民警的情況下對我強行搜身,隨便摸我的身體。
進行詢問時沒有女民警在場。
以上是我的自述。
申訴人:鄭秀琴
2005年9月5日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5/10/17/659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