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4月24日早晨4個警察突然闖進我家,抄家後非法把我綁架到派出所,並搶走了《轉法輪》及煉功帶。到派出所時快8點了,他們把我關進一個小屋內,他們讓我坐到「老虎凳」上,我沒有配合。看我站著不動,一個惡警(年齡只有20多歲)就對我開始罵,我心裏想,我最小的女兒都比你大,因此我說「你沒有父母嗎?」剛說完他就奔我過來,連打10多個耳光,直到手疼打不動了才停下來。
然後是4個惡警一起上來強迫的把我綁在「老虎凳」上。先是把我按坐到上邊,拽兩隻腳,用腳鐐綁在凳子的兩個前腿上,再把兩隻胳膊拽到後面,把兩隻手脖一起用手銬銬在比肩還高的地方,然後把凳子的面拽出來也就是臀部被架空。儘管如此我沒有回答它們任何問題,兩隻眼睛直視惡警。惡警罵我看甚麼?那我就閉眼,他們又說「你煉功嗎?」我心念已定,甚麼也不說。
就這樣我在「老虎凳」上遭受了9個小時的酷刑折磨(上午8點─下午5點)後邪惡之徒達不到目地就把我放下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