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君子中庸 小人極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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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9月11日】中國文化中,「中庸」思想起源甚古。據史書記載,帝嚳時便有「溉執中而遍天下」之說;堯舜時代,就有「允執其中」的說法。《周易》一書更是鮮明地體現了「尚中」的傾向,如在《易經》六十四卦中,被稱為「中爻」的二、五兩爻吉辭最多,足見其對「中」的重視。

傳統的「尚中」觀念被孔子所繼承,經孔子豐富完善和發展而形成的中庸思想,在歷史上產生了極為深遠的影響,成為千百年來君子仁人修身立志的標準之一。儒家闡述「中庸之道」的《中庸》一書,與《大學》、《論語》、《孟子》等並列稱為「四書」。宋、元以後,《中庸》成為學校官定的教科書和科舉考試的必讀之書。

孔子是把「中庸」作為一種難能可貴的道德倫理準則而提出的。「中庸」作為一種思想方法,它能使人適其「度」;作為一種行為準則,它能使人合於「禮」;作為一種理想目標,它則幫助人們體認並受用宇宙自然的和諧之美。

孔子說:「君子中庸,小人違背中庸。君子之所以中庸,是因為君子隨時做到適中,無過無不及;小人之所以違背中庸,是因為小人肆無忌憚,專走極端。」[1]

孔子的學生子貢曾經問孔子:「子張和子夏哪一個賢一些?」孔子回答說:「子張過份,子夏不足。」子貢說:「那麼是子張好一些嗎?」孔子說:「過份和不足是一樣的。」 [2]

孔子認為他的學生各有所偏,不合中行。他也曾教誨學生們不要退縮,也不要過頭冒進,要進退適中。這就是孔子「過猶不及為中」的中庸思想。

從《論語》及相關典籍中不難看出,「中」是孔子品評人物、選才交友的標準之一,也是其自我修養的行為準則,也是成就「君子」品格的指導思想和行為原則。

「禮」是孔子中庸思想的規範原則。孔子特別重視「禮」在「中庸」中的意義和作用。孔子講「以禮制中」,就是把禮作為中的規範準則和其尺度。講究禮義,目的也是為了達到「中」,也就是「禮乎禮,所以制中也。」

孔子曾說:「過份恭敬,而不約之以禮,就未免勞倦;過份謹慎,而不約之以禮,就難免流於膽怯懦弱;過份敢作敢為,而不約之以禮,就難免盲動闖禍;過份直率,而不約之以禮,就難免尖酸刻薄。」[3]恭敬、謹慎、勇敢、直率,本來都屬於人的好品德,但孔子認為,如果發揮不當,或不用禮來約束,其結果往往適得其反。很明顯,在這裏,「禮」是成就人之恭、慎、勇、直四德而使之適中的規範原則。

《禮記》中也說道,「富貴而知好禮,則不驕不淫;貧賤而知好禮,則志不懾」;「故君子有禮,則外諧而內無怨」,也說明禮具有致中的作用。

註﹕
[1]譯自《中庸》;[2]譯自《論語》;[3]譯自《論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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