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教所一進來新的普通勞教人員,無論是偷的、搶的、行騙的、賣淫的、吸毒的、打針的等等各類人員,幹警如獲至寶;所在中隊立刻對他們進行培訓,教唆他們如何按照警察針對法輪功學員的打壓需要迫害大法弟子,利用加期、減期等手段誘惑他們並強制他們參與對大法弟子的迫害。
每天早晨一起床,全體普教人員全部專職定編、定崗帶命行動。從寢室、洗手間到教室、走廊都有普教人員對法輪功學員進行看管和監督。法輪功學員不准說話,不許這樣、不許那樣。早晨去食堂吃飯,前有普教人員帶隊,後有他們收尾,樓梯中間、樓下均有普教人員監視,誰要是說了一句話,就會受到他們的大聲呵斥。
白天坐在教室裏,全天候都要受到普教人員的強制性管理和迫害:不許說話、腳不許亂放、不許閉眼睛、不許嘴隨便動等等。這些普教人員分明就是幹警手中的棍子,指哪兒打哪兒,隨幹警所想所要。哪位法輪功學員要是辯解一句,幹警馬上就說:是我們讓幹的,勞教所是強制單位,這裏就這樣。言外之意,勞教所的普教人員就是為了打擊、迫害大法弟子而存在的,這是勞教所公開認可的,幾年來都是這樣。
一旦有集體迫害大法弟子的行動,幹警們首先給普教人員開會,授意他們如何如何。憲法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但是,在佳木斯勞教所裏法輪功學員的說話權利卻被剝奪,就包括上廁所時說一句話都要受到普教人員的訓斥、謾罵,他們經常說些不堪入耳的話侮辱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約束。
法輪功學員曾和大隊、管理科等有關部門多次反映,但是他們縱容普教人員的違法行為,聲稱勞教所就這規矩。可見,在中共的眼裏,法律不過是矇騙世人的一塊遮羞布而已。究竟誰在犯法、犯罪,相信世人會一目了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