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桂芹於2002年10月30日被劫持至佳木斯勞教所迫害。2003年2月17日,因抗議不合理的非法加期,被加戴手銬。白天被強制在二樓北屋坐在地上,銬在鐵床上;晚上銬在三樓庫房內,從早起至晚10點必須站立,10點後才能坐在椅子上,體罰共計4天3夜。
2003年2月20日下午兩點鐘後,在三樓教室內,警戒科男警王鐵軍問是否勞教人員,李桂芹回答「被強制勞教」,而遭到野蠻毆打。王鐵軍用穿著皮鞋的腳向她的面部、頭部、身體踹,直到李桂芹昏厥。李桂芹醒後發現門牙被打掉兩顆並吐血,而惡警居然狂笑說:「真是打得滿地找牙。」
惡警隨後將李桂芹和另外11人銬在鐵床上進行毆打,電棍進行電擊,惡警穆振娟逼迫大法學員們承認是勞教人員,並指揮男警施暴。張桂豔因喊了一聲「不許打人」,被惡警王鐵軍猛踹頭部,理由是「打就打你這樣多嘴的」,直至張桂豔鼻青臉腫,十多天未癒。惡警穆振娟現場聲稱打人的理由是:高翠蘭不喊口號,曹秀霞最硬,李思菊不簽包教協議,徐祥華看經文,謝學甫背經文等。
直到晚上8點10分,李桂芹才被允許把頭仰在桌子上,那時僅擦鼻血就用完兩包衛生紙。被施虐的人中有8名近50歲,最大57歲。徐祥華因遭迫害心臟病發作,在失去知覺後仍然被戴銬;陳秀玲因未按女警要求罵人,被銬5天4夜不讓睡覺。
因失血過多,李桂芹不能刷牙、吃東西,加上被體罰虐待,身體極度虛弱,心律不齊,不能走路。因為被勞教所惡警毀容,四個多月不讓和家屬見面。
有一次,檢查組來勞教所檢查時,李桂芹都被藏在庫房裏。
李桂芹在佳木斯勞教所被迫害得骨瘦如柴,身體非常虛弱,長時間根本坐不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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