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看守所、拘留所的經歷
1999年7月20日,江氏集團開始殘酷迫害法輪功。同年8月26日,我走上了進京證實法的路。到北京後,我並不知道具體做甚麼,只是白天到天安門廣場走一圈,晚上回到住處。後來北京清查外地人口,他們問我與六位同修來這裏幹甚麼。「我們是來證實大法的。」我們回答說。他們登完記後,把我們非法送到了吉林駐京辦事處。在那兒,身份證被扣押,至今未還,而後我被非法遣送回當地拘留。
在拘留所裏,所長、管教每日瘋狂的向我們吼叫,其面目之邪惡無法言表,使我們每日都籠罩在恐懼之中。在這期間,他們強行地叫我們幹重體力活,如:修魚池、挖土。因為我不服從他們「不讓煉功、讓練操、背號規」等安排,他們怕我帶動別的同修,因此在我被非法關押10天後,將我送到看守所。
到了看守所,感覺陰森森的。因為我「坐板」時煉靜功,我被戴一次腳鐐,還被上過一次大掛(20多小時),一個管教還打了我2個耳光,我的鼻子也被打出血了。後來,他們允許我與另一同修在坐板時站著,我們站著就煉動功。總之,不論站著還是坐著,我們都會煉功。後來他們也就不管我們了。
在這期間,他們為了監視我們的一舉一動,在每屋都設有監控。我們號中的監控不顯像,他們就買個新的換上。惡警為了監控為達目的不擇手段。安裝時,我與另兩名同修一齊想:「就讓它不好使,不讓它監視我們。」果真,監控不顯像。他們又把其他號顯像的換到我們號,結果還是不好使。他們後來也就死心了。如今才知道,那是正念的作用。
他們對我的迫害不只這些。一次政保科提審,出門時,一管教無緣無故的滿口污言穢語,還做出要踢打我的動作;他們不但非法關押我,還強迫我這個合法公民給他們做400多件號衣。
我在被非法關押50多天後,又被拘留所的人接回了拘留所。他們怕我告訴其他同修不服從做操,背號規等指令,就把我與另一名和我一起從看守所回來的同修關進了小號。
一次因為我盤腿背法,一個小管教故意找茬兒,找來所長、張管教,張管教用笤帚打了我,還用10多斤重的腳鐐往我腳上砸,後來又給我上大掛20多小時。我又被非法關押10多天,總計70多天後,回了家。
零下27度下的凍刑
2000年正月,我因煉功被政保科非法拘留,到了拘留所後,看到同修正在背雪。聽其他同修說,同修絕食抗議非法關押,已經兩、三天沒吃飯了。在這種情況下,沒有同情心的惡警們反而讓同修幹重活兒,簡直沒有人性。
因為我們全號煉功、背法,所長唆使管教用小白龍瘋狂的打我們,打身上就一道紫。一次只因我們全號煉功,8個人被強制穿著內衣內褲,被三個管教和一個司機共4個人輪番打了。暴行持續1個半小時後,他們要我們穿著單衣到室外凍著。冬天4、5點鐘室外氣溫在-27℃,-28℃左右。我和一名同修被凍昏了過去。管教徐某毫無人性的說:「打死不償命,沒事兒,上面還給三個指標呢。」後來看真不行了,才讓我們進屋,進屋後又有2名大法弟子昏了過去。等到天亮看一下傷,個個挨打的同修的腳都成了黑紫色,沒有一塊好地方。上廁所只能半蹲,有一名同修兩、三年後腿上還有一個雞蛋大的肉包。
第二天,我渾身腫脹、酸痛、發緊,於是我與另一名同修煉了第一套功法,來調整身體。結果,四名管教把我們叫到了一個小屋,怕別人看見,擋上了窗簾,用小白龍又打了我們一次。
在黑嘴子勞教所
後來,我被非法勞教一年,在長春黑嘴子勞教所檢查身體時,他們看到我們遍體鱗傷,不收。榆樹市政保科的人央求著把我們留在了勞教所,我又在勞教所裏被非法關押了7個月。
在這7個月裏,管教不僅打人,還唆使吸毒、詐騙、賣淫的犯人管著我們,每日她們連吵帶罵,有時還伸手打。勞教所還給她們減刑,暗中唆使犯人打人。
而後,一名律師(同修)列出了江澤民所犯的法律條文,我也寫了起訴江××的訴狀,寫完後交到小班長手中。第二天,我告訴同修,讓她們都寫。後來管教手中的訴狀有一打,管教驚異的說:「哎呀,起訴江澤民,起訴江澤民。」這一舉動起到了震懾邪惡的作用。
在勞教所裏一次因煉功,我與兩名同修被叫到管教室,被三名管教用電棍電。我們感到電花都進入了體內,感覺心臟承受不了,過半個多月才緩過來。
一次因同修煉功,被一個吸毒犯人挨個踢,當然也包括我。當時我們還有每天16-17個小時的工作,活兒多時有時近20小時,長期的勞動,休息卻極其短暫,這樣的生活使我精疲力竭。
就這樣,幾個月過去之後,他們用偽善,用情來誘導我,他們還放了一些人被所謂「轉化」的錄像,那時就沒有以法為師,就以人做了「榜樣」,我被帶動了,隨和過去了,寫了「五書」,但心並沒真的隨過去。
被迫流離失所
回到家後,半年不與同修做證實法的事,自己在家看書。同修來我家勸我,漸漸的我意識到應該證實大法,恰巧這時來了師父的新經文《建議》,我徹底明白了,看清了勞教所裏惡人的偽善與邪惡的本質,於是我溶入了正法洪流中,邪惡對我的迫害,又一次開始了。
2001年年末,一天晚飯後,我正在家中學法,我家來了四個警察,要搶我的書,我沒給,他們就在我家中亂翻,後來搶走了師父的法像,其行為與強盜相比沒甚麼兩樣。
2002年3月7日半夜11點20分,6個警察來我家,說是他們頭兒要找我問話。我說:「你找我問甚麼?我在家睡覺還犯法了?」丈夫急了,說:「你們三更半夜到我家來幹甚麼?這兒翻,那兒翻的,明天我去中檢告你們去。」丈夫看他們還沒走,便起身穿衣服說:「走,我跟你們去,問甚麼我都說清得了。」警察一看,丈夫來真的,便說了幾句圓場面的話,灰溜溜的走了。從他們走後到天亮,我與丈夫都沒睡,外面一有動靜就以為他們又回來了,心驚膽戰地熬到了天亮。
據說,他們從我家走後,到另一法輪功學員家,強行的綁走了兩名同修,勒索了幾千元錢後,把法輪功學員放回家。
在這之後的一段日子裏,四、五個警察三天兩天不分白天黑夜到我家來騷擾,我被迫流離失所。
警察見我總不在家,就到我親戚家打聽我的下落,但從未得逞。他們的騷擾使我家的正常生活得不到保障。一年後,我家搬了,過上了相對安靜的生活,聽親戚、鄰居說,片警在我家搬走後還找過我,打聽我的去處。
寫這篇文章,把惡黨強加給我的迫害徹底揭露出來。
English Version: https://en.minghui.org/html/articles/2005/9/4/6459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