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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大慶監獄輾轉傳出的控告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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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25日】大慶監獄近三個月內發生的三起大法學員被迫害致死案例,我們無法不為獄中每一位善良的大法學員的人身安全擔憂。以下是被非法關押在大慶市紅衛星監獄的數位大法學員,突破重重封鎖,輾轉傳出的控告信、檢舉信與被迫害的事實等材料。由於監獄的嚴密監控,所展現的事實僅是冰山之一角而已,但僅僅是這些情況已足以見證大慶監獄魔窟般的黑暗與恐怖。

大慶監獄迫害大法學員時,一旦大法學員被迫害致出現生命危險時,監獄就會使用各種辦法哄騙家屬在所謂「證明」等書面材料上簽字,或承諾「保外」等條件,但一旦簽完字,一切承諾都變成空話。監獄的目地就是推卸責任,脅迫家屬,給他們的迫害製造條件。

我們決不能縱容這種事情再發生。大法學員被迫害的一切後果都必須由迫害者來負。

希望看到以下材料的國際人權組織、海內外正義之士、大慶市善良的市民以及這些大法學員的親朋好友伸出援手,制止迫害,救助這些時刻掙扎於死亡與酷刑虐待之下的善良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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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學員曹國志的檢舉信

我叫曹國志,現被非法關押於大慶監獄,2002年7月30日因為我自制「法輪大法好」的宣傳單在本縣城內散發,被惡人舉報,縣公安局政保科的金光俠把我當場抓住,並狠毒的用力擰我的右臂,他將我頭碰地手臂被擰著,嘴裏還直罵,我的右臂被他擰傷了。在看守所疼了5個多月不能抬臂。2003年1月15日,我被非法判刑四年,從林甸縣看守所轉關到大慶監獄。在此之前我3次被非法拘留,罰金460元。

在大慶監獄集訓隊,惡警大隊長潘紹林和病監中隊指導員趙英傑強行「轉化」我,找我談話、威脅我,我說:「我們是修真善忍的,做好人。你讓我往哪裏轉?」他們一看我真的不轉化,就說軟話,並給我找暖瓶、腰帶和剃鬚刀,說只要我配合他們寫了「五書」就完事了,我說我們講真善忍不能配合你們做假。最後趙英傑就說:「好,我看你有多少鋼,不許睡覺,罰站,不寫就不能解除。」他們讓犯人看著我,不讓我坐下,也不許睡覺,每天只有三個半小時休息時間(夜間1:30─5:00)足足站了一個月,我的腿腫了,腳也腫得脫不了鞋了,腳底出了兩個大血泡。

後來我被迫害致精神恍惚,但我仍然沒有寫「五書」,潘紹林又加大力度,索性三天三夜也沒讓我睡覺,也沒讓我坐下,我終於挺不住了,趙英傑又指使犯人李伍、王朋開始給我上刑,用皮鞭抽我頭部、頸部並且讓我「撅著」,然後又讓別的犯人騙我,說抄一段也行,我架不住他們的哄騙、打罵,於是違心的寫下了「五書」。然後他們就讓我洗澡休息了。當我恢復體力後,我寫了兩份聲明,聲明我過去在他們的威逼下寫的「五書」全部作廢,一份上了明慧網,另一份我親自交給了潘紹林。

大慶監獄對每個法輪功學員都採取了一些狠毒的邪惡打、擊,很多同修被打傷、打殘、打死。可是他們掩蓋他們的罪惡,敢為不敢當。犯人是惡警的死黨,每當上級檢查時,都會幫著監獄撒謊。最近大慶監獄開會下達命令「法輪功學員絕食算自然死亡。」「轉化不了就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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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法學員王宇東的控告信

國際人權組織負責人:

我叫王宇東,2001年2月24日,齊齊哈爾市龍沙公安分局惡警非法抓捕我,並將我非法關押在青雲街派出所刑訊房四宿五天,惡警拿走我的手機一部,漢字BP機一部和3000元人民幣。

龍沙分局政保科長王照山帶領數名惡警對我實施迫害。先頭上來4人沒動了我,後來8個人掰我強制上大掛,手腕處纏著布,在高處扣著鐵環,另一頭腳部拴上繩子上拽起來,把身體懸空來回推。先後上了4次大掛,還有一次,兩個惡警抓住我的頭多次撞擊牆,他們喪心病狂,就像瘋了似的。2月28日下午將我關入齊市第一看守所。

在看守所期間,由於我拒絕背監規,惡警給我砸上了38斤鐵鐐子和鐵棒子,反穿在一起,無法坐或臥,只能斜著,四天四宿打開後我無法站立,手腫、腿脹。

我在看守所被「提審」時和在所謂的法庭上,檢察官、法官也是動不動就罵人,逼我們揭發,檢舉他人。真象傳單上對惡人惡警施暴和電視、報紙的一言堂謊言的揭露,被他們作為迫害升級的藉口,以更恐怖、更卑劣、更殘忍、更加無法無天的使用迫害手段。

我於2001年11月份上訴,2002年1月市中級法院裁決到看守所所謂的核實、提審。裁決書是2001年12月份打印的。當我拒絕簽字時,法院責令惡警強迫我摁手印,指使犯人摁著我頭給我照相。由於我不配合,兩名惡警動手打我,踢我,讓勞動號犯人給我強行戴上了38斤鐐子和棒子,前穿9天,一直到2002年1月24日我被非法關入哈爾濱監獄。當時我下車後,走到監獄一半路就不能動了。

哈爾濱監獄是迫害法輪功修煉者的魔窟,這裏迫害傷殘甚至死亡很多人。我被非法判刑10年。在哈監期間我被關入小號四次共131天。

2002年2月份(農曆正月十四),集訓隊副監區長林波關押我小號20天,大冬天我被逼坐在光板上,身上只留一套衣服,其餘被扒下。

2002年7月28日哈監九監區副監長耿毫把我、武春文、程宇關入小號,對我進行69天毫無人性的摧殘,企圖強迫我「轉化」。開始10名犯人沒有動手,只是勸,有一犯人說:「感化不了你,就火化你。」早晚只給半碗糊塗粥,這時北方已進入秋涼階段,始終穿著單衣,先後兩次鎖地環25天(38斤鐐子和棒子鎖在地上)。惡警不斷的加大力度迫害,又找了4個極惡的犯人折磨我,白天是黃玉山、岳常林,晚間是麻新運和另一名犯人,他們先後兩次三四天沒讓我睡覺。

我絕食兩次共10天,惡人給我灌食,並用語言哄騙,等你吃完後就放你出去。並指使白天的2名犯人對鎖在地環上的我進行毒打,軋天靈蓋。其中一人扒去我的褲子捏睪丸,一人勾住我耳腮骨向上提,聲稱:「打死你就是開個正常死亡證明。」他們一天對我數次進行摧殘,勾鎖骨、肋骨等一直到累得不行為止,晚間不讓睡覺,不斷的強迫談話。副監長耿毫曾說:「沒辦法,上面有指標。」

2003年4月21日至4月30日,我被非法關押9天小號。

2004年2月6日至3月9日,610辦公室的惡徒陳、李因為外界都知道我在監獄被迫害的事實,對我發洩私憤,將我關押入小號33天。

以上是我2004年7月以前被迫害的主要事實經過。希望得到人權組織和善良人們幫助,嚴懲兇手,追查其背後的主使者,還世間公道,還大法清白,還我師父清白。

註﹕2004年7月,王宇東、袁清江、趙慶山、卜繁偉等二十多名大法學員被從哈爾濱監獄轉押到大慶監獄繼續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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