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洪德,男,56歲,大慶市大同區新華髮電廠職工,於1997年開始修煉法輪功。1999年法輪功在中國大陸遭到非法鎮壓後,王洪德一直堅持對「真善忍」的信仰,曾於2000年3月及2001年2月被大同區公安局非法拘留兩次各十五天,此後王洪德被迫背井離鄉,有家難回。
2001年春,王洪德在北京、唐山兩地投資20餘萬元人民幣種植樹苗及仙人掌。2002年4月26日,唐山市玉田縣公安局應大慶市大同區公安局的要求,將大法弟子王洪德在玉田縣暫住地非法抓捕並抄家,抄家時搜出11000元現金作為非法罰款,20餘萬元的投資付之東流,使王洪德遭受巨大的經濟損失及精神傷害。
由於王洪德拒絕放棄信仰法輪大法,被非法判處有期徒刑五年,於2002年8月16日被非法關入大慶市紅衛星監獄迫害。
王洪德入獄當天,就被紅衛星監獄集訓隊惡警用三角皮鞭將兩手打腫、手心出血、打掉右上部半個大牙。在被非法關押期間,王洪德還遭到監獄所謂教改科(610)的精神迫害,晚12點前不許睡覺,被逼看誹謗法輪功的錄像,實行強行洗腦。
由於長時間睡眠不足,2002年12月份左右,王洪德被折磨至心臟病發作,突然昏迷不省人事,經診斷為風心病二尖瓣狹窄、心衰三級。
當家屬得知此情況後,心急不安,去大慶監獄要求見面。可是監獄長王英傑說甚麼也不允許接見,理由是王洪德沒有寫「五書」。在家屬強烈要求下,監獄長王英傑勉強答應允許接見,但是附加條件是讓家屬做他的轉化工作,即要求王洪德放棄對真善忍的信仰,並由610辦公室郭春堂陪同(監聽)。
法輪大法弟子在一言一行、一舉一動中,都按照師尊的教導,秉承「真善忍」的原則行事,讓這樣的好人往哪裏轉呢?因家屬接見時沒能做他的轉化工作,反而給他以鼓勵和支持。郭春堂出來後對家屬大發雷霆,說甚麼「你以後別想再接見王洪德,你連一句讓他悔過的話都沒有說!」從此以後,家屬見到王洪德的難度更大了,必須有當地派出所的證明家屬不是煉法輪功的。
同時監獄裏要提高所謂「轉化率」,對王洪德的迫害也加大了。當時王洪德住在監獄的醫院裏,黃姓院長經常逼迫王洪德寫「五書」,否則強行將其送出醫院;院長高青接到同修講真象的電話後,發瘋般的對王洪德大罵,逼王洪德說出打電話人的姓名。由於精神上的壓力使他的病情日益加重:呼吸困難,全身浮腫。生命在死亡的邊緣上徘徊。
家屬幾經周折要求將王洪德送去正規醫院複查。一開始監獄長王英傑不同意,並對家屬出言不遜。後監獄怕擔責任,才同意到大慶四醫院複查。
2003年1月15日,王洪德在四醫院戴著沉重的手銬和腳鐐,而且是手銬、腳鐐相連的情況下進行了艱難的複查,複查診斷為:風心病,聯合瓣膜病,主動脈高壓;二尖瓣狹窄,主動脈及三尖瓣返流,心衰四級。
當時醫生說此病人時刻會出現生命危險,必須立刻住院搶救。可是惡警大隊長朱瑞堅決不同意,說必須馬上將人帶走。在中共惡黨豢養的惡警的概念裏,生命猶如草芥,可以隨意碾碎,惡黨的命令和自己的前途、官運才是最重要的。
家屬要求必須住院,否則就去告監獄。2003年1月16日,幾經周折王洪德終於住上了醫院,共住14日。
住院期間監獄百般刁難家屬:1、看押的幹警每個班兩人,共3班倒。吃、住費用全部由病人的家屬承擔;2、不許親人看望;3、每天晚上必須將王洪德拉回監獄,第二天再來住院。在家屬的強烈反抗下沒能達成每天往返。
請注意第三條的規定:一個心臟嚴重衰竭,隨時都有生命危險的重病人,白天在醫院搶救,晚上折騰回人間魔窟中承受常人難以想像的迫害。
因三級心衰符合保外就醫條件,2003年元月24日,家屬正式向紅衛星監獄提出申請保外就醫,監獄長王英傑不但不放人,還封鎖消息、加緊迫害,不許家人見面。
王洪德的老母親70多歲,身患高血壓,得知兒子在監獄裏被折磨得生命垂危,不畏路途遙遠,親自到監獄要求給兒子辦保外就醫。
2004年的8月25日上午8點半,老母親來到大慶監獄辦公樓找到監獄長王英傑,王英傑不讓老人家進辦公室,老人家說:「我來到這裏也不容易,路途遙遠,你為甚麼不讓我進去?你們打我兒子打出病了,我不找你找誰呀?」王英傑說他要開會並走出辦公室,老人家也隨他進入會議室,要求給個答覆。王英傑打電話把紅衛星派出所的警車叫來,警察把老人家從三樓一直拖到警車,拉到紅衛星派出所,理由是老太太為法輪功鬧事,對老人家進行非法審問。
二年多,家屬為給王洪德辦理保外就醫不停的奔波,而獄方採取的手段就是無理刁難。監獄大隊推給監獄醫院,醫院又推給大隊,大隊再推給監獄長。監獄長王英傑更是目無法律,大放厥詞:「死裏也不能給你辦保外!」
精神上的迫害使王洪德的病情越來越重,監獄裏的醫院的治療辦法是:看你不行了就給打一針強心劑,身體稍有好轉就送回監區。到監區沒幾天又犯病了,再抬到醫院搶救,最頻繁的時候一日往返三次。就這樣的折騰,使王洪德的病情加劇惡化。
2005年2月13日(農曆正月初五),大約在下午2點多鐘,家屬接到監獄三大隊打來的電話,叫家屬馬上到大慶四醫院,稱王洪德病重。下午3點多家屬來到四醫院急診室,王洪德正在做心電圖。醫生說;「他的病非常危險,心臟跳動每分鐘160次,時刻都有危及生命。這麼重的病為甚麼不早點來醫院治療。現在他必須住院搶救。」
邪惡的惡警朱瑞與監獄醫院高姓院長和醫生商量是否不用住院,開點藥回去。醫生不滿意的說:「病人的心臟隨時都也可能停止跳動,我完全是為患者生命負責,你們自己考慮吧。」朱瑞只好打電話與監獄聯繫,最後同意住院治療,在一病區的護理室搶救。當時王洪德心臟跳動每分鐘160─200次,全身浮腫,人不能動,大小便都在床上。呼吸相當困難,主治醫生說:「隨時會出現生命危險,讓家屬有個思想準備。」
在這期間,王洪德一直帶著沉重的刑具,家屬幾次要求解除刑具都沒人理睬。可想而知這樣重的病人帶著刑具治病是怎樣難以想像的痛苦,尤其是大、小便時經常便在褲子裏一部份,不能及時的換洗內褲,幾天後離開醫院的時候王洪德的兩大腿根部完全潰爛。
2005年2月27日早8點多,惡警朱瑞派人去四醫院給王洪德辦出院,根本沒有通過家屬和病人的同意,出院的手續辦理完了,獄警告訴家屬說:「朱大隊長說了,過了正月十五還可以來住院。」
當時王洪德的病情根本不具備出院條件,只是身體稍有好轉。醫生說這種病必須調整到穩定狀態,否則會經常犯病,此病犯一次,嚴重一次,最後將失去了治療價值。
2005年農曆正月十七,王洪德的家屬來到監獄找朱大隊長,要求繼續住院治療。朱大隊長卻說這事他沒有權力決定,讓家屬找監獄院長和監獄長從新批手續。家屬奔波了三天毫無結果。監獄採取一貫的手段:互相推諉。
在這期間,由於王洪德突然停藥沒能達到及時的治療。2月22日─4月30日期間,王洪德在監獄裏病情反覆發作。最後失去了治療的希望。
監獄長王英傑等人拖延了辦理保外就醫的時間。從2003年元月24日開始辦理,一直到2005年4月30日才放人。
出監獄後15天,即2005年5月14日,大法弟子王洪德被迫害致死。又一血債刻在江氏集團的歷史恥辱柱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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