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關在看守所50天,這期間看守所隊長找我談話,問我在看守所內還煉不煉功?我說:我是因為煉法輪功而被綁架進來的,為甚麼不煉?煉!我一直堅持煉功40天,後來惡警為了破壞我煉功,把我關進「小號」,兩隻手兩隻腳都用銬子銬起來,10天後,他們把我送進大連市教養院。
在教養院,惡警將我關進洗腦班迫害17天,在那裏,無論他們怎樣迫害我,我都正告邪惡之徒:我修煉的這個大法是神聖的,我師父是來度人的,我堅信大法,堅決不妥協。最後他們把我關進沒有被洗腦的班裏,強迫我為他們作工6個半月。
這時,我與另外兩名大法弟子切磋後合寫了一份申訴材料,內容大概是:我們師父傳的這個法輪大法是神聖的,中國有一億人在修煉大法,全世界60多個國家有弟子在修煉大法,法輪大法能使人的道德水準回升,最淺白的說能使人身體健康,利國利民。而這麼好的大法,卻被中央那個邪惡小人下令取締,是沒有道理的。我們講真象沒有犯法,是在救度眾生。所以,為了維護大法的尊嚴、維護師父的尊嚴、維護大法弟子的尊嚴,我們要求政府允許我們公開煉功,不許強迫我們幹活,更不許對我們實行人身迫害。
這份材料遞上去後,邪惡之徒異常驚恐,十多位惡警領導一起找我談話。我不怕他們,與他們據理力爭。最後,他們在萬般無奈下,又把我關進小班繼續迫害。
2003年10月27日,他們把我關進小班,把我兩隻手分開銬在鐵床上,一直到12月20號,他們看我仍不妥協,就又用銬子把我吊起來,連續大吊四天四宿。後來惡警宋某某看到我從腳到大腿根部全都腫起來了,我已經站不住了,他們就把我銬在馬札上,兩隻手仍然銬在鐵床上,連續銬我23天,這期間不讓我睡覺。
2004年2月10日,惡警將我帶去搞強制「轉化」,這期間不給水喝,給一點點飯,小便一天只准一次,大便一個星期一次,不准睡覺,一睡覺就給打醒。由於極度睏乏,有時睡著了打都打不醒,打不醒就用火燒,用點燃的塑料繩熔化的燃著火的液滴連燒帶燙,手上、臂上被燒燙出許多水泡,傷好後留下許多疤痕。白天,他們安排了8個打手同時打我,他們問我還煉不煉功,我說煉,他們就用鞋底抽我的臉一下。問一句,答一聲,打一下。就這樣沒完沒了的打下去,打手已經累的打不動了,坐在床上大喘氣,我的臉被打的皮開肉綻,後來全變成黑紫色的了,全身上下沒有沒被打到的地方。
惡警打我的時候,我就在想,我修煉法輪大法沒有錯,我就聽師父的話,堅修到底,堅決不向邪惡屈服。邪惡之徒連續打了我28天,我堅決不妥協。我對他們說,你們這樣對待我、對待大法弟子會遭報應的。後來他們把我單獨關進小號裏,把我銬在馬札上,派兩名惡人用木板條砍我的兩條腿,一邊砍還一邊問我是人是鬼。我正告他們,我是大法弟子。他們把我的兩條腿打的全是黑紫色的,一個月都恢復不過來。
他們還長期不給我水喝,這些惡人把洗臉水倒在地上,用腳踩點水,讓我舔他們的鞋底。一個饅頭領來後,大部份給掰下來扔到垃圾袋裏,留下一小點給我吃。我大便乾燥,12天才便一次大便。惡警姜某某說,用酒灌一灌,煉法輪功不是不喝酒嗎?他不轉化就用電棍電,看看是他的牙口硬還是電棍硬。他們用酒灌了我4天。他們讓我蹲著,臀部不能著地,從早上9點到晚上9點,連蹲12個小時,只要臀部一著地,他們就用1.5萬伏電棍電我,第二天又讓我蹲了9個小時。這期間他們讓我寫「三書」,我當時告訴惡警,就是把我打死了,我也不會寫「三書」的,我來到這個世上,能夠得了這部大法,已經無比的幸運了,今天我就是死了也值了,死就死,我不怕死。
惡警們一看我死都不怕,也問不出甚麼來了,也不可能「轉化」了,也就不了了之了。
2005年1月26日,我終於回到了我的家,我又重新投入到正法洪流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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