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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大法弟子朱鮮芝受迫害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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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8月13日】河南偃師大法弟子朱鮮芝2005年3月1日被非法判刑七年。她絕食抗議,被邪惡之徒插管灌食,被迫害致肺部出現嚴重疾病。目前朱鮮芝仍被非法關押在偃師華夏賓館,體重已由100多斤降到60多斤,呼吸困難,生命危在旦夕。

朱鮮芝,女,今年45歲,河南洛陽偃師市緱氏鎮唐僧寺村大法弟子。因為修煉法輪功,信仰真善忍,被偃師市政法委610組織,多次洗腦轉化,公安局多次拘留關押,並被勞教,於2003年1月20日勞教期滿釋放。

2003年3月6日偃師610政法委舉辦邪惡的洗腦班,市610頭目韓國慶、市公安局政保科科員張保(音)民、鄉610頭目馬現武和兩名綜治辦工作人員、鄉派出所惡警,非法闖入朱鮮芝家中,將其綁架到偃師賓館。朱鮮芝正念強大,在師父的呵護下正念走脫,從此走上了流離失所的生涯。

2004年9月28日,在下班回住處的路上,又遭便衣綁架並送往鄭州市黑莊拘留所。在拘留所的半個月中,朱鮮芝一直絕食抗議。後又被偃師市公安局接送至偃師看守所。

1、皮鞭、腳鐐

2004年10月12日朱鮮芝剛進偃師看守所,就被惡警戴上大腳鐐,硬擰死手銬(就是用自制的扁鋼筋製成和手腕一般粗的圈,然後用鋼絲銷子擰住),戴上此手銬手就不能活動。

下午剛進號,惡警朱桂枝,就召集全號在押犯,告訴她們誰也不許和朱鮮芝說話,不許可憐她,並且不讓朱鮮芝張嘴說話,否則就打朱鮮芝嘴巴,或用腳踢。

剛來時朱鮮芝家人沒有送被子,當時朱鮮芝只穿了一件襯衣和單褲,再加上她在絕食並被戴著掏襠鐐,只能坐著,四肢也不能動,凍得渾身發抖。10月13日晚朱鮮芝凍得一夜都沒合一眼,朱鮮芝跟巡視人員反映,他們根本不管。10月15日,四個男犯X曉雷、X少民等人把朱鮮芝抬到看守所大院中間,將其按倒在地,打了六皮鞭,第二天又打了五皮鞭。每次打完皮鞭抬進號裏的放風場,讓犯人史意娜看著罰站,不准坐,不准靠牆。由於絕食並且手腳都帶著鐐銬,朱鮮芝冷的渾身發抖,根本站不穩。就這樣朱鮮芝還被強迫著值夜班。

10月18日指導員許X早上8點左右召開全體人員會議,說朱鮮芝不服從管理,不報數,不值班,讓四個犯人把朱鮮芝抬出去打了10皮鞭。第二天管教朱桂枝知道朱鮮芝還沒報數,又叫人把她抬出去打了6皮鞭。

朱鮮芝被迫戴了四天四夜掏襠鐐後,又戴了死手銬和大鐐。半個月後她被迫害的四肢發麻,晚上兩腿兩腳發燒,剜心的癢痛,整夜不能入睡,還被強迫值兩個夜班。

由於身體虛弱,朱鮮芝開始吃飯,他們強迫朱鮮芝幹活、值夜班。每天早上6點起床,幹活幹到晚上10點到12點左右,並在晚上值兩個夜班,一班一個半小時。由於體力不支,朱鮮芝幾次昏倒,腰疼,兩腳、兩手、兩胳膊困疼,發燒,咳嗽,頭暈眼昏。惡警所長關進祥說:「你有病不能幹活,有病的多了,都不幹咋辦?不幹可以,但是所裏規定不幹活就得戴腳鐐。」就這樣於12月13日給朱鮮芝帶上了10幾斤重的軟腳鐐。

一星期後,朱鮮芝病狀加重,要求去鐐,關進祥問她,幹不幹活,她說「幹不了」。關進祥扭頭就走。半個月後,朱鮮芝噁心嘔吐,頭暈咳嗽加重,又要求去鐐,關進祥說,還是三個字,幹不幹?朱鮮芝說,我身體這樣,真幹不了。關進祥說了句「那你就戴著吧」,就走了。朱鮮芝身體一天比一天差,走路東倒西歪,一不小心都要摔倒,大小便困難,兩腳腫脹,這才把鐐去掉。

2、殘忍灌食

由於身體被迫害的嚴重,朱鮮芝身體機能混亂,胸中憋悶,頭暈加劇,一連幾天吃不下飯,它們就又開始灌食。一天一次,第一天灌的是稀麵湯,後來是鹹鹽水、咸血塊水。鹹的發苦,把朱鮮芝灌得上吐下瀉,頭暈腦脹,渾身無力。有兩次灌食後,朱鮮芝從下午4點上廁所拉肚子到晚上7點,並開始吐血。每次灌食都是4、5個人和一個醫生把朱鮮芝拉到號外放風場,按倒在地,一人按腿,一人按腳,一人按胳膊,一人拿濕毛巾捂著嘴。每次兩大半盆(直徑約20公分)稀鹽麵湯,灌得朱鮮芝就地打滾,憋得氣和湯一齊硬嗆出去,才算好受點;然後再灌,灌不進去了就用氣包打氣,打一下朱鮮芝的心和肺都快要炸一樣,憋到噴出去才好受點;它們再灌,就這樣每次灌食十幾分鐘到二十分鐘左右,灌完後他們揚長而去,朱鮮芝則吐了又吐,拉了有拉。第二天還是繼續灌。朱鮮芝吐了三、四晚上的血,咳嗽不止,它們又換輸液迫害。輸了三天後,朱鮮芝身上扎不進去針,扎進去就跑針,這才不輸了。

從那以後,朱鮮芝每晚都咳嗽得無法入睡,她要求上醫院檢查,那些邪惡之徒根本不理,反而天天逼她幹活。她不幹活,所長和管教就罵她,就把其幹活任務分派給號裏人,挑動在押犯辱罵和欺侮她。幾個惡人天天起哄,不許她咳嗽、閉眼,只要她一閉眼,就用紙團或手套往她頭上扔。朱鮮芝一天天的煎熬著,直到2005年3月24日她被判刑送到新鄉女子監獄,才檢查出她被迫害成空洞性、傳染性極強的肺結核,肺部被邪惡之徒致傷達4公分長的大洞。

3、非法判刑

偃師看守所在把朱鮮芝身體迫害得極其虛弱的情況下,不但不給檢查,反而讓法院趕快給朱鮮芝判刑。

2005年3月1日,法院草草開庭,公訴人在法庭上說的罪名都無法成立,沒有拿出任何證據、證人等,朱鮮芝也沒有承認任何一條,朱鮮芝的律師也說他們證據不足,難以定罪。但偃師人民法院於2005年3月2日打出判決書,判朱鮮芝七年。

4、強制灌藥

2005年3月24日到新鄉體檢出為傳染性肺結核,馬上通知縣看守所接人,他們到27日下午才去把朱鮮芝接到看守所,又關了10天,朱鮮芝一天比一天難受,一天24小時咳嗽不斷,口水和痰水不斷,晚上也不能入睡,呼吸很困難,生命危在旦夕,體重由100多斤降到60多斤。

偃師看守所拒絕把人送回去,繼續維持其邪惡的迫害,於4月8日把朱鮮芝劫到偃師華夏賓館(曾在此賓館舉辦多次邪惡的洗腦班),華夏賓館內由邪惡之徒安上了電視監控器,廁所也有,每天派14、15個人把守,日夜輪班,晚上把朱鮮芝的房門鎖得死死的,還用棍子頂著。

朱鮮芝抗議把其劫持到賓館,他們就強行將其拉到三樓,朱鮮芝高喊:法輪大法好(當時朱鮮芝喉嚨已腫得快發不出聲了)。政法委書記張慶華把朱鮮芝往屋裏一推,不讓她喊,怕別人聽見,並打了她一個耳光,說:「你咋不撞牆死嘞。」因為是半夜,它們怕人聽見,就收場了。

第二、三天,惡警照樣給朱鮮芝強制灌藥、輸藥,為的是把朱重新送到新鄉女子監獄。他們每天醫藥費200─300元左右,人力15個,房子50元間,每天生活費包括租房費一千多元。

望偃師市大法弟子及周邊大法弟子加強晚9.00的正念,清除對大法弟子進行迫害的一切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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