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殘酷迫害下,我被迫寫了保證,當時我很難受,中午就出去煉功,被惡警拳打腳踢,惡警隊長也來打,吊銬十幾天,腳尖點地。後來我被關入二中隊嚴管。
一次惡警強迫我穿多套囚犯衣服,我不從,被余姓隊長兇狠的打耳光,滿口牙都打鬆了,幾天吃不下東西,當時我喊「打人了」,其它隊長也來打,吸毒犯也來打,銬我。我絕食4天,被插管子灌食。
2001年非法勞教期滿後,我又被惡徒直接關押入歌樂山洗腦班迫害8個月,在那裏,我被迫寫了保證書。回家後,社區不法人還經常監視騷擾我,強迫勞動,丈夫在我被關押期間離婚,井口鎮惡人對我非法罰款5000元。這一切迫害都擋不住我修煉的心。出獄後,我寫了嚴正聲明,聲明在我被迫害得神志不清時所說、所寫的有損大法的一切作廢。現在我把我的受迫害事實寫出來,讓世人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