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體會到其實常人的理是平面的、局部的、假象的,而法理則是立體的、連貫的、真實的。常人的理只注重眼前的事實和表面的因果,不知前世及更久遠的因果,以眼前得失為利益權衡標準,人的邏輯推不通則過不去。法理是教我們從事物的本質上、更久遠的因緣上看,以生命永久的得失為標準,穿越這個時空,看到宇宙中真實的存在。
修煉的境界是對法理掌握程度的反映,修得好的修煉人看上去心胸開闊、能包容別人,其實是因為看到了更大的理。師父說:「根本就不產生氣恨,不覺委屈才是修煉者之忍。」(《何為忍》)個人理解,其實也是看到了真正的理,根本沒有用人中所見的得失、榮辱來看待事物,才能做到的。
一點體會,和大家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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