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尊敬同修與尊敬法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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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3年11月20日】我覺得,有同修之間不能真正做到大法修煉所要求的互相尊敬,是這些修煉人剩下的執著心的體現,也是最近使我們地區整體不能協調好的原因。

為甚麼要強調這個問題?嚴格說,「尊敬同修」就是「尊敬法輪大法弟子」,也就是尊敬師父的選擇、尊敬師父的弟子,屬於「敬師敬法」的一方面體現。既然是這樣和大法直接聯繫在一起的,所以就不是小問題了。

如果不能從敬師的基點來善待同修,就難以真正排除需要所有同修共同完成的那些整體的正法大事中邪惡所帶來的干擾和破壞,所以就直接和當前的正法緊密相關了。

在實際中,不尊敬同修的具體表現至少有以下人和事兩方面不易使人察覺到的危險變形:

1、以情來對待同修、看待同修本人。這表現為喜歡或不喜歡某個同修在人這邊的外形(相貌)、聲音,等等。這些背離大法的心潛伏著,不容易清除。在不知不覺的放縱中,有少數人表現更嚴重,甚至對某個異性同修生起色慾之心,還把這個邪念當成自己「看得起」對方,從而進一步放縱自己──其實根本就沒有把對方當成具有不可侵犯的神聖尊嚴的法輪大法弟子來對待,而是在心中把自己對其他同修的選擇和評價看得很了不起,這個時候已經被自我佔據了,忘記了大法才是標準。那些所謂的評價用「真善忍」來衡量,就能看清,都是相當自私和變異的。

如果生起色慾的這兩個人都把萬古以來最嚴肅的跟隨師尊開創「人成神」之路這一偉大使命當成常人兒戲,互相都不把對方當成具有絕對不可侵犯的神聖尊嚴的法輪大法弟子來對待,互相拖累乃至互相傷害──表面上在人這裏還比其他人都關係緊密──更加不易察覺清除,那麼,就會造成很大損失和遺憾。還不能認識到並改正的話,那麼又會盡力掩蓋,從而對證實大法的工作造成嚴重的干擾和破壞。這些內部的干擾和破壞是最不易察覺,破壞力最強的,不是出自本意,但客觀效果卻如此。

據筆者所知,有些地區,有些資料點出事和一些人被迫害致死,和這一掩蓋著的邪惡有直接關係。

2、以情來對待同修、看待同修(他們)所做的事情或表現。大家現在比較明顯能識別的是:把同修在證實大法中的所為混同於人在做事、以人的觀點來評價救度世人的所行。而大家不容易認識到的是:把同修在平常中的表現也當成是常人的行為來評價。

舉個例子,其實在修煉歷程中,每個真修者心性和本體的改變在不同時期都會反映在人中,出現種種體現在同修之間關係的處理的不同的改變。但是,有人把同修之間的關係完全當成是人與人之間的「關係好,氣氛融洽」,形成一種觀念,有的還把人和人之間關係親密時逐漸放縱情而不互相尊重的隨意與隨便當成了「慈悲」,當成了修煉群體中應有的東西,反而不能理解有些真修弟子某個時期的表現。師尊《在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講法》曾講過,「實在那個老學員修得確實很不錯了,他真的就聽不進去新學員講的話。因為新學員一開始講的常人的話很多,用常人的認識理解法,他都聽不了。這個也不能怪他的,所以有些老學員回家煉功或者是單獨煉功我也沒提出反對來。」有的人不能理解這種修煉狀態造成的變化,當成人的「關係不好」評判,自己的心被常人觀念帶動了卻不能及時察覺和糾正。

還有一種現象,就是用師父講的法為自己不正的行為開脫。例如師尊說過「修煉得慢慢來」,還有修好的部份會隔開,剩下的是沒修好的部份,有的人就拿過來為自己的所為開脫,說得慢慢來等等。這是對法對修煉不嚴肅的表現,更談不上正法時期大法弟子應有的精進。

許多同修都知道敬師敬法和同修之間互相尊敬的重要性。但是我們容易有的一個嚴重誤解是,認為「知道」就等於就做到了,其實不是的。常人學知識、掌握理論般的知道,和修煉人對法理的正悟,本質上不是一回事。前者是外在的,可以遵循,也可以無視;而後者是同化的開始,是溶於法中的過程。同化大法才能做到,做到了才能算修。

希望我們所有有關的同修,都不要再對這些事掉以輕心。修煉中的任何事都不是小事,都要用修煉的原則要求自己的心性進一步提高,都在站在大法的基點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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