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也叫法輪大法,他要求修煉者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做事處處為別人著想,遇事忍讓、寬容、不爭鬥。要與人為善,按照真善忍的標準修心做好人,做一個「道德高尚的好人」,其祛病健身的奇效,大忍謙讓和平理性的精神受到讚譽。法輪大法獲褒獎1300多項,大法洪傳60多個國家,大法書籍翻譯成30多種文字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
可是,自從99年江××出於妒忌開始迫害以來,全國迫害致死1900多人(經證實),一千多人被送精神病院,6000多人被判刑,10多萬人被非法勞教拘留,又有多少家庭妻離子散,流離失所,又有多少親朋好友及單位領導同事受株連,幾千萬人受到非法迫害,十幾億人受謊言洗腦。只在小小的敖漢一地就有40多人被非法判刑勞教,有的甚至在短短的5年內,兩次被判刑勞教並多次洗腦。
以上的十二個人也曾從大法中受益匪淺,身體、心靈都得到了淨化。家庭、親人也都受益,否則,他們決不會由於修煉大法而多次被迫害,以至於承受不住而屈服於邪惡的壓力而轉化。
辛玉琴,曾兩次分別在圖牧吉、呼市兩地女子勞教所被非法關押勞教,每次2年,這4年當中失去人身自由,不是她造成貧困的真正原因嗎?
於翠華,在敖漢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曾被管教紀亞環多次毒打,並用狼牙棒把臀部打得黑紫色,多日不敢坐著,而後又被非法勞教3年,家中只剩下丈夫帶著兩個不懂事的孩子度過了1000多個日日夜夜。
胡明軍,修煉前,打架鬥毆,酗酒鬧事,修煉後在建築隊(建築工人)任勞任怨,兢兢業業,2002年被關押期間,被敲詐勒索、被迫送禮花掉四千多元,2003年7月再次被綁架,被非法關押了近一個月,他們以欺詐的手段欺騙了胡明軍,並許諾「不再秋後算賬」,在胡被強迫轉化後又被罰款才放人,結果沒幾天以「案未完結」為藉口,又把其關押一個多月,後經人擔保才放出。
每一個被「扶貧」者都被多次罰款、綁架、勞教、判刑,甚至兩次勞教,失去人身自由,如果他們不被迫害,不被罰款、敲詐勒索,哪來的貧困?這也許正是社會上流傳的那句「打一巴掌給一個酸棗」吧,大家來評判一下,他們的「貧困」是誰造成的?其實中國的歷次政治運動何嘗不是如此,瘋狂的迫害後,再給你一點點的小恩小惠以收買人心,看上去他們得到了點實惠,但他們失去的卻是永遠也得不到的。他們有的被迫放棄修煉後,再次捲入你爭我奪、隨波逐流的洪流中,他們不再有以前的那種慈悲、祥和、遇事忍讓、與人為善的美好心靈與行為,有的打架鬥毆,酗酒鬧事……
那麼從上述的事實看,我們對政法委的做法真是無法理解,大法學員以真、善、忍為人生準則,而他們卻強迫其與假、惡、暴為伍,這是不是對假、惡、暴的「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