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9年7月19日半夜12點4個警察在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的情況下,砸開我家門拿走《轉法輪》、《長春輔導員法會上解法》、錦州學員交流會錄像帶,並劫持我去派出所一趟,在那裏他們對我進行了各種人身威脅。我根據法律和他們據理力爭,我問他們是否有文件,還是上面電話指示,他們說有文件還拿不出,後默認是電話指示,一惡警信口開河的說:「全國人民都反對法輪功,」我說:「你代表全國人民哪?」它一下啞口無言了。派出所所長王傑竟然險惡的說:「你早上去煉功點上去講法輪功是××,讓你們那些人解散。」我說:「上面讓你幹甚麼,怎麼做是你們的事,我不會聽你們的。」他們說不過我,只好作罷;另一間辦公室裏幾個警察正在逼迫小方說大法不好的話。
6所警察劉警武連續多天跟蹤監視並隨時劫持我去派出所,有一天我剛下班,他不讓我回家,給我攔截到派出所,我以為又想問我甚麼,讓我在一個屋子裏呆了兩分鐘,突然給我叫到一個小會議室,我進屋一看非常反感,他們早已架好了攝像機準備強行採訪,我想這些人太無理,如果我不說,好像我怕他們似的,他們用攝像機對著我說:「法輪功是不是×教?」我說:「那麼你看一看我邪不邪?你們憑甚麼可以瞎說,中央想做甚麼,那是它的事,我做的是甚麼我很清楚,我沒做壞事,你們沒權力干擾我的生活。」他們再問我甚麼我說:「我可以保持沉默。」他們其中一人說:「可以」,我對他們說:「警察是保護人民安居樂業的,你們現在是干擾人民生活。」惡警劉警武居然說:「飯還天天吃呢,這個就天天找。」我說:「吃飯那是生理需要,哪個人需要這個干擾。」他一下啞口無言了。後來這段非法採訪在新聞節目上非法播放,把我說成「頑固分子」。
在單位黨支部書記刁雲才緊跟形勢召開批判會,會上無中生有信口雌黃的瞎說一氣,我沒聽轉身走了,後來他找我談話出言不遜,因我不按他的意思表態,他就說我有病,我說黨的原則是「實事求是」,沒有根據怎麼可以隨便下結論,當年喊「打倒劉少奇」時你喊了沒有?他說喊了;後來喊「打倒鄧小平」你喊了沒有,他說喊了,現在說鄧小平是「總設計師」你說了沒有?他說了,我說這是你的思想嗎?為甚麼非得強迫他人的想法和你一樣呢?這不是欺負人嗎?是侵犯人權。刁雲才蠻橫的說:「回去寫檢查,不寫別上班。」後來他開除我的黨籍,多次刁難我不讓我上班,不發工資,並放風說開除我了。大雁礦務局海燕公安分局魏洪貴,無視國法不讓我上班,逼迫我簽甚麼「合同」,我說既然是合同,雙方同意才行,那有你這樣執法的。後來因我上訪,半夜非法審問時用警棍對我大打出手,手臂和後背的傷九個月才好,肆意的對我進行人格上的侮辱,並把百姓的正常上訪給歪曲成「給政府施加壓力」,我給他講道理,他卻說:「等法輪功平反,你都八十了。」那意思是即使這件事錯了,也要錯下去。土匪強盜似的邏輯和形像,敗壞國法泯滅著道德和良知。其中有兩個警察我還給他們看過病,轉眼他們對我像階級敵人一樣,真是不可思議。在中國行政手段膽敢逾越法律侵犯人權,這不是人為的亂法嗎?這就是中國人權的「最好時期」嗎?
我去北京請願。在天安門廣場被警車拉到前門派出所下車後,我看到一幕真是不可思議,派出所門口兩側站著兩排20歲左右的男女,法輪功學員不分大小,進一個就被他們打一個耳光,他們穿著便裝,他們能意識到他們的行為怕見光,就看他們的年齡怎麼會被××黨在短期內訓練的這麼沒人性,真是中華民族的悲哀。在走廊的兩側被迫站滿了上訪的大法弟子,一個20歲的便衣開始打我身邊的一個20歲左右的大法弟子,打人者雖沒著裝但也看得出是代表的是「政府」,他們心中有鬼才不敢著裝,但被打的卻很坦然,他挺著頭毫不躲閃,在這顛倒黑白的地方,大法弟子的堅毅、隱忍和不屈讓我很敬佩;打人者的猖狂也令我震驚,我立刻質問打人者:「你們警察怎麼可以隨便打人呢?」打人者說:「法律上規定警察問話必須回答。」(我可看過英國皇家警察面對被檢查人說的第一句話是:面對檢查你有權可以保持沉默)我馬上說:「法律上也沒規定不回答就可以打人啊,我們上訪你們不讓這才是破壞法律。」突然上來一個50多歲的穿黑皮夾克的他們的頭和三個20歲的便衣一起打我,這個頭打我時我把他的拳攔了出去,他又想把我的胳膊擰過去,他沒能擰動,因為這時我聽到另一位女孩(大法弟子)說:「注意我們的口吻」,我也下意識的想了一下「我是不是有爭鬥心」。就這麼一分心被那惡警一拳打在右眼上,當時感到一團白光,右眼被封住了,大法弟子多麼好,在我們受到欺辱時,還沒有忘了向內找。
當我們被關進鐵籠子時那個上空大法輪放射著光芒,裏面大法弟子小腹內的法輪都在加速轉。師父在另外的空間裏給我灌頂,瞬間我被打封了的右眼便完好如初。感謝師父的呵護,從學大法到現在雖然經歷了許多磨難,也有做不好的時候,但對大法的堅信上我從來沒有動搖過,我曾說過:這麼腐敗的邪惡「機器」它所反對的肯定是個最正的。我在去天安門前我的思想中對自己說我此生就是為這個來的,弟弟千里迢迢的來攔截我,並告訴我父親不行了,讓我回去。我和弟弟講清道理,就毅然去了。因為我知道還有很多人在看著我,我做不好也影響他們。在駐京辦事處被非法羈押時,我沒想甚麼,一直看著事態的發展,無意中抬頭看到半空中幾個覺者坐在那裏看著下面的人心起伏。天上人間差別太大了,可是正像老師所說的一樣:這裏最苦也就最好修煉。
我們在駐京辦事處34人被非法搜身,並被強搶近1萬人民幣,事後多次索要不給,參與此事的有內蒙古呼盟公安處的人和內蒙古牙克石公安局的宋立民,並且向法輪功家屬勒索錢財,市委書記孫夢林、政法委書記顯傑國安大隊遲樹和指使公安局對我們進行了非法錄像和在電視台上的惡毒污衊,然後連夜的行刑逼供,恫嚇和人為的誘供,和他們有關係的親屬,他們就告訴說:「×××已經把事兒都攬過去了,你們把責任往他身上推。」就這樣公檢法聯合起來硬是無中生有的說我是頭,非法關押我一年半,檢察院的楊成文把他信口雌黃的猜測都當成證據來講,審判長屈年忠不讓律師說話,他們在沒有任何真憑實據的情況下,給我弄了個判3緩3,其目的是為了控制我,同時好向他們的上司交代,後來他們通知安徽省安慶市的警察到我弟家非法抓我兩次,連那兒的警察都不相信去趟北京就判刑,接我回去的警察氣憤的說:「這事兒(法輪功)要平反了,這些人(公安局)都得抓起來。」這說明他很了解他們內部那些骯髒的事兒。因我被關押在內蒙古大雁礦務局海燕公安分局,看守所的胡世榮和一個姓田的看守多次向家屬索要錢財,並不懷好意的讓家屬晚上上他家住去,多次讓我的家屬晚間去看守所看我,在他的辦公室他把我的家屬推倒在床上,意欲強姦,因我在裏面的屋,聽到家屬的喊聲,我要出去,姓田的看守拽著我不讓我出去,後來我出去了看到我的家屬站在走廊裏,那個壞蛋把辦公室門關上不好意思出來,這個壞蛋後來又讓我的家屬在牙克石請他吃飯,他賊心不改,借醉上我家睡覺,後來回到看守所他的帽子不見了,他又開車回去找,他做賊心虛的說:「那就是證據」。一年半後我出去時,因家屬經不起各種邪惡的干擾,早已和她單位的姓姜的流氓鬼混兩年了,所以上述的事情她也不好和我實說了,我讓她告他們去,她已經沒有勇氣了。胡世榮向她索要2000元人民幣,牙克石公檢法的個別人也多次向她索要錢財,因她早已在個人生活上另做打算,所以她沒再給那些貪官,2000年1月3日他們把我轉押在牙克石看守所,2002年4月27日放我出來時,牙克石看守所在有呼盟公安處早就公布的公檢法內部的25項不合理收費的情況下,又向她勒索兩千多元錢。
1999年12月6日我的家屬和大舅嫂在看守所看我時,大嫂告訴我說:他們在外面找人算卦,那人見到她們就說:「這回我可掉鏈子了(意思是他看不清),好像和甚麼「輪子」有關?」這不正和李老師所說的一樣嗎,修煉的人生是改變的,大法修煉者是一般算卦的算不出來的,但又點給她們了。她在和那些人鬼混的時候出了兩次車禍,在家中燈管莫名其妙的爆炸;她先後又多次找幾個算卦的,對方直接告訴她說:「你家的×××和佛有緣,你也應該修佛。」另一個告訴她:「你家×××經常回去,就坐在沙發上」(因為她把我家的鑰匙給了那個流氓,經常在我家鬼混。)她事後還問我,是這樣嗎?我說:「是的」,上蒼點化她,可她一點也不悟,在我出獄的第2天,她居然陪那流氓一天一宿,她父母袒護她,叫她和我離婚,我也不希望他們因我的事受亂匪的攪擾,2001年8月我們辦理了離婚手續。在這期間牙克石三辦的戴竟岩、三半張主任多次攪擾我,強迫我從外地趕回來填對法輪功看法的表,我填上「法輪大法就是好」後,他們竟無恥的自己又寫一份,讓其他的法輪功學員看說:「×××已經寫了不煉了」,去欺騙人。市政法委謝文忠和610辦公室主任張青林無視國法竊聽個人電話,他們協同三所警察揚國茹多次干擾我打工的單位,使我沒有經濟收入,我被迫前往我弟弟那裏謀生,我前腳走他們就通知安徽抓我(原因是2001年10月上海召開APEC會議)他們事後又瞎編理由。他們非法關押我一個月後,放了我。在2002年4月20日公安局局長曲洪利因新上任,迫害法輪功很賣力,他們一直認為我很有號召力,所以就把我又抓起來,參與此次非法綁架的是三所的新上任的姓劉的所長和劉國華、邵波等4人,並非法貪污我300元錢。在我被非法綁架後牙克石610張青林、三辦戴竟岩和衛生局徐局長和一醫政科長趁火打劫,非法到我朋友的診所強搶我的醫療器械和我朋友的藥品,並威脅我的朋友,說他幫助我的生活,也要抓起來。
2002年9月25日放了我,我到了老家轉身去弟弟那休養,沒想到惡人第二天就又來了,他們沒有甚麼正當理由,在合肥押了我半個月,其實都是牙克石公安局搞的鬼,國安的馮會林還無恥的罵我,(其實16大召開他們害怕)給我帶到牙克石看守所繼續關押,我多次找610張青林談,他推脫說他說了不算,我因絕食抗議,看守所的副隊長李藝龍多次找我碴,一次他罵我我反問他為甚麼罵人,因為當著很多犯人的面,他恬不知恥還問犯人說:『我罵了嗎?』然後他把我叫到放風場(他經常把人叫到沒人的地方打一頓),他在我後面用腳踢我,沒踢著,用拳頭打我,我給攔出去了,他就像狼一樣撲到我的身後摔我,因我光腳穿著拖鞋,放風場地上的石頭子把我劃倒了,他就使勁的擰我的胳膊,然後對著我的軟肋使勁的扎,我的腳趾甲被他掀掉一個,血流了一地,放風時犯人都看見了,他用手銬把我吊在單槓上,犯人看我光著腳,就把拖鞋踢過來給我墊上,他還不幹,他在犯人不在的時候,對我的腹部一頓勾拳,反覆打我4次,並囂張的說:「共產黨總結了幾十年的整人的經驗,難道就治不了你?」可見這些邪惡分子已把他們的邪惡本質說的一清二楚了。破壞著國法,摧殘著善良。
從上午9點一直吊到下午5點半,他想讓我和他妥協,我就不聽他的,他氣的罵了我一句很難聽的話,就走了,我叫值班的嚴警長叫檢察院駐看守所的楊老大,嚴推脫說他不在,李藝龍聽說有些害怕了,讓另一個看守高奎續給我放回去,第2天我找獄醫要求檢查,李聽到後百般阻撓並威脅我,因我肋骨被打折,胸痛、呼吸困難,右手橈神經損傷,右指麻木,左腳趾甲被掀掉一個(此事通過獄醫姚大夫跟看守所的大隊長劉明崗說過,他無動於衷),加上我把我的情況寫信告訴我的同學(當地的副市長),我想我不是有求於他,但是我得讓他了解真象,給他一個擺放位置的機會。由於我繼續絕食,外面的同修也在不斷的聲援我,全牙克石的人差不多都知道此事了,加上病間先後死了兩個犯人,他們不得不放我,我出去後方知道管我這事的警察李群口是心非的還等著向我弟弟要錢哪,所以他們遲遲不放我,此人半年後突然死於肝癌。
經過此事讓我認識到只要堅定正念,讓邪惡曝光,他們就害怕了(惡警李藝龍打我時,當時我沒反應過來,他不是在暗處打人嗎,我當時應該大喊:『李藝龍打人了』就好了。)此人一看我要出去了,便把我單獨叫出去,威脅我說:「你出去別再和他們聯繫了,不然你可會再進來,你明白嗎?」我說:「我可以不計較個人恩怨,但是我這樣出去怎麼生活?」他的計謀沒得逞。後來他終於隔著門對我說:「過去的事就過去吧,別和我一般見識。」由於他的聲音非常小,當時我還沒聽著,我身後的犯人聽見了告訴我的。正義總要戰勝邪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