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省女子監獄不僅把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大法學員當作犯人接收監管,甚至非法剝奪了大法弟子享有連服刑犯人都可以享有的待遇和權利。
遼寧省女子監獄的伙食很差。其他服刑人員可以購買食品作為補充,而大法學員有錢也不許買,連衛生紙、牙刷等生活必需品都不准許,以此為手段施壓,迫使大法學員放棄信仰。
剝奪大法學員會見家屬、親友和與親友通信的權利。允許會見和通信的家屬都是經獄方篩選選定的,不允許法輪功學員會見其他親友,也不許與他們通信;會見時,必須有管教(一般兩名)陪同,會見的主要內容不是與親人、家庭的感情溝通,而是借家人給大法學員施加壓力,促他們放棄信仰;會見時不可訂購其他服刑人員訂的接見餐。
大法學員被剝奪其他服刑人員享有的人身自由。每個大法學員都被兩個犯人包夾,上廁所,吃飯,甚至連一個眼神都受包夾人員的24小時嚴密監控、看管。
大法學員除幹繁重的體力勞動外,還承受著來自管教的巨大壓力(包括來自同監犯人的壓力)。管教經常找談話,強詞奪理的無端訓斥;經常組織看誣蔑大法的電影、電視、VCD,強行洗腦,並要求寫認識,無理施壓,逼迫大法學員放棄信仰。
強迫大法學員承認自己是犯人,強行讓大法學員在隊列行進中喊這類口號,對不說、不喊的大法學員罰坐小板凳、罰站、罰蹲、電刑外,還暗地指使犯人下狠手毆打大法學員。
不許大法學員看新聞,每個監室都由刑事犯控制電視節目的收看。
每次有關部門來調查監獄裏的情況,不准大法學員參加反映情況。
管教虐待大法學員。錦州大法學員許清芳,50多歲,由於背不下來58條監規,高管教把犯人編組24小時輪流看管不許她睡覺。白天她要照常幹活,不准坐下,站立停留,晚間不准閤眼。嚴冬夜裏把她弄到水房,犯人用冷水澆、噴、推、打她等辦法不讓她閤眼,8天8夜,直至許清芳嘔吐、暈倒。正如一犯人所說:這就叫不打你,不罵你,耗你心血折磨死你(後不久這位高管教出意外,遇歹徒被挑筋住院治療,有犯人說她遭報應了。)
利用刑事犯使用各種手段軟硬兼施迫害大法學員。所有包夾大法學員的刑事犯都給以加分,減刑等獎勵。例如:三大隊刑事犯劉妍用謊言欺騙大法學員,她慣用的伎倆是謊稱自己對大法有好感,也想學大法,不想讓大法學員遭罪等謊話,騙取大法學員的信任,然後編造謊言說要成立嚴管隊,嚴管隊如何如何可怕,以此來嚇唬大法學員,再威逼大法學員寫「三書」。
又如,利用犯人馬飛雲喪心病狂地折磨凌源大法弟子金翠香。金翠香不承認自己是犯人,絕食抵制,在被送醫院強行灌食之前,在更衣間,馬犯夥同其他犯人強行捆綁金翠香,撬嘴野蠻灌食,並在金翠香腳底板、鞋墊上寫上惡毒的話罵大法罵師父。金翠香被拖到醫院強行灌食期間,馬犯更是極盡其能施暴迫害。金翠香停止絕食後,馬犯更變本加厲,經常無辜毒打金翠香,揪著頭髮把金的頭往牆上猛撞,用笤帚把狠抽臉部,抽打的金鼻孔鮮血直流。馬犯經常與另一包夾犯人楊桂玲串通,不讓金翠香上廁所,趁金翠香不注意,他們同其他行動組人員(監獄規定:服刑人員三人以上為一組,任何行動都要在同組人員的互相監督中同時進行)隨意搭配,先去廁所,故意甩掉金翠香。而當金翠香提出要上廁所時,他們要麼不理,要麼斥責她上廁所次數多,影響他們生產、休息等進行無理刁難。一天晚上,金翠香幾次悄聲提出上廁所,兩包夾犯人不理,金翠香憋不住從床上起來,坐在床邊用手按著肚子堅持著,等待她們,兩個人裝作沒聽見,時間長了,馬犯開始罵她,訓斥讓金翠香躺下,金翠香渾身顫抖,最後兩包夾犯陰陽怪氣地說:沒人領你去,你不也憋住了嗎?監室的其他犯人也來插嘴幫腔,無理取鬧,一起上綱上線羅列罪名,肆意侮辱金翠香。當這件事情反映給管教幹警時,幹警麻木,卻又說此事不准往外說。
再如,大法學員李桂霞因不放棄信仰,每天收工後,管教強迫她反省,不讓睡覺。她抵制這種不公對待,刑事犯把她從監舍拖到走廊,再拖到水房進行毆打。她們像暴徒一樣在地上拖她,值班的唐管教對此卻不予制止,默認這種野蠻行為。李桂霞被打得臉部腫脹之後,又被綁起來,不能睡覺。
還有一位姓張的大法學員,由於拒絕說那些承認自己是罪犯的報告詞,被雙手捆綁至背後,坐小板凳體罰,後被關在一間屋子裏,長期任由兩名罪犯迫害。封閉式折磨,慘無人道。
大法學員侯術榮被折磨、強迫寫下「三書」後,精神恍惚,舉止、說話不正常。
遼寧女子監獄對大法弟子犯下的罪惡,必定要償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