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警察講真象 堂堂正正回家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5年4月2日】我於97年正月得法。在此之前,妻子離我而去,留下兩個孩子。得法以後,我下定決心,我們父子三人一定要做真修弟子!1999年7月20日,中共開始了對法輪功的全面鎮壓。在巨大的壓力面前,我更加堅定了修煉的決心,每天半夜起來開始煉功學法。每當想到師父為了度我們而承受了那麼多的苦,自己常常是淚流滿面,甚至哭出聲來。

2001年9月13日晚,我們村子的一位同修在縣城發放真象資料時,被惡警抓走了。後來惡警又找到我家裏,母親讓我躲一躲,當時父親得了胃癌,臥病在床。看著父親,心裏非常難受。這時,我想起了師父在《轉法輪》第四講中的話:「有的人講:我多掙點錢,把家裏安頓好,我就啥也不管了,我再去修道。我說你是妄想,你干涉不了別人的生活,左右不了別人的命運,包括妻子兒女、父母兄弟他們的命運, 那是你說了算的嗎?另外,你沒有後顧之憂了,你甚麼麻煩都沒有了,你還修煉甚麼?舒舒服服的在那煉功!哪有那種事啊?那是你站在常人角度上想的。」

想到這些,我的心情非常平靜。警察馬上便要抓我,這時我便想起師父的話:「有些人修煉他覺得難很大,其實並不大。你越覺得它大的時候,它就變得越高大,你就越小。你要不在意,不把他放在心上,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柴燒,有師在,有法在,怕甚麼?不管它!一放下的時候,你發現難就變小了,你就變大了,你一步就過去了,那個難變得甚麼也不是了,保證是這樣的。」(《法輪佛法-在悉尼講法》)

在抓我到鄉政府的路上,我心裏默念:「堅修大法心不動 提高層次是根本 考驗面前見正性 功成圓滿佛道神」(《見真性》)。不斷的發正念,鏟除邪惡爛鬼。到鄉政府後,警察問我:「你為甚麼要煉法輪功?」 我答道:「法輪功對個人,對家庭有百利而無一害,使得法的人身體健康,心地善良!」

在而後的審問中,我向他們講清真象,在場的人都靜靜的聽著。最後,那警察隊長對我說:「你在這個保證書上壓個手印,壓完了就回家!」我答道:「我不能給你們保證甚麼。善有善報,惡有惡報。」在場警察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 最後便把我放回家了。

以上僅是我的一次經歷,通過這件事我想到:只要我們心中有師父,有大法,正念強,邪惡在強大的真修者面前甚麼都不是。今後,我一定會緊跟師父,做好三件事,精進不停!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