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叫毛義強,家住湖北仙桃市三伏潭鎮毛場街建材門市部,今年32歲,表面上家裏建材生意做得比較大,父母還給我建起了房子,我衣食無憂。實際上五年多來,我堅持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好人,遭到政府不法官員、警察及家人慘無人道的迫害。現在我身上的三個膿腫「瘘管」,一個在左腹溝,是在看守所被毒打寫了保證書之後形成的,兩個瘘管是在所謂的「法制教育班」被折磨形成的,脊椎彎曲、壞死,及體內膿腫都集中在後腰。
現在我嚴正聲明在新裏仁口所謂的「法制教育班」的殘酷迫害和高壓洗腦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廢,特別是在電視上誣蔑大法的言行作廢。
一、在大法中受益
97年初,我在武漢讀書時有幸走入修煉法輪功的行列。我第一次看完《轉法輪》後,人生困惑一掃而光。學功以後,我的一些不良習慣,如罵人、抽煙、看黃色錄像等,都迅速去掉了。爭名逐利之心、爭鬥心、顯示心、妒嫉心、焦慮煩躁等不良心理也逐漸淡化。所有的病如頭髮脫落、癬疥、肺結核也都不治而癒,沒吃一片藥,近視眼鏡也摘掉了。
師父在《轉法輪》中說:「物質和精神是一性的。」「你的心性提高上來,你的身體就會發生一個大的變化;你的心性提高上來,你身體上的物質保證會出現變化。」「欠債要還,所以在修煉的路上可能要發生一些危險的事情。但是出現這類事情的時候,你不會害怕,也不會讓你真正的出現危險。」
98年夏天一個晚上,我和爸爸、二叔卸鋼筋,我感到有些不舒服,於是上樓歇歇,在二樓樓梯口,頭一暈,倒頭栽下去,只摔斷了幾顆牙齒,起來後嘔吐幾口就沒事了。如此要命的劫難,一般情況下不死也得癱瘓,而我十多分鐘就過去了,法輪功確實是一種神奇的功法。這一切真實存在的事實誰也不能否定。
二、進京上訪被非法關押毒打
99年7月20日,中共江氏集團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我的平靜生活也就失去了,歷經重重魔難。2000年10月,失業了一年半的我好不容易在武漢找了一份工作,過了幾天,老闆知道我煉法輪功,怕我影響他,辭退了我,我的生活又陷入了困境。我煉法輪功又沒做壞事為甚麼中共江××政府利用各種方式迫害我。
為了討個公道,我於10月下旬進京上訪。上訪本是《憲法》第四十一條賦予公民的權利,我卻被北京西京站派出所非法拘禁,一個馬姓科長毒打我,扒去我的衣服,下雪天使我只穿單衣單褲,把我銬在椅子上、窗扇上凍了幾天幾夜。在我說出了住址姓名後,被非法押回當地,遭受長達一年的持續迫害。
在仙桃市關在第一看守所,政保大隊惡警曾敬文多次非法提審我,利用親人探視我的機會打擊我的信念,我誤以為是因為我上訪引起了家人的磨難(其實這一切不幸都是這場罪惡的迫害造成的),在精神肉體的雙重迫害下,我承受不了被迫寫了保證書,變得心灰意冷,人也病倒了,左腹溝被打傷處起了個雞蛋大的膿包,直到現在這個地方還有個瘘管。
三、離家出走、流浪要飯
2001年夏天,仙桃市專職迫害法輪功的機構610辦公室副頭目賀國華(因雙手沾滿法輪功學員鮮血,後被任命為610頭目)多次找上門,還叫仙桃電視台帶上攝像機,妄圖引誘我說法輪功不好的話,我斷然拒絕。後來賀國華又領一幫人來,要我學那些揭批謊言,為了抵制迫害,我只好離家出走。到了武漢卻找不到一個認識的同修,後來才知道,他們都被抓被勞教了。這時,爸爸在邪惡的恐怖威脅下,不僅不敢幫助我,反而趕到武漢,把我身上僅有的500元錢要去,我只好淪落到流浪要飯的地步。
我穿過武漢,經107國道北上,經孝感,到孝昌,到河南確山下車,又走到濮陽。在濮陽城關南6-8里處,我被騙進路邊的一個磚廠做苦力。我一看磚廠裏面幹活的大部份是精神病、啞巴、要飯的,硬往外闖,被七、八個打手圍住毒打,頭被磚頭砸破了,流了很多血,我被迫幹了八天活,有時拉五、六百斤的板車。我本來個子不大,身體又比較虛弱,根本承受不了體力活。老闆怕我出去告他,給了我70元錢,放我出來。
這時我覺得610的事應該過去了,我又沒犯任何法,又沒有做壞事。我的電腦培訓班還要我回去開呢?於是我搭車回家了。周圍的人看到白皙的我曬得黑黝黝的,都覺得好笑,卻不知道我受了多少折磨。
四、想起那個夜晚,我都會感到一陣透徹心肺的寒意
三伏潭鎮政法委書記李為民經常上門,爸爸受謊言毒害欺騙,和他商量著把我劫持到洗腦班,我卻渾然不覺。爸爸幻想借助610的邪惡力量,將我的意志全部摧毀之後,然後讓我過上沒有靈魂和思想的「正常」的生活。
2001年9月的一個深夜,我正在清理電腦,家裏人和隔壁鄰居卻還在外面坐,我問她們為甚麼還不睡,她們卻說還坐坐。我沒有在意。隱蔽在遠處的一輛警車開過來,李為民、三伏潭派出所的一個警察並未出示拘留證等任何證件,就將我帶走,弟弟也上車說是陪我。
當時家人和隔壁鄰居都知道這場陰謀,只瞞了我一人,至今想起那個夜晚,我都會感到一陣透徹心肺的寒意,我無意指責自己的親人,但是我得告訴大家,這個洗腦班太邪惡了。
我被劫持到新裏仁口洗腦班,不法人員對外稱「法制教育班」,卻最不講法律。它並非甚麼正式的監管機構,而是610私設的「公堂」,任意非法拘禁、毒打、折磨法輪功學員,目的僅僅是為了讓學員放棄「真、善、忍」的信仰,背棄使其身心受益的大法,背叛師父,出賣同修,轉化成一個沒有靈魂的行屍走肉,做一個對「假惡鬥」的共產黨唯唯諾諾的奴才。這就是共產黨迫害法輪功的最本質原因。
五、逃出洗腦班、走投無路
610副頭目賀國華極偽善,把人抓進去後並不急於轉化,而是利用學員善良的一面,叫學員們為洗腦班搞大掃除。9月的一個下午,我趁賀國華單獨叫我拿拖把的機會,從廚房的天窗翻出,然後跳到對面工地的樓房上,從那裏走脫,一夜之間急行軍到了楊林尾,後又折回經白廟,走洪湖,到監利,好不容易找到一個同學家,可是同學外出打工了,他家人對我為何不肯轉化寧可要飯不理解,他弟弟把他僅有的17元錢給我,我只好走了。
17元錢還不能搭車到武漢,我於是搭車到洪湖,搭船過長江到了臨湘,沿路要飯到了臨湘火車站,準備扒火車到廣東去打工,後來還是想去武漢找同修。於是上了一列北上的貨車,在咸寧山坡下車,然後步行到武漢。
說起來很輕鬆,實際上那時我的身體多麼虛弱,風餐露宿,步履沉重,一天只能走30-40里,去武漢的路上連要飯都要不著,餓極了的我只好撿地上的東西吃,腳也走腫了,前進一步都有點困難。
到武漢仍然找不到同修,萬不得已,只好到電腦城找了同學李鋒濤,李鋒濤領我吃了一餐飯,我說起洗腦班要轉化我的信仰,李鋒濤卻說轉化了也比要飯強。他把我鎖在屋裏,並說:「你不要跑,否則我就報警,派出所就在隔壁。」他當天就給爸爸打電話。
爸爸來接我,看我的腳都走腫了,就說,不去洗腦班了,要我回去。我當時也對610抱著一絲幻想,我做好人修真、善、忍,我沒有犯任何法,它們不會苦苦相逼,於是回家了。至今想起來後悔得痛心,好像有隻巨大的魔掌,無論逃到天涯海角,也最終被抓回。
六、重被綁架到洗腦班
回家後,爸爸以為自己可以做主,到洗腦班要行李。其實當時市委書記馬清明怕我上訪影響他官職,非法下令一定要抓住我,否則相關人員下崗,所以形勢極險惡。我回來正好是往槍口上撞。610得知我回來,馬上指使三伏潭鎮政府將我綁架到洗腦班。當時參與綁架的有鎮政府的一個姓劉的甚麼書記、樊少勇、三伏潭一個開車的司機、公安局一個叫李立榮的工作人員。
當時我堅決不配合,大聲喊:「鄉親們都來看看,做好人被抓。」很多人來圍觀,卻只有鄰居家有一人說了句公道話。這是一次完全非法的綁架,參與者連警察都不是,是中共地方幹部,也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租了一輛車就對付著抓人了。
一路上,惡徒樊少勇推我、扯我、打我、罵我,這樣到了新裏仁口洗腦班。當著眾人的面,賀國華與我握手,偽善地說歡迎我又來了。馬上他又指揮一個程(陳)姓惡警(警號尾數74,屬西流河派出所),將我帶到三樓的一個房間。
賀國華叫胡俊波(後被調到市政府)、王漢林(鄭場鎮幹部)將房間裏的釘子拔乾淨,然後把我交給程(陳)惡警加重折磨。當時正好是中秋節和中共國慶節同一天,一樓大廳正在辦聯歡會娛樂。為了掩蓋罪惡,他們把音響開得很大。
七、最不講法律的「法制教育班」
程(陳)姓惡警自稱辦過死刑犯,以手段惡毒來威脅我,洗腦班的成員背地稱他為瘋子。程(陳)瘋子先用礦泉水瓶砸我的頭,又命令我跪下,我堅決不跪,他像瘋了一樣,對我又踢又打又踩。如此還不甘心,他抄起椅子,猛跑幾步狠狠砸在我的後腰上,如果一般不煉功的人這一砸腰不斷也被砸趴在地上了,他又令王漢林、胡俊波過來幫忙,把我的雙手拉到背後,用力上拔我的胳膊,妄圖弄斷我的胳膊。他穿皮鞋踢我的後腰,用胳膊肘、用膝蓋擊打我的後腰,導致現在我的後腰內傷有一拳頭大的膿腫,脊椎壞死。
程(陳)姓惡警狠心折磨、要置我於死地。若不是修煉法輪功,我可能當場就死了。程(陳)瘋子是下最惡毒的狠手折磨我。折磨了約1個小時我仍然不下跪,他又令我面壁而站,我感覺再也承受不住了,我的身體完全受不了,精神也垮了就服從了他。
第二天,賀國華要我跟家裏打電話,只准我說兩句話:「我在新裏仁口法教班,我在這裏很好。」我說,你們把我打成這樣,還要我跟家人報平安?賀國華見我不服從,惱羞成怒,又指揮工商局科長秦志林和龍華山辦事處團委書記洪剛對我進行毒打,洪剛抓住我的頭往牆上猛撞,我的額頭和嘴巴都腫了個包。
這就是江××的「精神上搞垮,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的最好人權時期。
八、「火線」提幹
當時的新裏仁口洗腦班從各地抽調了一些青年幹部來「幫教」,他們都只是從電視謊言上「了解」的法輪功,根本沒有看過法輪功書籍的隻言片語,如何「幫教」?都是自欺欺人的「幫兇」。肯賣力的充當打手的許諾他們經過「火線」考驗後,這些青年幹部就可以提為副局級(副科級)。
為了升官發財,一部份青年幹部很賣命,如沔城鎮幹部程(陳)青松、毛咀鎮珠璣辦事處主任樊華、龍華山辦事處團支部書記洪剛自願加入打手行列;沙湖鎮幹部屠少全、胡場鎮幹部康潤桂惡毒攻擊大法與師父;其他人也都助紂為虐,推波助瀾;加上610還雇來一些邪惡打手,如徐波、杜小華、劉勇等人,搞得當時有置法輪功弟子於死地的邪惡陣勢。
九、精神摧殘、強顏歡笑上電視
洗腦班摧垮我的意志後,一步步緊逼,整天放誹謗大法和師父的影碟,然後又要寫甚麼認識,不合洗腦班的意圖,「幫兇」就叫重寫,除早上搞軍訓,到深夜寫認識外,整天灌輸邪惡的毒素,洗腦的目的就是實行精神控制,在迫害中對我日復一日地變著戲法地誹謗大法與師父,直至完全放棄靈魂,變成一個麻木的行屍走肉,任由洗腦班擺布。後來賀國華又要我寫了所謂的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還要我揭發同修。
賀國華為了顯示自己精神摧殘的成果,把仙桃電視台的攝像機弄來洗腦班,逼我誣蔑於我有救命之恩的大法和師父。強迫我說甚麼有病不吃藥,法輪功不能祛病健身等。而幹這些所有罪惡勾當的同時,洗腦班還要我強顏歡笑,不能沉思默想,和「幫教」跳舞、唱卡拉OK。生命的本質都已失去,所謂的「娛樂」都是強加的迫害。
精神虐殺遠甚於肉體上的痛苦,身體上的創傷總會癒合,而心靈的傷口恐怕永難恢復。比如一個人有救命之恩於你,你卻被迫變著戲法罵了他一個月,你的精神是甚麼狀態?作為一個還有良知的人不痛苦嗎?這是最惡毒、最邪惡的靈魂強姦。
而鑑於法輪功並非一般氣功,而是構成生命本質的真、善、忍大法,師父也並非一般氣功師,他為了提高人的道德水準和健康人民的身體而歷經千辛萬苦到處傳法。我雖然是被逼的,但是由於在電視上誣蔑了大法和師父,毒害了無數世人,使他們對大法產生誤解和仇恨,使他們真正生命的處境變得危險重重,我因此也造下難以償還的罪業。
那些逼迫我的人更是罪業如山,有些人是時候未到,有的已經遭到惡報。例如三伏潭鎮政法委書記李為民正當壯年,身體強壯,但是幾個月就死了,死時腦殼鑽眼,很慘。
根據現有《刑法》,賀國華和洗腦班罪惡累累,他們對我的行為構成非法拘禁罪、刑訊逼供罪,非法剝奪公民信仰罪、偽證罪、誣陷罪、誹謗罪、侮辱罪。但是他們對我的精神虐殺和良知滅絕是用現有法律衡定不了的。罪惡滔天,他們的生命是償還不起的。
十、瀕臨死亡之時再次見證了大法的超常
2002年9月,三伏譚610的李少華先是拆我的網線,使我無法營業,過幾天又要抓我送麻港洗腦班,為了抵制迫害我又被迫流離失所4個月,那年冬天非常冷。2003年初我回家後舊傷復發幾個膿腫,後來臥床不起,治了半年時間,幾個傷口也沒有癒合。
2004年12月初,我突然臥床不起,不能動了,周圍的人大都認為我活不長了。我一心學法,不當回事,過了幾天人就可以起床煉功了。雖然還沒有完全康復,但也使我看到了生之希望,再次見證了大法的超常。
我現在身上的三個瘘管,一個是在看守所寫了「保證書」之後形成的,兩個瘘管是洗腦班之後形成的,脊椎彎曲、壞死及體內膿腫都集中在後腰,正是程(陳)瘋子下狠手折磨的地方。而我被迫在電視台上誣蔑大法不能治病等等,這種行為在全市法輪功學員中也是絕無僅有的,我也成了全市法輪功學員中絕無僅有的「重病號」。生活已不能自理,每行走一步都困難,瀕臨死亡。這一切都是這場殘酷迫害的見證。
我也希望仙桃市特別是毛場地區的父老鄉親們,不要再聽信電視上那些謠言,主動了解法輪功真象。也許電視上的謊言容易識別,而像我這樣「真實的謊言」就容易使人上當了,這是這場殘酷迫害極力隱蔽的結果。一方面肉體折磨和精神虐殺在隱蔽的角落,另外一面長期的精神折磨在親人之間展開,而且一切都是打著「為你好」的旗號,當「為你好」好到死亡邊緣了,還可以輕鬆地把責任推在法輪功身上……不想再說這些傷心事了。
請相信一個歷盡魔難仍心存善念的法輪功學員,我祝福你們生命的未來永遠美好,請您記住:「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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