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勞教所回來後,我和弟弟拿出僅有的積蓄開了一個小飯店,雖然費了很多周折和心血,但由於選址不好、房租太貴等原因,最終以賠錢告終,幹了半年賠了兩萬多元。由於沒有了本錢,只好給別人打工,每月500元工資。可就這點工資,愛人(不修煉)還要全部拿走,有時我兜裏連一元錢都拿不出來。但我並不感覺苦,甚至還想大法弟子看淡一切名利了,窮點算啥,況且中國大陸的環境這麼邪惡,有的同修連飯都成問題,相比之下,自己已算不錯了。但讓我無法接受的是,當需要錢做資料時,看到有的同修拿出省吃儉用的錢,特別是有些老年同修將自己的養老錢都拿出來做大法的事時,自己心裏真不好受。由於不能在法上認識,還錯把自己的狀況認為是在去自己的名利之心呢。
以前,在《明慧週刊》上也曾看到過同修寫的相關體會文章,但沒有引起重視。直到最近再次學習師父講法時,我才猛然醒悟,有了更深的認識。師父在《2004年紐約國際法會講法》上講:「大法弟子證實法走的是正路,救度眾生,經濟條件、方方面面都應該配合上來的。如果在一些方面做不好,就會叫邪惡鑽空子。」大法弟子目前遇到的經濟困難不是必然的,更不是在過甚麼名利關(確認自己已坦然放下),那麼這一定是邪惡的舊勢力的干擾,它們是以考驗大法弟子為名,乘機在「經濟上搞垮」,來束縛我們的手腳,阻礙我們救度眾生,這是它們的真正目地!鑑於此,我們必須扭轉以前偏離法的認識,更不能再消極承受了。我們要明確,做好常人工作不僅是向常人表現修煉人的善,維護常人這層的正常存在,在目前來說,它還是大法弟子證實法、破除舊勢力邪惡安排,更多、更好的完成救度眾生的使命的需要。(這是在法上的認識,不能因此產生新的執著)。
回想自己的這個認識過程,我感到有個教訓要汲取,那就是,凡事我們不能站在個人修煉的角度來看、孤立的看,而是要真正溶在法中,才能不偏不迷,在正法進程的最後階段,這一點尤其重要。其實很多事情都是由於我們在法上認識不足而被邪惡鑽了空子,從而才造成客觀環境的變化,承受不該承受的。
這裏不是讓我們去做甚麼,而是交流法上的認識。我相信,只要我們認識提高上來了,堵死認識上的「漏」,令邪惡無空子可鑽,我們該幹甚麼還幹甚麼,一切都自然會變好的,因為「修在自己,功在師父。」(《轉法輪》)
以上認識由於層次所限,不正之處請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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