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96年得法的,得法前我體弱多病,常和家人鬧矛盾,導致身體疲憊,悲觀厭世,沒有生活的勇氣。得法後明白了人生的真諦,明白了很多人生中不明白的事,得到了新生的希望,暗地下了決心大法一修到底。因為有這個決心,所以生活中學法煉功總是放在第一位。有學法的基礎,打下了堅信師父,堅信大法的信心,才能在這五年的風風雨雨、摔摔打打中,在師父呵護下走到了今天。
在99年4月25日,7月20日,兩次進京護法,我是大法的一分子,我就要做護法的一分子,「生無所求,死不惜留」(《洪吟》),當時就是這麼想的,從那時起證實法,護法,救度眾生就從未間斷過。朝陽市的大街小巷都有我的腳印。那時沒有真象材料就自己寫,複寫,由於寫得太多,手都起了大泡,還是覺得做的不夠。後來就拿錢悄悄複印,把材料送到千家萬戶;後來就寫信給中央領導人、公安局、信訪辦和朝陽市市長、公安局局長,說明大法的真象,說明師父如何教我們做好人,不參與政治等還把信親自送到看守所管理人員的手中。再後來就把自己的真名寫在信中,當時我認為我是修正法的,修真善忍沒有錯,我們是堂堂正正的,為甚麼怕邪惡之徒呢,所以在信中寫了自己的真名。這樣公安局,派出所就開始抓我,每次抓我時我都能用正念從正面證實法維護大法,向他們講真象,每次也都在師父的呵護下正念走出來。
一次進京打三次橫幅,那是在2001年12月31日我獨自一人再次進京證實大法。2002年1月1日上午11點多鐘,在金水橋前我打出了法輪大法好的橫幅,喊出了:「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還法輪大法清白!」喊出了我的心聲。打完橫幅我起來往前走,心想很好,可是向前走,又不認路,還是走回頭路吧,就這麼一想,一個警察抓住我問:方才是不是你打的橫幅?當時我就第二次打出了橫幅,把我抓到警車上去了。車在廣場上走著,把車窗打開,(因我在車後邊坐著,前邊的人看不見我。)我第三次在警車窗外打出了「真、善、忍」橫幅。我沒有喊大法好,為的是外邊的行人多看一會「真,善,忍」。司機在反光鏡看見,就過來一個年輕警察,氣呼呼的過來打我耳光。在警察打我同時,不知為甚麼,當時我的思維都變了,用語言和文字是無法表達的,從內心深處生出一種慈悲心,從內心深處同情,可憐打我的警察。我說:「孩子你不能打,為了你的未來,為了你的妻子兒女,你不能不要你的未來,你還很年輕,你不能毀了你的前程。」我真心的為他好。這樣一說,那個警察不但不打我了,也不生氣了,老老實實坐在那不動。
一會車開到看守所,那裏有兩個大鐵籠子,專關大法弟子的地方。兩個鐵籠子都滿了,有三、四十大法弟子。在這時我心裏想,我們是證實法來的不能老老實實的在這等著,這不是我們證實法的好場所。我和大家說:「我喊大法好,你們敢不敢跟我喊?」大夥都說:「敢。」我就領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我師父清白!還大法清白!大法弟子沒有罪,放我們出去。」這樣領喊兩次。那聲音一聲比一聲大,三、四十人同時喊,那宏偉壯觀的場面可想而知,那真是震動天地,震動寰宇啊!警察當時都傻眼了。一動不動的看著,也不能總喊哪,就是想還怎麼證實大法哪,正好我身上還帶著個同修做的「法輪圖形」。我就把他貼在鐵籠的一面牆上。警察不幹了,就喊:「給我拿下來!」我當然不能拿下來,警察沒辦法就自己拿下來。
第二天把大法弟子分別分到各個監獄。我和十幾個大法弟子被送到北京女子監獄。一進獄就把衣服扒光一絲不掛,同時把自來水龍頭打開叫洗涼水澡,那是1月2號,那水是透骨的涼啊,其實那就是變相的迫害。在獄中我們共同反迫害,堅持煉功,不聽從獄警的命令和指使,絕食、絕水共同反迫害,同修們遭受毒打,過非人的生活。第二天我出現了病症,一清早我倒在地上不醒。警察把我抬到獄醫那兒,要給我打滴流,藥都配好了。不能讓他給我打針呀,我動了一下,他們說她醒了,我指著藥說:「你們不能給我打滴流,我是修煉的人,身體是最純淨的,我不要那東西。」……
在師父的慈悲的呵護下,我再一次闖出了魔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