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11月22日上午10:30左右,赤崗街派出所警察阮沛洪和居委會工作人員魏鴻青借查消防為名,進入藝苑路西街的飛虎窗簾店,警察詐稱上廁所,卻爬上木梯闖入閣樓,見店主人謝文瑞的婆婆劉懷英正在看大法書,不由分說就搶老人的書,抓走老人,同時又把前來制止搶書的兒子朱任成也抓上警車。繼而亂抄家,抄走私人物品。這些行為全是沒有任何法律手續、法律依據的,因而是違法的、非法的。
劉懷英、朱任成在當地是街坊們有目共睹的好人。赤崗街派出所如此肆無忌憚地違法、侵犯人權犯罪,欺壓百姓,隨便抓人搶東西、抄家以至判人坐牢;把法律作為手中的玩物或迫害善良的工具,使民心喪盡,天人同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