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慧網2005年12月6日】最近剛聽同修講,我地區有學員在徵集捐款,理由是「要辦大事」。同修不解問我要辦甚麼「大事」?我聽到後,首先想到的是師父對徵集資金的講法,雖然本人沒有直接遇到此事,是否學員之間傳話有誤?師父的法:「你們也不能夠對靠工資收入生活的學員徵集資金。原則是不能在學員中徵集資金」(《在大紐約地區法會的講法和解法》),已經把此類事情明明白白指明了,為甚麼有些學員就是不聽呢?況且還把「辦大事」掛在嘴邊。邪惡可是無孔不入的,不看你表面說辭多麼冠冕堂皇。
寫出這個情況,請當事同修警醒,走正我們各自的路,為證實法、救度眾生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