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迫害的陰影 承擔起自己的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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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2月12日】1999年7月20日大法遭到邪惡迫害後,我就多次去北京上訪,曾被非法拘留兩次,被勞教兩年,並加期20天,在這兩年裏我親身感受到了勞教所內是多麼的邪惡,惡警、惡人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手段是多麼的殘酷,在這種邪惡的環境下我心裏開始慢慢的形成了對迫害的陰影,那種邪惡的恐怖氣氛總是在我心中存在……。

在勞教所有時一聽到有人叫我的名字時,就想是不是又有甚麼事了,這時我的心都在顫抖,因為在勞教所內的惡警對大法弟子不是打就是罵。我有一次被毒打是在2003年的2月正好是剛過完年的時候,5個惡警,一個手銬、兩把電棍,三條皮帶,早上9點到下午1、2點才讓我回車間(幹活的地方),打完我後的第二天還逼迫我幹活。當時我被打的遍體鱗傷,右手已經抬不起來,惡警們還唆使勞教犯人看著我幹活。每天惡警們酷刑迫害堅定大法弟子時那種場面、電棍電擊聲、大法弟子撕心裂肺的慘叫聲、惡警惡人們瘋狂的叫喊聲、嘲笑、謾罵聲時時都能看到、聽到,有時在睡夢中居然也會被那種慘叫聲驚醒。慢慢的這種迫害的陰影在我心裏越來越重,隨著時間的流逝這種陰影如影隨形般的跟隨著我,直到我走出勞教所很長時間這種陰影依然揮之不去。

2003年末我從勞教所回來後,和同修們見了一面,我見的同修都是在做大法真象工作的,我也有心想參與其中。但是我當時知道這對我和同修都是不負責任的,因為我剛剛出來,首先要做的就是學法,只有學好法才能做好一切。我想的很好,可是做起來卻不是那麼容易。一進家門我就感覺哪裏都髒,而且還很亂,看哪裏都是那麼的小,有時間就幹活,並沒有把時間完全用在學法上,發正念時心裏也不是那麼靜,根本就沒有救度眾生的緊迫和責任感。有時我還問爸爸(修煉人):我怎麼不像你們那樣總是時刻把眾生放在心上?其實這就是法學的少和不精進造成的,也是不對法負責、不對眾生負責、不對自己負責,心裏想的都是自己怎樣過的安逸、過的舒服,是非常自私的一顆心。

我回來的第一件事就是把我在勞教所裏所遭受的一切迫害都寫出來,可是就因為寫這件事情,我就寫了半年之久。每寫一段就特別的痛苦,因為要回憶起當時的場面:惡警對我是怎麼下死手打的,說的是甚麼,用各種手段、想方設法讓我寫所謂的決裂書和揭批書,每一次談話都不一樣,但目地卻是一個,就是逼迫我放棄修煉。

寫一段時間就寫不下去了,太痛苦了,心裏的那種苦,不想再去回憶了,不想說過去的事,不願面對、不想放下執著自我的人心,只想逃避責任。有時心性提高不上來,法學的少,在學習機裏存的內容有時還總出錯;有時我打的內容居然全都沒有了,好不容易才想起的勞教所裏的事情,在很艱難的情況下才寫下的內容全沒了,我就對著打字機直發火,有時氣的直哭,也認識不到這是邪惡的一種干擾形式,就是不讓你寫下去,因為你要是很順利的把它寫出來的時候,邪惡就會消滅的,也就不存在干擾的問題了。所以寫了很久才把它寫完,又找同修改,自己對自己一點都不負責,而且總是有怕心在。

當我在路上看到警車和警察時,第一個反應就是發正念鏟除邪惡,怕心真的是很重,心裏還是在勞教所時的狀態,腦子裏想的都是勞教所裏迫害的場面。因為總是在這個狀態之中,心性提高不上來,有時出現矛盾也不找自己,把責任全往外推,這哪裏還是個修煉的人哪?也不修自己了,學法只是走一走形式,也不入心,也不實修,就更談不上救度眾生的問題了。

正在我消沉的時候,師父發表了篇改字的經文《修改》,經文中提到「原來的大法書,大法弟子可以改過來。」我想以前的所有書都要看一遍了,因為只有認真看,才能找到要改的字,這也是個學法的好機會,得好好把握。就這樣從《轉法輪》改起,一本本的邊看邊改。

通過學法,找到了自己的不足之處,對救度眾生有了新的認識,開始出去發資料,慢慢的怕心少了,也開始把救度眾生的事放在心上了,一有機會我就跟人講真象。

但是好景不長,就在2005年4月的一天,我姨(大法弟子,學校教師)被一幫惡警在學校強行綁架,還非法抄家。我聽到這件事情,先後幾次到派出所要人,可是派出所的人就是不放人,就連我姨的手機、現金等一些私有財物都不還,還把我強行扣押在派出所。因當時正念不強,一見自己又被惡警們扣下了,在那種環境下出了怕心,就甚麼正念都沒有了,腦子裏一片空白,法也不知道哪去了,甚麼也想不起來了。當時只知道自己不能被惡警們送走,再也不能被送到「看守所和勞教所」迫害了,今天我就要回家。最後人心出來了,惡警們讓幹甚麼就幹甚麼,讓寫保證就寫了,完全沒有了修煉人的狀態,心理壓力很大。當時不知道是怎麼回事,其實就是在勞教所裏留下的那種陰影在起作用,如果不在法上提高,正念對待,去掉怕心、疑心、顧慮心,求安逸之心等等許多的執著心,我想是無法衝出這種陰影的束縛。

我從派出所回到家,想了很久。我在想從我回來到現在自己有沒有真正的修過我自己,有沒有按照師父的法在要求自己,做沒做到師父要求的三件事,等等。在和同修交流時,我就說我自己就像從來沒有修過一樣,也不按師父要求的去做,怎麼能配得上大法弟子的稱號,那還是師父的弟子了嗎?如果想做好首先得靜心學法,真正從勞教所的陰影中走出來。

我記得有一個同修從外地到我家來,她和我在勞教所遭迫害時住同一房間。當時我們倆就住在我的小屋裏,晚上10點多鐘時我就感覺我好像呼吸都特別的困難,同時感到我的小屋裏好像全都是黑東西,而且還非常的邪惡。當時我本能的看了同修一眼,讓我感到非常的可怕,她的全身都被黑東西籠罩著,而且發出一種陰冷、邪惡的寒氣。我想動可是卻動不了,我就躺著發正念,感到力量實在是太小了。我就開始叫師父,喊師父的名字,不一會我就可以動了,我立刻坐起來開始發正念。

發了半個小時正念,感到小屋的空氣祥和了許多,到12點發正念時,我又多發了一會後,就和她談起剛才發生的事情。我就問她是不是還有在勞教所裏的那種陰影,她問我是怎麼知道的,她說不止是有,而且還很重,她也不知道怎麼辦才好,我告訴她要多學法,多發正念,有法在就知道怎麼樣去做了。

通過這件事情讓我知道了學法的重要性,想起了師父的一句話「法能破一切執著,法能破一切邪惡,法能破除一切謊言,法能堅定正念」。

那時也有一些同修被迫害了,我知道後,就想寫一篇文章,就是有關勞教所陰影的一點體會,有的同修實在是不注意安全,心裏帶著這種陰影和怕心,還做著大法真象的工作。我想這本身就是對法、對自己不負責的一種表現,最後自己被迫害,大法弟子整體受損失,不止是一個人的問題。就我姨這事,就是長期的執著不去,而且在勞教所內的陰影不去,帶著怕心發真象材料,出問題時一點正念都沒有,惡警們說甚麼就是甚麼了,馬上就妥協了,關鍵時刻哪有法在?完全是人的表現了。那邪惡還能不迫害你嗎?當時被迫害的還不止是我姨一個人,聽說當時有幾十人被迫害,還有正念出來的。

對於正念,我想談一下個人的看法,我認為正念是在平時多學法,在法中提高,是真正修出來的,是一種境界的表現。當面對邪惡時,沒有任何怕心,心態真的很穩,不是想出來的,是在平時修出來的;不精進時是沒有這種表現的,我就有此體會。

通過我姨這件事情,在同修在幫助下,我慢慢的認識到,我要走的是師父給我安排的路,而不是舊勢力安排的路,要真正走出自己的路來。

我開了一個很小的小飯店,只有20多平米,我開始的想法很純淨,想的是要救度眾生的,而且我店裏掙的錢都用在大法上。可是慢慢的就被現實生活改變了,因為我店裏來的同修,我要為她們負責,所以就不方便把我是大法弟子的事講出來,得注意安全。其實這只是一個方面,另一方面是:我自己就沒有發自內心的想過要救人的問題,對眾生不負責,對自己也不負責,實際上是沒有這個意識。師父讓做的三件事,我只做了兩件,而且就這兩件事有時還做不好,學法、煉功少,發正念有時中午12點還沒有時間,因那時是我最忙的時候,等到下午的時候,有人來吃時,想藉機會講真象,又不知道從何談起,不知怎麼講好。

明慧週刊也很少看,腦子裏根本就沒有內容,拿甚麼救人。就這樣我一直都處在消沉的狀態之中,在我小店開業不到一個月時,區防疫站的人又到我家來說要辦衛生許可證,因我有下崗再就業優惠證,所以可以免稅。就在辦這件事的過程中開始辦的比較順利,就讓我生起了歡喜心,見人就說,就開始顯示自己。同修有意點我時,我還認識不到問題的嚴重性,一有點甚麼高興事,歡喜心就出來了,也不去認識,也不從內心真正的去找自己,沒有意識到這就是在修煉,後來出現了一件事情讓我認識到我的錯。就在我去辦衛生許可證去取檢查結果時,她們告訴我說我有問題,說我有乙肝病毒的苗頭,是不是現在還無法確定,得再次複查才能出確診的結果。當時我就沒有了正念,心裏想我是學大法的怎麼可能出現這種情況哪?是不是我修的不夠精進造成的,還是邪惡在背後指使幹壞事,想要從經濟上截斷,不讓我掙錢,想借此機會來迫害我?我就開始發正念,找同修幫忙,不承認它對我的迫害。而這些只是表面上的東西,實質的東西根本就沒有動,就像我的修煉一樣,我修的只是表面的東西,並沒有真正的把我的心扭轉過來。

其實,修煉得修心性,這是實質的改變。以前我對法的認識只是建立在感性認識上,而不是理性的認識,也就是根子上的問題,對信師信法的問題。對於這個問題我也想過,在我剛開始學法時就有過懷疑的時候,可是當時沒有意識到,就滑過去了。後來我還為我不信師信法哭了一場,自己想我怎麼可能還存在不信師不信法的問題呢?其實每個修煉人都存在這個問題,只不過是不同程度的問題,信的程度不一樣而已,師父在北京法輪大法輔導員會議上的建議有一句話:「你修煉整個過程都存在著一個對法的根本認識問題,你堅不堅定的問題,一直到你修煉到最後一步,還在考驗著你對法堅不堅定。」

我現在才真正認識到,修煉是非常嚴肅的,差一點都不行的。師父為弟子做很多的事情,可是弟子們對師父又怎樣呢?在自己身上出現了甚麼神奇的事時,就認為大法太好了,太神奇了,就十分的相信,可是出現一些對自己無利或不好的事時,就對大法有所懷疑,其實這都是人的觀念在起作用,也是對法認識的不足所至,都是感性認識。我為甚麼會出現在勞教所裏面寫決裂書?我叫它「恥辱書」,為甚麼在派出所裏面會寫「保證書」?又為甚麼在檢查時出現乙肝(小三陽)而且不是一次?是三次都有。為甚麼在我身上會出現這種情況?出現這些事情,就是我自己對法認識的不夠,法學的少,不精進,很多人的執著沒有真正的修掉。我從勞教所出來到現在,我自己認為,我從來就沒精神過,就是從來沒有精進過,也不向以前那樣急於救人,一直都處於消沉狀態之中。我也知道這種狀態不對,就是精神不起來,還要找一種動力,這都是人的辦法,是不理智的,說學法少,不精進,其實這也只是表面認識而已,並不是在法上、或是實質的改變。就像師父在經文《越最後越精進》中講:「但是在實際修煉中,痛苦來時、矛盾衝擊心肺時,特別是一旦衝擊了人的那頑固的觀念時,還是很難過關,甚至明明知道是在考驗也放不下執著。特別是大法弟子又是在這個充滿誘惑的所謂現實社會中修煉,對觀念的改變就更難、也更重要。」

修煉真正改變的是那顆心,從本質上改變,而不是說一說就完事的了,或表面上改了,實質並沒動。我會出現那些問題,也是我以前修的都是表面上的東西,實質並未修,也就是說我那個固有的觀念在那裏並沒有去掉,每當要處動那個觀念時,本能的產生一種排斥,就是不想改變那固有的觀念,不想去掉它,其實那完全不是真正的自我,是觀念在起作用。師父在經文《為誰而存在》中講:「一個生命如果能真正在相關的重大問題上,不帶任何觀念的權衡問題,那麼這個人就是真的能自己主宰自己,這種清醒是智慧而不同於一般的所謂聰明。如果不能這樣,那麼此人就是被後天的觀念或外來思想所支配,甚至為其奮鬥一生,而到老時卻不知自己一生在幹甚麼。」

我現在首要的問題就是學法,真正的從本質上改變著自己,逐漸的承擔起自己的責任。真正做到師父講的做好大法弟子應該做好的三件事。救度眾生是我們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的責任,這是我來到這個世間的使命,也是我的責任,以前我把這個責任和使命都給忘記了,總是想逃避,現在我要正確的面對這一切,主動承擔起自己的責任,我相信大法弟子有師在有法在會做好這一切的。

以上是我個人的一些體悟,不足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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