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警問話時,我能以正念主宰自己。當問到是不是我發的真象資料、真象資料是誰給我的時候,我根本不予以回答。刑警無可奈何,讓我在筆錄上簽字,我堅決不簽字,刑警要取指紋,我堅決不配合,刑警只好作罷,把我關到看守所裏。
在看守所裏惡警要我配合照像,我堅決不照,那個惡警讓兩個犯人按住我,用膠皮警棍打我的腦門和後背,我大聲喊:「不許打人,法輪大法好!」惡警停止行兇,給我戴上腳鐐,關在禁閉室,把腳鐐鎖在地環上。在禁閉室裏,我想邪惡的迫害不能承認,於是我開始絕食,在絕食過程中,我時刻保持頭腦清醒,不停地學法、發正念,禁閉室裏的其他犯人說話,我毫不理睬,就把心定在學法、發正念上。兩天兩夜後,惡警把我放出了禁閉室。過了幾天,由於我堅持不報數,看守所的所長又把我關進了禁閉室,我開始絕食,兩天後被放出了禁閉室。
在看守所裏,我時刻要求自己頭腦清醒,就是把心定在學法、發正念上,偶爾有時間就向身邊的犯人講清真象。看守所的犯人告訴我其它監室有煉功人絕食闖出看守所的,我知道大法弟子做得是對的,但是由於我對灌食有怕心,就沒有再絕食。到了第三十三天辦案單位的刑警帶我到醫院檢查身體,我知道自己身體根本沒有病,這是師父要以這種方式讓我出去。於是我發正念,讓體檢結果不正常,果然結果出來說我有嚴重的傳染病,惡警手裏拿著勞教我三年的批文,無可奈何,把我送到了勞教所,勞教所一做體檢,病情更加嚴重,拒收。我被送回了刑警隊,刑警隊把我送到了另一個看守所裏等著省裏解除勞教的批文下來。
由於我回家的心太強,心態不穩,在監舍裏我說自己不報數,號裏的犯人嚇唬我,我被怕心帶動報了數,真是行不行一念之差。半夜時我好好悟了悟,這一關沒有過去,但是千萬不能灰心喪氣,否則會一掉到底,應該加強學法、發正念和講清真象。於是我更加嚴格要求自己,除了學法發正念外,堅持每天都向同監室的犯人講清真象,許多犯人明白了「天安門自焚」、「自殺」等栽贓案是怎麼回事,知道了法輪大法是正的。大約十幾天後,我被放出了看守所。
經過這次正念闖關使我深有體會,就是邪惡在大法弟子的正念面前甚麼也不是,但如果大法弟子被表面的假象所迷惑,一旦動了想回到自己常人家的心,不想再承受了,邪惡就會趁機加強迫害,這時不要驚慌,摔了跟頭,趕快爬起來,把心放在學法、發正念上,就一定會闖關成功。
個人體悟,不當之處請同修慈悲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