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天晚上,不法人員們把我送到市拘留所非法刑拘。我在2001年曾被非法關押,就由於對法理認識不清,被邪惡鑽空子,無可奈何的等邪惡勞教。這次我進去的第一念是:請師父加持,我還有許多眾生要救,我不能在這裏呆,七天之內必須出去。於是我繼續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並靜下心來找自己的執著。一是學法不靜心,流於形式,一直處於家庭矛盾中,被常人之心所帶動,再加上求安逸心、懶惰等魔性干擾,使學法不靜心,不知不覺的被邪惡鑽空子;二是發正念有時昏昏欲睡,被雜念干擾的厲害,不能清醒的發正念;三是做事心態不純,有時講真象較多或順利時就起歡喜心、顯示心,講真象不順利時不是總結經驗或找自己的不足,而是浮躁、灰心,認為此人不可救,容易被常人的情緒帶動。我心性雖有漏,但決不能成為邪惡關押迫害我的理由和藉口。
第一天,拘留所不法人員指使一個我以前認識的吸毒犯來監視我,不准我煉功、發正念,背經文。我煉功,她就打我;我對著她發正念,然後嚴肅的告訴她,你打大法弟子對你不好,要遭報的。她說我不怕,我在勞教所打了很多煉法輪功的。我用手指著她說你明天再打我,你就自己打自己。她說我怎麼能自己打自己,說著話雙手不由自主的打起自己來。第二天她對管教說她好害怕我。我知道這是正念的威力,從那天後犯人再也不敢打我了。
第二天,警察非法審訊我,我也給她們講真象,不回答她們的提問,也不簽字蓋手印。副所長找我談話,說:「你明天再不進食,我們就強行灌食。」我告訴他,為了你將來有個美好的未來,我勸你不要迫害大法弟子。第三天,副所長又把我叫去,說要強行灌食,還說昨天晚上值班,今天還休息不了。我對著他發正念。一會兒他搖搖頭,一副無可奈何的樣子回去了。
第四天,所長來了,把我弄到醫務室,要強行給我灌食。我說你們給多少大法弟子灌了食,他們說有20多人。我說我不希望你們欠下命債,為了你們的未來,不要迫害大法弟子。所長還是要灌食,我對所長說我沒修煉前患有嚴重疾病,是法輪大法給了我新的生命。你們這樣迫害我,出了問題你們要承擔責任,我的親人是懂法律的。最後所長和副所長之間發生分歧,誰都不想承擔責任,灌食不了了之。
下午,他們又要給我輸液,我說我沒病我不輸液。他們叫幾個犯人把我強行綁在刑床上,強行輸液。還叫來我的愛人和堂妹,妄想用親情來動搖我。我堅決抵制,對他們講真象,喊「法輪大法好」。
第五天,來了一個管610的副局長找我談話,還是叫我進食,以達到他們繼續迫害的目地。我還是發正念、講真象。下午,管教和兩個保安、一個司機把我帶到市醫院檢查,我一路上請師父加持,發正念鏟除醫生、管教、保安背後的邪惡。醫生叫做心電圖,我睡在做心電圖的床上,就感覺出現心臟異常,結果心電圖報告有冠心病,醫生說要住院,我說我不住院。醫生說這麼嚴重不住院出了問題誰負責,醫生叫管教簽字。
回拘留所後,來了個承辦,叫我做筆錄說:明天你愛人接你回家。他匆匆忙忙的問了幾句後叫我簽字蓋手印,我拒絕。他走後,剩下兩人看守我,我給他們講真象中知道他們是黨員,我告訴他們退黨自救保平安,希望他們能看《九評》,其中一個明白真象後叫我幫他和他的愛人用化名退黨。
在師尊的慈悲呵護下,第六天我堂堂正正的走出了拘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