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掉執著與否定舊勢力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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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5日】我是一名中學教師,修大法已有七個年頭了。2000年3月,北京召開兩會,於是我去北京上訪,呼籲停止迫害法輪功,在途中被綁架到縣拘留所扣押至兩會結束。回來後學校不讓教課,每月只給300元生活費。2001年5月縣610辦公室主任李友打來電話問還煉不煉,煉就不讓上班,工資一分錢也不給,就這樣我被停止工作至今。

剛開始不讓上班,我就打工,每月200元錢,但那些邪惡之徒總去監視、攪擾我。十六大召開前一天,校長王亞宏和一群惡警闖進我家,又一次把我關進拘留所。十六大結束後,非法判我勞動教養一年。往勞教所送的途中,一個姓龐的公安看來是個頭頭,說得給勞教所送大米、魚等,要不然不要(指大法弟子)。到長春女子勞教所檢查身體,說我有心臟病、高血壓,拒收,無奈縣公安局又把我送回拘留所,就是不放。後來我和一個同修(是個老太太)絕食五天,還是不放我。

春節快到了,我愛人把我接回家,他說交五千元錢才放人的。過了春節,我做了點小買賣,在市場外面出攤賣水果,很辛苦。沒有時間看書煉功,而且也掙不著幾個錢,有時甚至還賠錢,不時的心裏就感到太苦了。但一想到師父,這算得了甚麼呢?還是堅持吧!「屋漏偏遇風雨天」,今年春季,我母親有病了,我只好停攤,照顧母親,送回哥哥家。我決定不做買賣了,辦個課後班吧,這樣既能掙錢,又能看書煉功,還能講真象,救這些孩子們,開始我就著手準備,開學了,可是只有一個學生來,每月70元錢,怎麼辦呢?我又陷入了迷茫狀態。

這時我看明慧週刊,有一位同修和我的遭遇差不多,不讓上班,甚麼活都幹過,但他講真象,可比我做的好,這使我悟到:我沒有做好師尊交給我們的三件事呀!幾年來風風雨雨中,雖然能堅定大法,在重大事情上能有正念,但在個人生活方面,有執著,由於經濟上的拮据,時常想著怎麼掙點錢,解決孩子的上學問題,對老人的撫養問題。雖然也做三件事,但過多的想安排自己的生活問題,沒有把救度世人放在重要位置。越是這樣,生活越是困難,現在我意識到就是邪惡在鑽空子。我不能消極承受舊勢力的安排,發正念鏟除控制我經濟來源的邪惡、黑手、爛鬼和共產邪靈,主動去找單位領導講清真象,要求上班。

作為一名大法弟子,就應該多想救人,每當我想到我就是為眾生來的,我的心就無比的舒暢,我感覺到師父的洪大慈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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