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劉淑芬的母親,2002年5月11日,我女兒和另一名法輪功學員於永泉在租住的房子被抓,2002年9月22日讓胡路區法庭非法開庭審理。劉淑芬、於永泉一案,劉淑芬被非法判刑十一年(到監獄後不知何故改為八年),於永泉被判十年。此罪名我認為不成立。
我們一家三口人都在大法中受益。劉淑芬8歲那年頭上長了一個包,頭痛難忍,我帶著她去了北京、上海、青島的各大醫院治療,都沒有確診,中藥、西藥吃了無數也不見好轉。她父親後來患上了食道癌,作為母親的我也一身病,全身無力,幹點家務活就一身虛汗,不得不回床上休息,嚴重時飯都做不了,一家人飽嘗病痛之苦。96年我們全家人喜聞法輪大法,一起走入修煉,大法神奇的祛病健身功效,使我女兒和我身體的病痛在短時間內就都消失了,她父親身體健康情況也大大好轉。劉淑芬按著「真、善、忍」的修煉標準,時時刻刻嚴格要求自己。她的真誠、善良、寬容,感染著與她接觸的每一個人,同學、朋友都喜歡親近她,領導、同事也都無不交口稱讚。在大法中熔煉的我們一家人,那時都感覺到非常的幸運。
可是就是這麼好的功法在1999年7月卻被無端迫害,當年鋪天蓋地的打壓氣勢將億萬善良的修煉者一下子推入痛苦、魔難之中。古人云:飲水思源,我女兒劉淑芬沒有想到自己的生命安危、利益得失,只是想告訴人們「法輪大法好」這個真象。因為善惡有報是天理,一個人如果被謊言欺騙敵視、仇視大法,這都會在不久的將來給自己的生命帶來不可挽回的損失。這樣看來,無論是大法弟子的上訪、掛「法輪大法好」的橫幅,還是製作、發放真象光碟與傳單,都是大法學員本著善念,還我們民眾應有的知情權,使被謊言矇蔽的可貴的同胞看清這場對信仰和人權迫害的真象,喚醒人的良知,是大善的行為。
於永泉在大慶市紅衛星監獄已經被迫害致死,我女兒劉淑芬在哈爾濱女子監獄三年來遭受了關小號、上背吊銬、上大掛等酷刑殘酷迫害。一次接見時,我親眼看見我女兒的手腫得有如饅頭,手腕上還有手銬勒得很深的傷痕。這些足以證明劉淑芬在監獄被用酷刑折磨過。
自從女兒被非法關押以來,她父親因承受不住這沉重的打擊而病倒了。那年春天,我女兒在監獄絕食抗議迫害,生命出現危險,獄方讓家人去接她回家。沒想到我去了之後,獄方又變卦不讓接了。她父親當時病得起不來床。聽到這一消息,他冒著隨時可能死去的危險,打車到哈爾濱女子監獄去要人。下了車,她父親一步也走不了,只好一點點爬進監獄的大門。即使這樣,獄方也沒讓他見到女兒。我們被非法剝奪了接見親人的權利。再一次的精神重創使她父親回來後就住進了醫院,經過20多天的搶救,才活過來。
我們現在整日以淚洗面,她父親如今生活不能自理,經常大小便失禁,周圍又沒有親人,劉淑芬是我們的獨生女。對於所遭受的這一切痛苦、精神折磨我們要求給予依法賠償,而且我女兒從2005年6月6日開始絕食抗議迫害,至今已有近五個月的時間了,隨時都面臨著生命危險,我和孩子的父親強烈要求無罪釋放我們的女兒劉淑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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