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不貪財利 堅守信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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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0月27日】唐才子李約,字存博,汧公勉之子。其詩文俱佳,官至兵部員外郎。他性情清心寡慾,喜博古探奇,好與文人雅士彈琴煮茗,吟誦清談,後棄官終隱。如此清心寡慾、出塵脫俗之人,其德行必定不一般。在《尚書故實》一書中,就記載了他不貪財利,堅守信義的一件事,並說他平常所做的事,大致都如此。

李約有一次坐船行於江上,同一胡商的船一前一後。胡商得了重病,將李約請過船去,把兩個女兒託付給他,他的兩個女兒都長得非常美麗。胡商又交給他一枚珠子,並囑咐他許多話。

等胡商死了,李約將他遺留的數萬財寶全都如數送交給了官府,並為胡商的兩個女兒尋偶婚配。

當初胡商臨死時,同李約約定,自己死後要含著那枚夜光珠,別人都不知道此事。後來死去的胡商的親屬來清理胡商留下的資財,請官府的人挖開墳墓檢查,夜明珠果然還在。

並非親朋故友,僅僅是一路同行之人,對於這僅有一面之緣的路人的託付,李約毫無私心,不貪財色,完全按照此前的託付來履行承諾,即使在沒有人知道的情況下,依然堅守自己做人的本分,這種德行不得不令現今的人所欽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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