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念正行十三天走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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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5年1月23日】我和我丈夫於2004年12月11日開三輪車送親屬回家。在親屬家鄉做真象資料,被不明真象的惡人舉報,遭到當地派出所警察非法綁架,將我們夫妻二人帶到派出所,審問資料的來源,並假裝偽善說供出一個就將你們二人放回。我們向他們講真象,他們不聽,惱羞成怒、劈頭蓋臉、拳打腳踢,拽頭髮打,打一陣後,他們便開車到我家非法抄家,把家裏的大法書籍全部搜走。派出所所長說再給你最後一次機會,你要說出一個誰給你送的資料,保證把你倆放回去。我說知道就是不能告訴你。然後連夜把我倆劫持入看守所,看守所管教問我犯了甚麼錯誤,我說是煉法輪功的,管教說抓這人幹啥。

在看守所我被和許多殺人犯關在一起,在那裏我就想,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絕不能呆在這裏,我在這裏怎麼救度眾生呢,我得出去。我便絕食,抗議非法關押,並每天開始發正念、背法,向身邊的犯人講真象。第三天,把我提出帶到刑警隊,其中一名惡警把我踢倒,拽著頭髮問我資料到底從哪來的,威脅不說拿電棍電我。當時我想起師父說:「弟子正念足 師有回天力」(《洪吟(二)》)。我說你們給我一個槍子我也不會告訴你們的,當時他們狂笑說,至少也得判你三年,在裏呆著吧。

第七天他們準備把我帶到醫院灌食,當時我對管教說,即使脫掉這張人皮,也絕不能接受對我的迫害,有的犯人都掉下了眼淚,在去醫院的路上我在心裏求師父,不能讓邪惡迫害弟子,到醫院後,那天醫院特別忙,醫生也不願意灌,等到下午管教買了一袋奶粉準備灌,當時我想即使自己有漏也不允許這樣迫害我,我剛想完,管教說,只要你喝一口我們就不灌了,我就喝了一口,喝完後想這不也是配合邪惡了嗎?我要吐出去,果然一轉身就吐了。管教說,他不能灌了,你看喝完都吐了,就這樣我被帶回看守所。

第八天,管教找我聊天,問我是想當劉胡蘭還是想當江姐。我說我既不當劉胡蘭也不當江姐,我是正法時期大法弟子。她挺客氣的說「你坐下吧」,接著說「共產黨員也有背叛的時候,你說出來就可以回家」,看我沒有妥協的意思,她又說她可不會像我這麼傻。

過一天,我被非法判教養三年。辦手續按全掌手印時,小拇指就是按不標準。我當時悟到這不是配合邪惡了嗎?我說甚麼也不能上那地方去。等到上微機時,當時我想上不去,結果真的沒上去。因為沒上去微機,所以他們沒辦法送我去勞教所。

第十二天晚上我做了一個夢。外邊有一桌豐盛宴席,一幫人吃飯,讓我去吃我就去吃了,我讓丈夫也去吃,他沒吱聲,搖搖頭,拿盤鹹菜,拿點辣椒一邊吃了。第十三天早晨,我告訴號裏的人,我今天就出去了,她們說,你花八千元錢也出不去。我說肯定能出去。有個犯人說:「聽你這麼說,我有信心活下去,等我出去後,我一定煉法輪功。」別人也說出去後煉法輪功。下午四點多鐘,管教喊我的名字說放你回家,我把我的衣服給了號裏的犯人,她們都哭了。就這樣在師父慈悲的呵護下和同修正念配合及親屬的幫助下終於走出魔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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