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國安便衣闖到單位保安室抓我,因我剛到單位工作不久,單位保安不知我煉法輪功,所以到部門經理處了解我的近況。
我當時一點怕心也沒有,在隨保安去保安室時,我還把路上的小垃圾扔到了廢物箱裏。保安回頭說:「你人倒是很好的。」我說:「煉法輪功的人都是好的。」保安擔心的對我說:「不要跟他們頂,要配合他們,否則要吃虧的。」我笑笑,沒說甚麼。在車上我就想好了,問甚麼都不回答他們,不讓他們鑽一點空子。
便衣坐在審訊桌前開始機械的問話,我除了他們已知道的,我的姓名、住址點頭外(現在悟到我沒有犯罪,不應受到邪惡的審問,應該甚麼都不配合,就是講真象揭露邪惡迫害),問到同修及具體事情,我甚麼也不知道。
他們開始使用狡猾的,卻又不堪一擊的方式試探我:「你們不是講真嗎?為甚麼自己做的事都不敢承認哪?」我義正詞嚴的回答:「我們是要說真話,但是不願說的可以不說。況且你們目前所要幹的是繼續迫害大法弟子的勾當,幹的是全世界最惡最見不得人的事,否則為甚麼怕我們的幾張真象光盤和真象資料呢?你們也去好好看看吧,看了你們就會慚愧做這份工作的。」另一人馬上說:「你在某月某日與某某某等人在飯店聚餐,他們都把實情講了,你還不承認?」我馬上回答說:「誰說的你把他們叫來對質,我是不承認有這回事的,我的朋友也多,聚餐是很平常的事,誰瞎講誰負責任。」他們就報了兩個我熟悉的同修名字,我說:「我們從來沒有甚麼上下組織,我也不關心別人的名字。」
他們又問了許多,我想被動的迎合他們言多必有漏,後來就拒絕回答一切問題,他們叫我簽名按手印,我啥也不配合,他們無奈只好把我送到看守所。送所前還問我:「你只要寫張保證不練法輪功,我們就放你。」我平靜的搖了搖頭。
在刑事拘留期間,他們又來問過我兩次,我還是不配合他們。
我當時就悟到面對審訊時,不說自己具體做事及同修的事。由於害怕,你做了出賣同修的事,從法上認識,你心性關沒過好,掉下去了;從常人這層理來看,你也是做了叛徒;而且做為筆錄證據,他們正好根據你自己所說的加重對你的處罰,正符合了舊勢力對大法弟子的迫害。所以在心態很正的情況下他們鑽不了空子,結果第三十天就放我回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