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事過程中講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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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9月19日】1998年看到媽媽學法煉功後身心的變化,促使我也煉起了法輪功。回想自1999年7.20江氏集團開始對法輪功迫害以後,自己也有不少心得,寫出來與同修交流,如有不妥,敬請指正。

我是單親家庭,自99年7.20江氏集團開始對法輪功迫害開始後,媽媽曾兩次進京上訪被抓,四次被惡警無辜從家中帶走。在媽媽被迫害期間,被非法關押最長5個月,最短24小時。惡警親自到我家騷擾很多次。擾亂了平靜的生活。家中只剩我和弟弟沒人照顧。弟弟還在上學,而我則是每天除了上班之外還要照顧家務。有時還要到地裏幹點農活。親戚朋友沒有一個不同情的,在迫害的壓力面前,他們無可奈何的勸說我和母親不要煉了。面對邪惡的迫害、社會的壓力和親戚的勸說,我和母親沒有退縮,依然堅修大法。因為我們看到了自己的身心的變化,體會到了師父的慈悲苦度,我們是法輪功的直接受益者,怎麼能作出背師棄法的事呢!慈悲的師父給了我們幸福的一切,我們為甚麼不敢為師為法說句公道話呢?

農村有定親的風俗,我是98年定親的。到2001年冬,對方提出2002年冬結婚。於是我和媽媽商量對媒人及對像講真相。對像不接受,提出繼續修煉法輪功就分手,如不煉就結婚。在此情況下我和媽媽知道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做人沒有錯,所以就退親了。隨後凡是有媒人給我介紹對像的時候,我和媽媽就利用此事講真相。2002年春我又訂婚了,對像表示支持法輪功,但是因為自己常人心重,放不下對名利的執著,2002年冬我提出了退婚,在當時造成了很不好的影響,事後也挺後悔的,沒有起到救度眾生的作用,反而給法抹了黑,對不起師父的慈悲苦度。慈悲的師父沒有放棄我,繼續點化我要精進堅持修煉。為了彌補自己的過錯,借提親和相親的機會我和媽媽繼續講著真相,無論對方接受還是反對。我和媽媽共同的信念就是無論貧富與美醜,首先他要支持大法,只有他支持大法才能有個美好的未來,才配與大法弟子在一起。終於在師父的安排下,我遇到了自己的有緣人。他表示支持大法,同情大法弟子的遭遇,於是我和他2003年春訂婚了。在那段日子裏只要我去他家就向他及他的家人講大法弟子被迫害的真相,他們都表示支持大法。2003年冬我結婚了,在婚嫁時沒有向對方要一分錢彩禮,更沒有要求過對方怎麼舉行婚禮。嚴格按照師父要求的,以一個修煉人的狀態做著自己應該做的。婚後婆家人支持我修煉大法,並說法輪大法好,還幫著撒真相材料講真相。可是由於自己對名利情的執著,對修煉的放鬆,讓邪惡鑽了空子,身體上長了好多牛皮癬,並以很快的速度傳遍全身。我在師父的慈悲點化下而醒悟,決定痛改前非並重新做好。在師父的點化下我很快找到了自己的執著。一身的牛皮癬很快就好了。

這些都是我的親身體會。是師父的慈悲也是大法的威力,讓我從一次次的摔打中更加堅信師父堅信大法。自己也沒甚麼可回報的,也是無法回報的,只有在法中精進,努力做好師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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