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吳桂芳,女,50多歲,河北省張家口市赤城人,兩次被綁架到高陽勞教所,在裏面遭受了令人髮指的酷刑折磨和強迫洗腦。2004年8月中旬,吳桂芳被折磨得已奄奄一息、生命垂危,高陽勞教所怕承擔責任,以「保外就醫」為藉口將其釋放回家。兩年折磨,使她已骨瘦如柴,面無血色,與入所前的健康身形判若兩人,好多人都認不出她了。
高陽勞教所位於河北省中部的保定市境內,那裏主要關押河北北部和北京地區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是名聞全國的迫害大法弟子的魔窟。有人說:高陽勞教所是三黑勞教所,即:手黑、心黑、財黑。手黑:整人的招數多而惡毒。活埋人、放毒蛇、剪肉、燒頭。心黑:打人時惡警們慘無人道像餓狼撲羊一樣。財黑:剋扣學員生活補貼,每月160元補貼頂多給60元。不供熱水,每天吃又幹又黃又硬的饅頭,沒有菜,只有一口菜湯。超時超強度強迫體力勞動,有時一天只讓睡4、5個小時。為了謀取額外收入,勞教警察把學員轉讓賣給周圍不法工廠做廉價苦力。以下根據吳桂芳口述整理。
一、第一次入魔窟
赤城縣在河北省北部,是全省乃至全國法輪功學員受迫害最嚴重的縣之一。我所在的東卯鎮鎮委書記蘇友,在迫害法輪功上壞事做絕。我兩次被勞教都是蘇友蓄謀造成的。
2000年第一次被綁架到高陽勞教所,惡警王大隊長以不報數為茬,曾狠抽我60多個嘴巴,她打得手疼,累得虛喘,歇了兩歇。2000年元旦前幾天,惡警馬莉曾把我扒光衣服銬在暖氣片上用電棍電我的嘴。惡警胡大隊長把我從熟睡中叫起,讓我寫所謂的不煉功保證書,我不寫,胡用電棍同時電我的兩隻腳面。
2001年春節期間,大隊長惡人楊澤民強迫我「轉化」,把我帶到一間閒屋裏,讓我靠牆站著,兩手放在面前半圓形桌子上,惡警臧海利和另一惡警把電棍打開火花,命我握,惡人心理變態,施暴中還要讓受刑者自己電自己,我不從,兩惡警狂性大發,齊電我手背,不解氣,兩惡警又提著毛衣領子電我脖子,前後挪動,從腮到咽喉來回電。還不解氣,兩惡警又把電棍在我嘴裏電,在口唇使勁攪動,當時嘴就腫起老高,唇肉燒焦出油,還流了許多黃水。惡警魔性大發,還命我張開嘴,想電我的舌頭。折騰兩個多小時,見我還不屈服,又把我換到一間大辦公室,脫了我的鞋襪,命人抱住我的腰,抻直我雙腿,惡警隊長胡××、大隊長楊××、隊長葉××、臧海利、段廣慧等人輪流電我兩隻腳面,腳心,電棍持續放電不滅,我腳面當時就被電爛了,流了許多黃水。我右腳面上至今還有一個核桃大小的疤痕,左腳踝骨處電了一個海棠大的洞,至今還有點抽筋。他們見我還不屈服,惡警就用銅絲纏我雙手給我搖電話機全身通電,人被固定不能動,頭被電掉一大片頭髮。每個獄警走進關我的小屋來,都有電我的「權利!」,我成了他們發洩的「活榜子」。
僅2000年1-6月半年時間,高陽勞教所所有的隊長無一例外都參與了對我的施暴。
2000年臘月,惡警們把我帶到野外10多次,蹲銬在一間空房裏,一凍就是一天一夜。外面冰天雪地,我的腿腳很快就被凍腫了。有一次,惡警還把我的棉衣脫掉扔到雪堆裏,用雪球砸我。我趴在雪裏不能動,一個惡警說:「把她扔到旁邊的溝渠裏弄死算了,讓她男人來抱骨灰盒吧!」後來把我從雪堆裏拉出來銬在一間透風的房裏,由惡警魏紅玲和她男友看著凍了我一天一夜,但我始終不向邪惡「轉化」。
沒過幾天,惡警王大隊長,馬莉,劉慧利,武隊長把我銬在外面,逼我「轉化」,她們叫來兩個年輕男性折磨我。海利和其同伙每人拿一根電棍,同時在我後腰上電20幾下,每電一下問一聲:「還煉不煉?」我說:「煉!」她們就又氣急敗壞地在我後腰、胳膊上來回電,就這樣重複的電了我百八十下才停手。我全身的皮肉都被電傷,沒有好的地方。胳膊和手腫得老高,皮肉青一塊,紫一塊。
有一次,我喊了一句:「法輪大法好!」幾個惡警一擁而上,抓捂我的嘴。嘴上的痂被抓掉,鮮血直流。它們把我拖銬在大車間,血滴洒滿了雪路地。至今我的下唇仍留有約三釐米的疤痕。
2001年1月「天安門自焚」偽案發生,高陽勞教所魔燄高漲,大喇叭廣播反覆播發著駭人聽聞的指控。我說法輪功按「真善忍」修心,絕不允許自殺和殺生,自焚是假的。惡警馬隊長、葉隊長立刻用臭襪子把我和另外兩個學員的嘴堵上,並用膠條封住,從早上一直到中午。
二月的一天,我洗毛衣晾在竿子上,收回後發現毛衣上一大片汽油味,汽油在勞教所內是違禁品,勞教人員沒有這東西,肯定是隊長幹的,我再也沒穿那件毛衣,把它包起來放在床上,每天穿單衣凍著。我死不怕,但如果惡警哪天把我提到外面也讓我上演「自焚」殺人慘劇,那不成了他們誣陷大法、毒害世人的藉口了嗎?一個隊長不懷好意的問我:「是否想喝汽油?」
二、第二次入魔窟
2002年9月××黨16大前夕,河北張家口赤城縣610辦公室怕大法弟子進京上訪,便帶領該縣東卯鄉派出所所長米長帥、鄉書記蘇友等十餘人於9月某日到我家欺騙我及家人說要接我到鄉里「學習」,並答應晚上就送回來。我及大法弟子吳旭銀、吳守枝、張書梅、喬連英、趙玉娥、閆書梅、蘆正蓮、劉書琴、翟桂花、張玉珍等11人被接到東卯鄉里後,就被直接送到赤城看守所裏,在那裏大法弟子十幾個人半盆飯,只夠兩三人吃,只有一個湯匙,二餐不得溫飽,10月底的一天,他們讓我們簽名,問幹甚麼,說不知道,後來才知道是把我們判了勞教,並且也未給家屬和本人下判決書。
2002年10月31日,我及大法弟子吳旭銀、吳守枝、喬連英、趙玉娥、張書梅、劉書琴、閆書梅、翟桂花、張玉珍及龍門所還有一人共11人連夜被送往高陽勞教(夜裏走時說送我們回家),其中大多數被判勞動教養三年(這也是在高陽惡警給我們上刑時才說出來的)。
11月1日中午到高陽勞教所後,我們被強行扒光衣服、撕開被褥檢查之後,又讓我們十人(吳旭銀在男隊)在四樓排隊站著等待處理,不讓蹲也不讓坐,我們中五十多歲老太太居多,從中午一直站到晚上幹警們吃過飯,只要蹲,身邊的幹警就拳打腳踢,晚上以楊澤民為首,胡大隊長、段廣慧、魏紅玲的丈夫、劉桂麗、馬莉、葉隊長、趙袁等十幾個人闖進屋裏,手裏拿了七八根電棍一個個的審問,強迫「轉化」,開始了對大法弟子們施暴,幾個人把學員吳守枝電得暈死過去之後又揪起來接著電,其餘人還不能看,只能聽到吳守枝的慘叫聲,惡警聽到弟子不願放棄修煉,仍要堅持煉功,一下就拳打腳踢,用電棍電人。電棍啪啪的閃光聲,惡警瘋狂的拳打腳踢聲,學員撕心裂肺的慘叫聲亂作一團,氣氛恐怖至極。那裏簡直成了人間地獄。
我第二次被關進這裏,惡警們變得更惡了。與我同被勞教的兩個同鄉學員很快被邪惡之徒折磨得精神失常了。
2003年5月份,薩斯期間,惡警們給我補照照片。2000年第一次勞教期間,我被折磨得臉部變形,下巴焦黑,嘴唇結痂,照片沒法照,這次是補照的,用以騙人。
5月的天氣已經很熱了,樹葉已經好大了。可惡警讓我穿棉襖棉褲、棉大衣,坐在火盒前,火苗一尺多高,從前邊還給我圍了一條棉褥子。惡警王大隊長和馬莉站在我兩邊,表現出對我很關心的樣子,惡警楊澤民拍照。
在其後更加殘酷的肉體與精神折磨中,我終因無法承受而屈服,寫了不煉功「保證書」,之後,我生活在極度的痛苦中。2004年元旦,惡警們讓學員們答卷,因為學習了《勞教學員手冊》(《勞教學員手冊》明文規定:不准打罵、體罰、虐待勞教人員,不准剋扣伙食。可是直到2003年6月份勞教所才極不情願的讓學員們看到手冊),善良的學員們以為國家真的在法治上要改良了,許多人都正面回答了對法輪功的認識。
勞教所大部份在壓力下「轉化」的學員發出了「堅修大法」的嚴正聲明。惡警頭子一看,馬上惱羞成怒,他們一直向上彙報說形勢大好,如今無法向主子交代,騎虎難下,開始發瘋似的折磨以發洩私憤。
又一輪酷刑整人開始了。學員們被一個人一個人輪流折磨,手腳纏線搖電話;數根電棍一齊電,拉到野外活埋人,快窒息的時候再把人扒出來,把毒蛇、蠍子、壁虎放入學員衣內或放在肉上再用電棍電毒物……。惡警們一邊施暴,一邊叫囂:「十天內把你們全部拿下!」
2004年春節前夕,五班的劉玉珍第一個被拉出去折磨。劉玉珍是北京清河人,當時就被電得不能動了,晚上惡警們沒敢往五班送,把她轉到四班。第二天送到高陽醫院治療,三天後才略微好轉。後來又整唐山的劉豔香,惡警們用剪刀剪她的肉,用火機燒她的前額。
我也被折磨得很慘,被整得臥床20多天。有一天,我在被窩裏背《洪吟》,惡警們把我抬到二樓整人室,裏面布滿了刑具,門牆上貼著污衊師父的畫,周圍畫滿骷髏頭,我毫不懼怕她們,要求他們把污衊師父的畫摘掉,惡警們瘋狂的打罵我、侮辱我。把我從樓上拖到院中,銬在旗桿下,從上午一直到深夜。
沒幾天,我正在床上坐著,惡警一反常態和氣地叫我出去一趟。同屋勞教人員王少潔和另一勞教人員把我攙到西樓。一進門,就把我兩手靠在門板上,脫掉我的鞋襪。惡警魏宏玲的丈夫在我腳心腳面上來回電,王少潔也拿電棍電我的嘴。嘴被電腫得鼓起老高。折磨一個多小時,把我又拉出去銬在旗桿下,我不知道為甚麼被電,惡警沒有告訴我。
那期間,勞教所強迫我們折手帕,有大法弟子把我和劉玉珍被折磨的情況寫在紙條上放進手帕裏,希望能隨貨傳出去,得到外界正義人士的聲援,惡警們發現了,氣急敗壞地讓學員把所折好的手帕全返工,深怕迫害消息流傳出去。結果誤了交工期,惡警們就把怒氣洩在我身上。
有一天,惡警楊大隊長,馬莉開完會路過,我打開窗戶問她們甚麼時候解決法輪功冤案,釋放無辜的大法弟子?惡警楊澤民非常生氣,命王少潔、魏紅玲等把我又銬在旗桿下。趙袁惡警用腳多次踢我嘴,又銬了我一天。
惡警們心狠手黑,毫無人性,每次整完大法弟子都是把癱軟的學員架回來。長期暗無天日的折磨使我下決心用我生命最大的力量來抵制這人間魔窟的一切罪惡。
5月15日,我正式宣布絕食,要求警察不准再拷打學員,實行勞教人員法定生活條件待遇,釋放無辜被勞教的法輪功學員。絕食20天後,惡警們開始強行灌食(從人道主義出發,絕食三天就應給予醫療救治,可他們竟能在我不吃不喝20餘天後才對我強行灌食,此心之殘忍絕非人類)。每天兩次,惡警魏紅玲把我銬在床上,說:「你一天不吃飯就銬你一天,一直銬到吃飯。」
6月的一天,我不配合野蠻灌食,惡警王大隊在我左小腿上踢了一個碗口大小的青包。幾天後,惡警黃報用電棍在我青包上來回電,電出一個血口子,鮮血直流,後來結了一條很硬4釐米的疤口。
7月份我已絕食50多天,身體虛脫得只剩皮包骨頭,心臟腸胃都出了毛病,勞教所見狀不好,就命段廣慧和李延基通知我家人來看望,要求家人勸我吃飯,或者保外就醫。家人拿著保外單到東卯找鄉書記蘇友蓋公章。蘇友不給蓋,家人沒有辦法,來回奔波,而我的身體每況愈下,勞教所緊著催家人快辦保外,費了好多口舌跑了許多冤枉路,最後蘇友才勉強給蓋了章。
8月12日,家人終於把我從魔窟中接了出來。當天中午,勞教所處級幹部開會傳達「上級指示」,又看到幾個學員被拉出去,不久就聽到淒慘的哭嚎聲,晚上兩惡警把她們架回來。我最後又目睹了一幕人間慘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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