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秦皇島市撫寧縣大法弟子寧桂珍被迫害致死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2004年9月1日】秦皇島市撫寧縣大法弟子寧桂珍、徐秀娟母女因到山海關區發真象資料,遭惡警綁架迫害。寧桂珍於2004年6月30日晚含冤去世。

2004年5月11日,寧桂珍和她女兒徐秀娟去山海關區外峪村發真象資料時,被外峪村書記和村長舉報,將她們母女二人用手銬銬在一起,推到車上帶到秦皇島市山海關區高建莊派出所,將她們母女強行分別開,一個人一個房間,進行非法審訊,逼問她們的姓名、住址,她們抵制迫害,一直發著正念,邪惡之徒氣急敗壞的不斷的吼叫。

寧桂珍已是六十多歲的老太太,在修煉前一身的病,高血壓,心絞痛,胃也不好。她從1996年得法後,身體很快恢復健康。也有勁了,幹活也不知道累,她逢人就說:法輪大法給了她最大的幸福。

可是邪惡之徒連一個老太太也不放過,他們把她用大銬子銬住雙手銬在椅子上不能動。她女兒也被銬在床上不能動。老人在邪惡的折磨和恐嚇下,說話很慢。不回答他們的話時,惡徒就用腳踢她坐的椅子,震的她頭嗡嗡響,頭劇烈疼痛,加上暈車胃難受,噁心嘔吐。可是完全失去人性的惡警哪裏管她的死活,看到老太太難以支撐,可還是把她在椅子上銬了一宿。

她女兒徐秀娟的手銬自動打開,在半夜三點離開派出所。從高建店派出所走脫後,她女兒一直過著流離失所的生活,惡徒還非法扣押她的摩托車。

寧桂珍在椅子上被銬了一夜後,第二天又從高建莊派出所被強行綁架到秦皇島市海港區公安分局進行非法審問,然後惡警又把她拉到海港區海陽派出所審問,最後把暈車的老人第四次轉到秦皇島市北港鎮派出所,一路老人嘔吐不止。老人經過四個地方的非法審訊,已經被折磨得身體極度虛弱,他們才把她放回家,最後還罰款200元。

就這樣她拖著被迫害得特別虛弱的身體回到家中。可是事隔不久,秦皇島市北港鎮派出所的警察穿著便衣,沒有任何手續的情況下,在晚上10點多鐘,冒充海陽派出所去她家中騷擾。當時寧桂珍說:「我現在還頭暈,頭還迷糊著呢!」可他們卻說:「你是自作自受!」就匆匆走了。從那時起她就一直沒有完全恢復,到2004年6月27日頭痛人事不省,於2004年6月30日晚11點多鐘含冤去世。

可是惡警把寧桂珍在短短的一個多月迫害死後,並沒有罷手,北港鎮派出所三天兩頭的到她女兒家抓人,就在老人去世第九天,就是2004年7月9日那天下午,她女兒徐秀娟被北港鎮派出所,在沒有出示拘捕證和傳喚證的情況下就強行抓到北港鎮派出所,送秦皇島第二看守非法拘留15天。她絕食絕水反迫害,身體極度虛弱,經公安醫院診斷慢性闌尾炎,才被釋放,派出所還強迫她在釋放書上簽字。

徐秀娟回家後才四五天,北港鎮惡警又去她家進行騷擾,說甚麼來看看她,那天是七月二十日。8月2日北港鎮趙書記帶來十多個人闖入她家說是抓她去辦洗腦班。她說:我不會跟你們走的,我身體還沒恢復好呢。惡徒於是偽善的說對她照顧,寫個保證書就不用去洗腦班了。她說:不會寫字。邪惡之徒就讓她罵師父,罵大法,不罵他們就連吼帶叫,他們還找一個女公務員給她代筆。這時她身體出現高燒心臟病突發,熱汗直流。邪惡之徒於是強迫她丈夫在保證書上簽字,才走了。

以上是寧桂珍母女遭受迫害的經歷,希望更多的善良的中國人明白真象。在此正告以上不法之徒,你們的行為已觸犯了國家法律,犯有非法拘禁罪,人身傷害罪、誹謗罪、誣陷他人罪等,在不久的將來,一定會受到正義的審判,不要幹助紂為虐的事了,更不要再迫害大法弟子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