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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南充市任建國的上訴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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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4日】上訴人任建國,女,漢族,四川省南充市人,小學文化,個體經營戶,住南充市順慶區西河北路8號附24號。2002年8月14日我被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局國安大隊張又玄等人綁架,非法刑拘;同年9月20日被非法逮捕。2003年5月20日南充市順慶區法院非法判有期徒刑三年。

被告: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法院審判長:李學斌
           人民陪審員:何學文
           人民陪審員:饒世武
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檢察院檢查員:雍麗華
南充市順慶區人民檢察院檢察員:張利君
南充市順慶區公安局國安大隊:陳×
              張又玄等人
南充市嘉陵看守所的幹警等打人兇手
四川省川西子女監獄入監隊12監區迫害大法學員的罪犯

案由:被告的行為侵害及剝奪了原告的人身自由權和信仰,嚴重違犯了我國憲法和相關刑法。
訴訟請求:
1 立即停止迫害、無條件釋放任建國等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2 賠償原告被非法關押期間的經濟和精神損失。
3 如數退還被國安大隊搶掠的大法資料和私有財物。
4 被告要公開道歉(包括媒體曝光)。
5 依法追究有關責任人的相應責任(包括刑事責任)。


事實及理由:

1 任建國維護的是憲法賦予公民基本的權利。

任建國95年以前左手麻木,身體左側腰、胸部呈紫黑色狀,偏癱達10餘年,八方求醫無效,只有以右手勞作以養育家人(育有一子一女,其時丈夫亦偏癱在床)生活十分艱難。

任建國95幸遇法輪大法,堅持學法煉功,嚴格按照大法要求提高心性做好人,師尊為其淨化身體,使其十餘年沉痾不治而癒。法輪大法福益身心的奇效在任建國身上充份展現。從病魔纏身到身心健康,任建國深刻認識到「法輪大法好」。因此,在迫害大法和大法弟子的逆境中,任建國覺得她應該站出來揭露誹謗的謊言,讓廣大受欺騙的民眾知道法輪大法於國於民有百利而無一害的真象。

在江澤民施暴在先、眾多無辜法輪功學員生命受到嚴重威脅的情況下,在沒有任何說話、申訴的機會和渠道的社會中,在上訪等於犯法,說真話受迫害的「法制」時代,任建國和她的同修們以自己千辛萬苦積攢的血汗錢印製散發大法真象資料,艱難的承負著本應由新聞、傳媒擔當的報導事實,揭露不公的任務,虔誠的維護著清白偉大的師尊和人類僅存的道德、善念和良知,沒有暴力,沒有怨恨,只有和平、理性和堅忍。任建國及其同修們的作為堅守的是「真、善、忍」的信仰以及正義、良知的堅不可摧。行使的是「憲法」的第二、三十二、三十五、三十六、四十一條等規定的中國公民的權利。是憲法的維護者,沒有錯!

2 沒有法律規定的科刑是非法的。

被告依據所謂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辦理組織和利用邪教組織犯罪案件具體還應用了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一簡稱「解釋(二)」)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條是荒唐的移花接木、栽贓陷害,濫用法律條款。

再看中國《刑法》第三百條和「解釋(二)」都是對「邪教」的認定與處罰。但,邪教是甚麼?用甚麼標準認定,由甚麼機關認定某種社會團體或民眾行為為「邪教?」依照甚麼法定程序作認定?沒有!上列規定中也沒有對法輪功修煉群眾的科刑內容。

基於上述,對任建國和修煉「真善忍」高德大法的修煉人員科刑是沒有法律依據的,是非法的。

早在2001年6月6日被順慶區國安大隊張又玄等人綁架、非法關押在順慶區看守所迫害時,後在任建國2002年9月10日被公安機關非法拘押在嘉陵區看守所時,都遭到毒打。目前,被非法關押在四川省成都市龍泉驛洪安鎮川西女子監獄入監隊12監區44分區,迫害任建國與同修們被逼生產奴工產品,每天勞作十幾個小時,而且自己親屬給予的錢物自己不能支用。

惡毒、殘忍變成了文明,善良,無辜變成了罪犯,傳統的價值、道德、正義與良知,人性中最美好的部份統統被踐踏在地。文明與野蠻,出現了前所未有的荒唐錯位。在這場針對無辜法輪功修煉民眾的殘害中,我們看到的究竟是社會的發展還是倒退?

中國《刑法》第三章規定:法律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依據法律定罪處刑;法律沒有明文規定為犯罪行為的,不得定罪,不得定罪處刑。可見,被告對上訴人的「刑事判決」是在法外施法,是非法審判。被告的行為不僅嚴重違犯中國「憲法」,而且觸犯了中國《刑法》第243條構成了誣陷罪、第238條:非法拘禁罪、第251條:非法剝奪公民信仰自由罪、第397條:監用職權罪、第245條:非法搜查罪、第247條:刑訊逼供罪、暴力取證罪、第254條:報復誣陷罪、第248條:虐待被監管人罪、第234條:故意傷害罪、第399條:徇私枉法罪等罪,必須依法科刑。

各位檢察官:法輪大法傳出十多年來,尤其是近五年的非法迫害中,想必你們一定心中明白:法輪大法也稱法輪功,是由李洪志先生於一九九二年五月傳出的佛家上乘修煉大法,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指導修煉,從做一個好人開始,嚴於律己,慈悲待人,對自己負責,對社會負責;不斷提高心性,進而修到無私無我,先他後我的境界。實踐已經並正進一步證明,法輪功對穩定社會,提高人們的身體素質和道德水準也起到了不可估量的正面作用。同時,隨著修煉者放下有求之心,心性提高,功就在長,層次就在提高,身體就在淨化,無意中就達到了無病狀態。至今,大法已洪傳亞洲、歐洲、南美、北美、澳洲等60餘國家和地區,得到了各界各民族各種族越來越多的理解和珍視。多國已相繼成立了20多所明慧學校,教育孩子從小修大法做好人;有些國家組織看守所、監獄的犯人學大法,啟迪其被埋沒的善良本性。大法主要著作《轉法輪》和《法輪功》已被譯成25種、30種語言並在世界各地出版發行。截至2004年2月,各國政府和團體給予大法頒發褒獎1223項,法輪大法被世界人民尊為「高德大法」。

大法使無數人身心健康,人心向善,道德回升。任建國和她的同修們冒著被抓、被打、被勞教、被判刑、甚至被迫害致死的危險,就是為了要讓民眾了解「法輪大法好」!讓可貴的中國人知道法輪功的真象,希望所有人都有幸福光明的未來。

各位檢察官:江澤民因個人的極端妒嫉而無端迫害法輪功,五年來的非法鎮壓,勞民傷財,造成國家政治、經濟、法制、思想、道德等方面的嚴重混亂,給國家和人民帶來了巨大災難。上訪法輪功學員和其親屬遭到了野蠻的迫害,無數人被迫流離失所,妻離子散,甚至家破人亡。

「冤有頭、債有主」,任何針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中參與犯罪的人,都不可能逃脫罪責,必將把自己送上人間法律和真理的審判台。

江、羅等迫害大法的元凶已在近10個國家被刑事起訴。「全球審江大聯盟」、「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早已成立,將把所有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兇手送上法庭,判其承負歷史、道義和法律的責任!2004年開初不久,原四川省的周永康、謝世傑、秦玉琴、張中偉、呂卓等20來人都直接或間接收到國際組織的追查報告。

南充市迫害法輪功的惡人榜也正在完善之中。

各位檢察官:你們身為人民的父母官,應該具備人的道義和良知。為民伸冤也是你們的天職。以上訴訟請求,懇請你們為民作主,伸張人間正義,作出公正判決。

謹呈

具狀人:南充市順慶區西受害的全體法輪功學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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