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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雅典談訴江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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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2004年8月18日】2004年8月5日,三名法輪功學員作為原告在兩名希臘律師的代理下向雅典的檢察院遞交了刑事訴狀,以酷刑罪起訴對法輪功進行迫害的元凶─前中國國家主席江澤民、政法委書記羅幹和610辦公室頭目李嵐清,並於當天中午在雅典一家飯店召開了記者會發布了這一消息。

在記者會上律師 Stavros Tsakyrakis說:「這個起訴案基於的是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報告、大赦國際、人權觀察等國際組織有記錄的事實。」

著名刑事律師Nikos Livos 說:「希臘公民因為在中國被酷刑折磨而基於希臘刑法起訴迫害者,這在希臘是第一次。」

記者:「請問Terri Marsh律師,你認為起訴江澤民等中共官員的案件是象徵性的呢還是有實質意義呢?」

Terri Marsh 說:「是有實質意義的。在美國法庭已經對幾名被起訴的中共官員作出了有罪判決。最近在非洲坦桑尼亞以煽動仇恨和酷刑起訴中國前教育部長陳至立的案件中,法警把被告陳至立帶到法庭應訴,這是第一次中國高官在國外法庭應訴。其實按照美國的法律來看,這已經算拘捕了。」

記者:「趙明,請你談一談作為原告參與起訴江澤民等官員的看法。」

趙明:「這次在希臘做這個案子,我感到代理我們的律師很清楚做這個案子各種細節中的難度,但他們從不言愁,就是堅定的做。他們都是資深律師,他們這樣堅定是因為當他們了解了迫害法輪功的真象的時候,他們直接的看到了問題的實質。這個實質就是,當世界上有像迫害法輪功這樣的事情在發生的時候,當有大規模的迫害人的信仰、酷刑折磨、殺害發生的時候,從國際法的角度,從人類的正義標準的角度是否認為這些行為可以認可?或者是因為迫害者有權力就可以認可?」

「到目前,訴江案在所涉及的被告的罪行的嚴重程度、危害的範圍、犯罪中所盜用的國家權力和資源規模、訴訟涉及的國家數量、原告律師的數量、有關文件的數量等各方面來看,已經成為國際法史上最大的案件。」

「一部法律,如果沒有人執行它,那就是一紙空文,沒有甚麼效力。國際法由於實施上的難度,人們心中一直認為它沒有多大實質的效力,我們在各國做訴江案的時候很多記者問我起訴是不是象徵性的。但現在我們看到一種未來,就是當江澤民依據國際法被法辦之後,將來人們就不再會認為國際法沒有效力了。因為世界上最大的獨裁者、迫害了世界上最大的人群的首惡之徒已經被法辦了。然而這個結局的實現將不是靠美國軍隊像抓薩達姆一樣從山洞裏抓捕了江澤民,也不是有甚麼勢力政變或內戰推翻了江澤民,而是大法弟子在反迫害的過程中堅定的用非暴力方式依據法律程序、並持之以恆的講清迫害真象,廣泛的贏得了人心從而把江澤民送上了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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